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布哈林與到社會主義之路(1 / 3)

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如何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自俄國十月革命以來,可說是擺在馬克思主義者麵前最重大、最複雜、最迫切的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之一。列寧逝世後俄共(布)黨內最重要的理論家之一尼?依?布哈林,曾經寫了一係列論著,係統地研究和闡述了馬克思主義關於建設社會主義的理論。他的關於建設社會主義的理論,特別是關於在落後國家如何建設社會主義的理論,是他一生思想的精華。他給人們指明了一條與斯大林所闡明、爾後又為蘇聯和其他一係列國家所實踐了的不同的通往社會主義之路。盡管他的這些理論還是有缺陷的,但是,仍然值得人們去研究、借鑒。

一、布哈林堅持馬、列關於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社會階段劃分的原理

大家知道,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馬克思、恩格斯和它的繼承人列寧,把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的社會發展,劃分為三個各具不同特征的階段,這就是:(一)從資本主義到共產主義低級階段即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這時,經濟上存在著多種成分,與此相適應,還存在著階級和階級鬥爭,還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二)共產主義低級階段,即社會主義時期,這時,在社會化機器大生產的基礎上,實現了全部生產資料歸整個社會所有,實行按勞分配,階級和階級鬥爭已經消滅,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已經消亡,保留下來的是一種“非政治”國家,以便保護按勞分配的實行;(三)共產主義高級階段,即共產主義時期,這時,在社會生產力進一步提高的基礎上,實行按需分配,國家完全消亡,等等。

布哈林是堅持馬、恩、列上述關於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社會發展階段劃分的原理的。布哈林所說的社會主義社會,同馬、列一樣,是指在社會化機器大生產的基礎上實現了全部生產資料歸整個社會所有,消滅了階級、消滅了剝削、消滅了商品貨幣、政治國家消亡了的社會,這從1921年以後的一係列著作中可以看到。例如,1921年6-7月寫的《曆史唯物主義理論》一書中,他明確指出,無產階級專政時期,“即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也就是說,在他看來,這兩個時期是相互重疊的。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結束,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治國家也就消亡了。1926年7月,他在《過渡時期的規律性問題》一文中,更明確地肯定,社會主義社會是“沒有階級、沒有各個社會階層不同質的消費收入”的社會,“那時,價值問題將完全消失,同時,像工資等的形式也將消失”、“所有過渡時期的範疇和問題都將消失”,等等。他的大量關於建設社會主義的理論,都是指的從資本主義到上述意義上的社會主義即現在所說的完全的、成熟的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的。在布哈林那裏,“建設社會主義時期”,與“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時期”和“無產階級專政時期”,都是相一致的。他的關於社會主義建設的最重要的理論著作《到社會主義之路和工農聯盟》,標題和通篇內容本身都表明了這樣的想法。

有的同誌以為,在實行新經濟政策之後,布哈林對社會主義的看法改變了。這是不符合布哈林的原意的。在實行新經濟政策之後,在布哈林的思想上的確發生了一個重要的轉變。但,並不是在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看法上,而是在關於如何過渡到社會主義的道路問題上。正如布哈林自己在1924年以後所說,“……通往共產主義之路(筆者注:布哈林所說的‘共產主義’,往往是包括低級階段在內的共產主義,以下均同)完全不像從前我們所想象的那樣簡單”,“我們曾經認為,我們能夠一下子消除現存的市場關係。而實際表明,我們將正是通過市場關係到達社會主義”。

二、布哈林闡明了一條什麼樣的“通往社會主義之路”

