中國人對戲劇表演的喜愛,簡直可以用“癡迷”來形容,尤其到了清代以後,戲劇更是成了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項娛樂。
中國戲劇藝術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8世紀的唐明皇時代。然而,當時的戲曲也隻能是宮廷裏的特權享受,離普通百姓和民間的富商們遙遙無期。中國人在理念上對戲曲演員是極端鄙視的,這是儒家道德教化的結果,儒家正統學說毫不妥協地譴責戲劇對社會風氣的敗壞。然而,如同儒家的其他教條一樣,這種理論上的東西在實踐中卻遭到多數人的漠視和拋棄。中國戲曲在元蒙時代有了大的發展,那是一個讀書人非常苦悶的時期,升官發財的光榮夢想在蒙古人的武力壓迫下破滅,一些讀書人的才華轉到了文化消遣和娛樂上麵,元雜劇應運而生,中國戲劇開始了大發展。
明清時期,經濟發展的速度加快,適應有閑階層消遣的戲劇也得到空前發展,聽戲和組班成為一種時尚。然而,中國除了幾個大城市以外,在普通的商埠、縣城和市鎮上,卻沒有西方文化裏的那種有座位、有圍牆、有屋頂的大戲院。據當時在中國停留過的美國人明恩溥的《中國鄉村生活》(VILLAGE%LIFE%IN%CHINA)載:“這裏的舞台非常簡單,完全可以公開參觀。有時它建得像一個寺廟,前麵開著一個門。不過,至今大部分農村地區戲班的演出都是在臨時搭起的台架上進行的。這種台架就是專門為當天晚上的演出而搭建的,等到演出結束,台架也就要拆掉了。戲班的演員類似於古希臘的戲班子,到處流動,哪裏能簽約,就在哪裏演出……鄉村的戲班子總是將自己的生存與某位富人連結起來,而這位富人也以此作為一種投資的形式……(他)並不是期望一定要有多大的利潤回報,隻是為大眾提供了一種娛樂了。”這位清末到中國北方各地遊逛的外國人,提及政府對戲劇的態度:“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事情,某個非常明智的縣官發布公告,在他所管轄的區域內嚴格禁止戲劇演出,敦促人們節省錢來買穀物和救濟窮人,或是建立公共學堂……公共學堂和慈善團體對於那些追求‘新鮮火辣’刺激的人們來說,太平淡了,而戲劇演出卻最能滿足這些人的口味。在中國人的社會生活中有著許多矛盾的事情,其中一個就是:盡管演員很少受到人們的尊敬,但如果為某人提供戲劇演出,卻是給予他的一種巨大榮譽。這種情況在中國隨時隨地可見。”盡管官府明令禁演,戲劇仍以其顯露、炫耀的方式,吸引著普通民眾,中國人特別喜好這種方式。清代有錢人家聽戲組班取樂,也是常事,《揚州畫舫錄》載,當時的兩淮鹽商財大勢大,每每擁有私人戲班子,稱為內班,將四方名角聘入內班,演戲一出,饋贈千金。
被譽為中國明清社會百科全書的小說《紅樓夢》,不少篇目描寫大觀園裏的公子王孫與戲子們的頻繁交往,也提及大家庭裏搭台唱戲的盛況。第十五回《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提到賈府公子賈薔在姑蘇城采買的十二個女戲子,聘來教習,置得行頭,將梨香院整修一番,鋪開習戲的陣勢。第二十二回《聽曲文寶玉悟禪機,製燈謎賈政悲讖語》,說的是薛寶釵過生日時,兩府的首腦賈母吩咐在上房擺了幾席家宴,內院搭起個家用小戲台,定下一班新戲,昆弋兩腔都有。然後依照每個人的性子,各自點了喜歡的曲目。唱罷戲文,賈母給了那小旦小醜們一些賞錢。雇主和戲子,各得其所。
《紅樓夢》中描寫的戲班子、戲台子,我們在明清山西宅院人的生活方式中可以找到完整的注解。晚清鄉紳劉大鵬的日記裏記載:光緒十二年(1886)十月二十八日,太穀“北街一宅中亦演劇,甚為熱鬧。言其中觀者,男女混雜,不成事體,風俗如此,太穀縣令並不禁止,一任愚夫愚婦肆行,殊失父母斯民之義矣……街市上亦有講耶穌教蠱惑愚民者,如晉省城中一樣,或者自此以後,各村莊皆有講耶穌者乎……自太穀自南席,一路上有民勇巡察,且有寓鋪以寓勇,每鋪豎旗一杆,勇四五名,以備寇賊搶奪”。十二年(1866)十一月初三日,“餘坐館,裏中演劇,為五道將軍開光也。這一班戲從前未曾看過,今日在此演,人皆稀罕,戲價才九千錢”。聽戲看戲,實為時尚消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