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說海瑞(2 / 3)

那時官俸發放,有米有鈔,比例不一。財政部門發放薪水的時候,米賤折鈔,鈔賤折米,在盤剝上極盡克扣之能事。尤為可笑者,在北京的官員,發的米,要憑票到南京去領。於是,手中的票,隻能三文不值兩文地出讓,逼得官員不得不另開財路,以謀生計。據《顧佐傳》:“居歲餘,奸吏奏佐受隸金,私遣歸。帝密示(楊)士奇曰:‘爾不嚐舉佐廉乎?’對曰:‘中朝官俸薄,仆馬薪芻資之隸,遣隸半使出資免役。隸得歸耕,官得資費,中朝官皆然,臣亦然。先帝知之,故增中朝官俸。’帝歎曰:‘朝臣貧如此。’”

本來很低的工資,又常常不足額發放。據《李賢傳》:“正統初,言‘塞外降人居京師者盈萬,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實支僅一石;降人反實支十七石五鬥,是一降人當京官十七員半矣。宜漸出之外,省冗費,且消患未萌。’帝不能用。”看來打白條之風,倒也是古已有之的事情。

所以,官員們倘不貪汙,貧窮化便不可避免。據《段民傳》:“卒於官,年五十九,貧不能殮。”《吾紳傳》:“紳清強有執,淡於榮利,初拜侍郎,賀者畢集,而一室蕭然,了無供具,眾笑而起。”《軒輗傳》:“寒暑一青布袍,補綴殆遍,居常蔬食,妻子親操井臼。與僚屬約,三日出俸錢市肉,不得過一斤,僚屬多不能堪。故舊至,食唯一豆,或具雞黍,則人驚以為異。”《楊淮傳》:“伏闕受杖,月餘卒,囊無一物,家人賣屋以斂。”《高儀傳》:“舊廬毀於火,終身假館於人,及沒,幾無以殮。”《陶琰傳》:“琰性清儉,飯唯一蔬,每到官及罷去,行李止三竹笥。”海瑞,當不例外,在任淳安知縣時期,自己磨穀脫粒,種菜自給。有一次他給母親做壽,隻買了兩斤肉,成為人們奚落他的口實。萬曆年間,張居正當國,派禦史去考察,“瑞設雞黍相對食,居舍蕭然,禦史歎息去。”(《海瑞傳》)

能夠堅持節操者,在一部《明史》中,實屬少數;而始終如一廉政者,則更不多見。“鑾初輔政,有修潔聲。中持服家居,至困頓不能自給。其用行邊起也,諸邊文武大吏俱橐郊迎,唯恐不得當鑾意,饋遺不貲。事竣,歸裝千輛,用以遺囑,得再柄政,聲譽頓衰。”(《習鑾傳》)既然貪汙是官員的一種生存手段,貪汙已成為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貪汙是這種病入膏肓的社會製度下的必然伴生物,不貪白不貪,貪也不為恥,還有什麼必要潔身自好呢?

即使出現幾個清官,除了本人青史流芳以外,實際上屁事不頂。中國的皇帝,尤其那些獨夫民賊,在滾下龍椅,或者未被勇敢者將其拉下馬前,誰也不能拿他怎樣的。中國封建社會中的三百多個皇帝,大部分還是靠老天爺將他收拾掉的:終於,三宮六院也吊不起胃口了;終於,兩腿蹣跚了,兩眼無光了。海瑞這封上疏,頂多使嘉靖受了些刺激,病情有所加重,催促他快一點走向死亡,恐怕是他僅僅能起到的一點作用了。

當然,海瑞也付出了代價。據《海瑞傳》,朱厚熄拿到等於罵他不是東西的上疏時,與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所說略有不同。他是一把將上疏摔在地上,氣得跳腳,喝令左右:“馬上給我把這個姓海的逮捕,別讓他跑了!快,快!”

在皇帝身邊的宦官回他的話:“都說這個人是有名的癡子,他為了上書,準備好了要坐牢殺頭,先就買了一具棺材,和妻子訣別。家裏的僮仆也早嚇得各自走散。看來他是不打算逃跑的。”

“抓起來!”嘉靖吼。

這還不好說,海瑞正等著法辦。

抓到詔獄,主管官員按子罵父罪,自然是非開刀問斬不可。但建議砍掉海瑞腦袋的報告,壓在皇帝的手中,一直不畫圈。嘉靖不傻,他不想成全海瑞,更不想自己落下混蛋紂王殺忠臣比幹的臭名。就這樣,拖到駕崩,海瑞撿了一條命。

但是一個半個清官,是挽救不了這個積重難返的貪汙王朝的。相反,由於他堅持道德力量和重刑懲罰,於那個在製度上已病入膏肓的王朝,根本不是對症下藥的萬靈之劑。

海瑞的悲劇,就在於他認為,道德的約束力可以製止住全社會的頹敗風氣;個人一塵不染、兩袖清風的垂範作用,能夠推動整個公務員階層的廉政建設;治亂世,用重典,不惜采取剝皮的酷刑,是足以阻嚇貪官的最有效力的手段。其實,他不知道,道德的作用,隻能作用於有道德的人。而不講道德的冥頑不化者,惡劣成性者,以身試法者,鋌而走險者,道德又豈奈他何?!

正如馬路上設有斑馬線,對置若罔聞的我行我素者,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除非他被撞傷到垂死的地步,才後悔不該走斑馬線。同樣,“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隻是對願意仿效者能產生向心力和感召力,而對那些一聽焦裕祿名字就煩死了的幹部,肯定是瞎子點燈——白費蠟。

他並非不知道,嘉靖的老祖宗、開國之君朱元璋規定:“枉法贓八十貫論絞”,“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用如此重刑來遏製貪汙,又何曾濟事?在《王廷相傳》裏,有此人的一封觸怒嘉靖的上疏,說得很清楚:“人事修而後天道順,大臣法而後小臣廉。今廉隅不立,賄賂盛行,先朝猶暮夜之私,而今則白日之攫。大臣汙則小臣悉,京官貪則外臣無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