布哈林關於建設社會主義,實現從資本主義到馬、列所闡述的那種社會主義,即完全的、成熟的社會主義的過渡的理論,以比較成熟的形式出現,是1925-1928年間的事。其標誌,可以說是《到社會主義之路和工農聯盟》這部重要理論著作的問世。布哈林在這篇以及這一時期所寫的其他一係列理論著作中,給人們勾畫的是一條什麼樣的“到社會主義之路”呢?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認為整個過渡時期或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仍然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但是,總的發展趨勢是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走向縮小、緩和,直至最後消滅,雖然並不排斥在一定發展時期內的尖銳化;無產階級在這個時期中應當強調的是社會統一的因素,應當實行“國內和平”的口號,應當采取“進化發展”和“改良主義”的辦法來進行階級鬥爭,改造整個社會的經濟結構和上層建築,當然,這並不排除在階級敵人發動猖狂進攻的情況下,“拿起機關槍來對付他”。

布哈林說,“在過渡時期(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仍然存在著階級,有時階級鬥爭甚至很尖銳”,“我們知道得很清楚,階級鬥爭不會一下子停止和消亡,而是要持續很長時期,直到階級劃分最終消失為止”。但是,布哈林在分析了建設社會主義時期的社會與資本主義社會的不同點後寫道:“無產階級專政時代的社會或者說正在建設社會主義的社會,也同樣是‘對立的統一體’,因為在這個社會中存在著不同的階級,這些階級所依靠的是彼此矛盾著的經濟形態。然而,整個的社會進程根本不同於資本主義社會的進程。如果就這一時期發展的最一般形式而論,那末這將不是矛盾的擴大和加深,而是矛盾的緩和;‘最後’階段將不是社會的炸毀,不是社會的解體,而是社會的統一通過矛盾(筆者:顯然這是指的階級矛盾)的消亡和克服而得到最大的鞏固。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統一’因素讓位給‘對立’因素,而且後者將在這個社會的崩潰中獲得自己的最後勝利。在過渡時期的社會中,統一因素越來越壓倒對立因素,而且正是這個統一因素,最後將在永遠消滅過去時代各種社會經濟矛盾的共產主義生產方式中達到它的終點。資本主義的發展是各種社會矛盾的擴大再生產。向共產主義過渡時期的發展是這些矛盾的縮小再生產。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問題在於進行強力的革命摧毀。在過渡時期的社會中,社會向高級形態的發展是一種進化的過程。新時期的根本區別就在這裏,這種區別是同無產階級的統治、同根本不同的階級配置聯係著的。”

在這個時期,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所強調的是統一的因素……

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基本路線,是矛盾縮小和最後消亡的路線。但是,這決不排斥這些矛盾在一定發展時期內的尖銳化……在發展的初期,在重心還在於某種比較公開和尖銳的衝突的時候,一個時期的矛盾尖銳化可以說是一種規律。

布哈林提出,應以“國內和平”的口號來代替“國內戰爭”的口號,把當前實踐方麵所采取的方法相對地稱為“改良主義”的方法。布哈林認為,“在我國的條件下,猛烈的破壞,消滅我們的國家,加劇矛盾和炸毀社會的路線,這是反革命的路線。”

基於這個基本的觀點,布哈林主張在工人階級打退了階級敵人的猖狂進攻,和平建設工作有了保證之後,就應當宣傳在本國一切階層中,包括新政權過去的敵人在內,在完全承認新政權,承認它的法律、它的機構並服從這些法律和機構的基礎上,實行“國內和平”;主張對新經濟政策時期內在合法的基礎上成長起來的新的資產階級和富農,采取經濟競賽、經濟手段,在合乎法律程序的範圍內進行階級鬥爭,逐步加以和平改造,使他們“和平長入社會主義”;他反對在無產階級專政的條件下進行“第二次革命”,采用行政手段和暴力剝奪新的資產階級和富農。布哈林說:“國營企業和合作社將通過市場上的鬥爭,通過市場關係,通過競爭,排擠自己的競爭者即私人資本”,“我們的商品應當比私商的商品物美價廉,我們的信貸應當比高利貸者的貸款額大息低,合作社應當比私商更善於經營,更能滿足農村的地方性需求。這就是我們在反對農村的剝削分子的鬥爭中應當放到前沿陣地上的大炮。”布哈林認為,如果新的社會主義的經濟形式,由於自己無能,由於自身機構的雜項開支很大,由於經營管理粗枝大葉等等,在和平的經濟競賽中不能戰勝舊的、資本主義的經濟形式,相反,被後者所戰勝,那麼,它就會失去農民的信任,就可能導致工農聯盟的破裂和蘇維埃政權的垮台。在布哈林看來,隻有在和平的經濟競賽中能夠獲勝的新的經濟形式,才能最終證明自己是有優越性的,是有強大的生命力的。

