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國會未開,憲法未頒布,人民焉肯不觀權利而認義務。若遽議增加擔負,人民必有藉口,故量出為入說,隻能行之於國會既開之後,不能行之於國會未開之前。還進一步分析內閣國會衝突,乃立憲國必經之階段,既無可解免,亦不必驚疑。要之磨礪既久,政府程度漸高,議員程度亦漸高,然後上下一心,交相讚助,而憲政根基,於以穩固……論者每謂內閣責任重大,總理程度難得其人,然今日議員有程度者,又幾人哉。蓋以程度論,上下同一不足,必須互相淬勵,程度有足之一日。嚐考東西各國曆史,內閣解散一次,總理退一次,其政象必進步一次。若慮及解散而內閣不速成,慮及功退而總理不受讓,則國之遠者大者,故不具論,即目前提前趕辦之規則,亦無從解決也。”其說服清廷立憲之誠,真可謂苦口婆心,溢於言表!因為清政府之所以承諾“預備立憲”,純屬騙局,也就當然聽不進立憲派及程德全們的竭職盡忠的勸告,及絞盡腦汁的研究成果的兌現。當然,革命黨人自始至終也沒受立憲派的幹擾和上清廷“預備立憲”的當,就在立憲派和程德全還在苦等朝廷采納新政的時候,武昌起義一聲炮響,奏出了腐朽的清政府滅亡的喪鍾。照常理說,這回程德全應該清醒了,可是,曆史並沒有按照現代人們對程德全的殷切期望那樣演進。
宣統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武昌舉義,程德全鎮靜如常,認為這是敦促朝廷落實立憲派主張的最佳機遇。遂請資政院議員雷奮(繼興)、江蘇諮議局議員楊廷棟(翼之),邀請張謇至蘇密商大計。其時張謇正乘火車離寧赴滬,雷、楊便前往無錫車站迎接,然後同往蘇州巡撫署與程德全聚商,決定向清廷進行最後忠告,前後又四上疏陳大計,其第三疏,由張謇代擬。當晚,他們就在錢萬裏橋堍的惟盈旅館起草奏疏(此即辛亥革命的重要文獻《秋夜草疏圖卷》)。起初,由張謇親自撰擬,繼則張口授,雷、楊二人更番筆錄,直至深夜方完稿。次日清晨草稿清繕後送往撫署,程德全即先通電各省將軍督撫,征求是否同意列名,後熱河都統溥頲、山東巡撫孫寶琦複電讚成列名。於是諸人以皇族溥頲領銜,於九月初一(10月22日)致電北京內閣。奏疏指出朝廷“籌備憲政以來,立法施令,名實既不盡符,而內閣成立以後,行政用人,舉措尤多失當”。要求清廷“解免親貴內閣,欽簡賢能另行組織,代君上確負責任……並請下詔罪己……然後定期告廟誓民,提前宣布憲法,於天下更始”。應當說,這些要求清廷罷黜親貴內閣,另選賢能,提前宣布憲法等措施,在當時確是言他人所不敢言,也確使攝政王載灃及其他內閣大臣感到驚慌失措,但最終的結局是清廷將電稿留中不發。程德全傾注滿腔心血的奏疏,得到的不是褒獎,卻換來了清廷的申斥和降級處分。朝廷以程德全保奏幕友應德閎署藩司,被禦史陳善同參奏,被奉旨受降二級留用處分。至此,一場紛紛揚揚的“預備立憲”的鬧劇,在武昌起義的炮聲中,在立憲派和程德全的無可奈何的歎息聲中,落下了曆史的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