但是,布哈林並不排斥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通過一定的必要的法製手段實行行政幹預。他主張通過國家的稅收政策、信貸政策、勞資政策等,打擊、排擠資產階級和富農,扶持貧苦農民和合作社經濟。同時,布哈林還明確指出,如果階級敵人不服從無產階級專政的法製和機構,明目張膽地向無產階級專政發動猖狂進攻,無產階級就必須給予堅決的鎮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應當拿起機關槍來對付它,並且不必作什麼特別的討論和有什麼感傷地將它‘平息下去’,如同在1918年所做的一樣……”

布哈林還預見到在過渡時期中,存在著無產階級國家、無產階級政黨和領導階層發生蛻變的可能性。他說,十月革命是在經濟落後的國家中獲得勝利的。在這樣的國家中,生產水平、物質文化生活等,都趕不上資本主義發達的國家。在這樣的國家中要發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就必須利用舊的科學技術力量,就必須學習資本主義發達國家的科學、技術與文化,這樣,就像蠻族征服先進民族後往往被後者所同化一樣,無產階級的國家和政黨就有可能被掌握著先進的科學、技術、文化的資產階級所同化,從而使新社會向舊社會的新形式蛻變。另一方麵,在經濟落後的國家裏,無產階級及其領導層本身的組成也很複雜,由於生產落後,物質生活缺乏保證,領導管理幹部的生活消費品的分配勢必要比普通工人多,這就可能使一部分脫離了群眾的領導幹部發生蛻變,並與那些舊社會過來的管理人員一起形成為“新的統治階級的萌芽”。特別是在與外國資本主義國家發生聯係,國內實行新經濟政策的情況下,這種蛻變的危險性就更大。布哈林還談到集體農莊由於雇傭工人,實行剝削製度,或者由於經營不善,靠“從全國的大鍋中盛飯吃”而發生蛻化的可能性。但是,布哈林又說,“在另一方麵,這個趨勢將被第二種相反的傾向所消滅:第一,生產力底增長;第二,教育壟斷底消滅。工人階級中的技術師和組織家底擴大再生產會將所有可能的新階級的分化底根源消除掉。鬥爭的最後結局要靠何種趨勢比較強些這一層來決定”,“我們的任務就在於要防止向剝削關係的這種‘蛻化’轉變”。

2.認為在過渡時期或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中,在人民內部必然長時期地存在著各種差別和矛盾,無產階級政黨必須清醒地看到和處理好這些矛盾;保持工農聯盟,是這個時期中戰略策略的基本出發點;人民內部的這些差別和矛盾,隻有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發展生產的基礎上,在長時期內逐步加以消滅。

布哈林首先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分析了過渡時期或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不可避免的經濟上、政治上的不平等及其消滅。他認為,“企圖用某種機械的辦法一舉消滅”這些不平等是“荒唐的”,企圖用一道法令,使高級職員、專家、教授、工程師與普通工人領取同等報酬,隻會把事情“搞得亂七八糟”,出現“停滯或倒退”,“整個工人階級不會得益,反而會吃虧”。隻有在大力提高生產力的基礎上,才能逐步消滅這些經濟上的不平等。工農之間在政治上的不平等,工人階級在政治上法定的“特權”地位,也隻有隨著“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前進得越遠,資產階級的殘餘力量變得越微不足道,我們的國民經濟的社會主義形式越鞏固而且鞏固得越迅速,從而,工農之間的經濟結合的基礎越牢固,從而,無產階級對農民的政治影響越大”,才會“逐步減少,最後就會成為完全多餘的東西”。

基於這個時期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各種社會差別和社會不平等,布哈林認為,在這個時期中,在人民內部也不可避免地會有各種社會矛盾。布哈林說,“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矛盾”。他列舉了各階級之間的矛盾、工人階級和農民之間的矛盾、工人階級內部的各種矛盾包括管理幹部與被管理的工人群眾之間的矛盾、熟練工人與非熟練工人之間的矛盾、老工人與新工人之間的矛盾,此外還有黨內矛盾、不同民族之間的矛盾,等等。他指出,這些矛盾將會長時期地存在,並且在發生“經濟上蛻化”和“官僚主義弊端”時還會“尖銳化”起來,在“出現某些經濟上的困難”時,還會“更加尖銳化起來”。

他提出了這個時期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總原則,說:“……在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裏,我們的任務卻在於……追究一切企圖在我們社會中挑起國內戰爭的人,因為我們已經成為現階段社會的領導力量,我們的立場是使各階級之間的矛盾,以及我國統治階級內部的各種各樣的其他性質的矛盾能得以克服,經過經常不斷的調處,保證社會主義的經濟形態不斷增長,並力求在社會主義經濟形態不斷增長的基礎上,在我們的經濟命脈不斷增長的基礎上,在當代階級鬥爭最強有力的工具之一――無產階級專政鞏固的基礎上,保證將其他各種經濟形態(其他階級乃是其代表者)排擠掉和戰勝之。”

布哈林著重分析了工農之間的矛盾,突出地強調了這一時期中工農聯盟的重要性。他寫道,隨著國民經濟的增長,農民經濟越來越成為商品經濟,它的越來越大的一部分產品將作為商品拿到市場上去銷售。從銷售農產品的角度來說,農民是以賣主的身份出現,而城市居民,首先是工人階級則以買主的身份出現。如果從銷售工業品的角度來說,恰好相反,組織成為國家政權的工人階級以賣主的身份出現,而農民則以買主的身份出現。在市場上,買主和賣主的利益是對立的:買主想盡量壓低商品價格,賣主則想盡量提高商品價格。在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中,經濟愈發展,價格問題愈重要。在這裏,工人階級同農民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利益的矛盾。另一方麵,布哈林又分析了工農之間根本利益的共同性。他說,在上述矛盾的後麵,在工農之間同時隱藏著某些更加根本的共同利益。這個最根本的利益,就表現在從根本上互相依靠的工業和農業必須互相幫助。工業的發展依賴於農業,農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愈大,工業就發展得愈快。反過來,農業要發展,就必須獲得它自己不生產的、要由各工業部門提供的產品。假如有朝一日工業的生命停止了,那麼農業就必然會奄奄一息,隻能采取最簡單、最原始的耕作方式。布哈林說,領導黨的責任,首先就在於使局部的、暫時的、眼前的、短期的、次要的和從屬的利益,服從長遠的、共同的、根本的和基本的利益。必須實行這樣一種政策,就是要保證國營工業和農民經濟的生產力都能得到發展,亦即保證整個國民收入能夠一年比一年得到越來越快的增長。他說,過高的工業品價格或過高的農產品價格,都不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增長。

布哈林強調工農聯盟是布爾什維克黨取得具有世界曆史意義成就的“基礎”,是“列寧主義的最本質的獨特的特點”。隻有建立起工農聯盟來與資本家和地主的聯盟相對抗,才可能戰勝舊製度,鞏固新製度。“這個真理必須永遠記住,一時一刻也不能忘記。”努力保持和發展工農聯盟,可以說是布哈林在勾畫自己的“到社會主義之路”時所考慮的基本的政策出發點。後麵我們還要談到,無論在討論國家工業化的道路問題上,還是在討論農業集體化的道路問題上,或者在處理階級鬥爭問題上,布哈林都十分慎重地考慮如何保護、堅持工農聯盟的問題。

3.認為在整個過渡時期或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中,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但是,隨著向社會主義社會的發展,無產階級專政任務的側重點和形式、方法會發生變化;無產階級專政本身將隨著工農之間階級差別的消滅而日益消亡;同時,隨著向社會主義的過渡,國家機器應日益民主化,並且最後過渡到公社國家。

布哈林說,“我們現在的社會沿著社會主義方向發展的保證是:工人階級掌握著政權,我們有工人階級的革命專政,即獨裁”。“為什麼在我國的條件下,即在社會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條件下,恰恰需要一個階級即無產階級的專政呢?其所以需要,是因為隻有無產階級是這樣一種力量,它能夠非常自覺地和堅定地把整個社會引向社會主義”。在論述建設社會主義時期的各種社會矛盾時,布哈林又說,“工人階級本身內部需要有這樣一種力量:它能最清楚地看到所有這些矛盾,它高瞻遠矚,能及時覺察到一切危險,它善於在一切發展階段上使次要的東西服從根本的和基本的東西,並且表現出空前的意誌統一和領導才能。工人階級的這樣的組織就是共產黨”,“黨的影響的加強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如果沒有黨對工人階級以及對農民的領導作用,那麼也就沒有工人階級專政”。

布哈林認為,無產階級專政的一般意義主要在於兩個方麵:首先,它是鎮壓剝削階級的工具,鎮壓他們的一切重新執政的企圖的工具;另一方麵,它是對社會進行經濟改造的基本杠杆,工人階級利用掌握在自己手中的國家機器,不斷地改造社會的經濟關係,使之走上社會主義軌道。他認為無產階級專政使命的重心和形式、方法是變化的。隨著蘇維埃製度穩固程度的增加,重心就由直接地、機械地鎮壓剝削者和敵視工人階級的社會集團,越來越轉到對社會進行經濟改造,轉到進行和平的組織工作,轉到同私人經濟進行經濟鬥爭,轉到建立各種社會主義的經濟形式上去。他舉例說,譬如,對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中“被容許”同工人階級和農民進行“合作”的資產階級階層來說,無產階級專政的作用,就在於采取利用(利用他們使商品流轉普遍活躍、使用從這些階層得來的稅收去支持經濟建設等等)、限製(利用工人立法、勞動保護法、工會法、稅收等進行限製)、競爭等辦法,最終使私人資本主義經濟歸於消滅。無產階級專政對農民經濟來說,“鬥爭的成分無疑是有的,但同對新資產階級比起來要少得不可比擬”。這種鬥爭的成分表現在同某些農民階層向資產階級方麵搖擺作鬥爭。當然,這種鬥爭每一次都隻能采取適當的形式。無產階級專政對勞動農民的基本任務,是幫助、改造,首先是通過合作化,把農民經濟逐步改造成為一種更大、更文明的,沿著社會主義道路發展的形式。最終目的是使這些勞動群眾提高到最先進的無產階級階層所具備的物質經濟和文化、政治水平,同無產階級混成一體,變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同等成員,使各階級之間的差別日益消失。布哈林認為,隻有到這時,“無產階級作為一個特殊階級的專政將日益消亡”。但是,布哈林說,“在目前這個發展階段,必須完全保留正確政策的唯一有效的保證,這樣的保證就是依靠農民並且同農民結成聯盟的無產階級專政的製度”。

布哈林認為,隨著戰時共產主義時期轉變為和平的經濟建設時期,無產階級專政的形式應當以革命法製取代行政專斷(哪怕是革命的專斷)。“在和平建設時期,當經濟活動處於首位的時候,對經濟生活過程的一切朝令夕改、隨心所欲、心血來潮、毫無預見的幹涉,都可能給這種經濟生活造成非常不幸的後果。”他認為,必須根除命令和指示的領導方法,必須徹底地、完全地和無條件地轉向說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