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收入及利潤的一般分析
在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條件下,工業企業不僅要按照國家計劃任務和市場需要生產產品,而且要按商品交換的原則出售產品,並盡可能實現較多的盈利。企業按照規定的價格出售產品取得的貨幣收入,叫做產品的銷售收入。出售產品時,要按國家規定的稅種、稅率繳納稅金,即按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產品稅,商業及其他企業按營業額的一定比例繳納營業稅,機械製造企業按銷售收入的增值額的一定比例交納增值稅以及按產品稅含營業稅、增值稅等)的一定比例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這些稅費對企業芣說都是銷售稅金。企業獲得的銷售收入扣除銷售稅金,並補償生產耗費(即產品成本)後的餘額就是利潤。
利潤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最終成果。是企業經濟效益的綜合體現。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不斷深化,利潤將成為企業管理人員和全體職工共同關心的一項重要指標。
收入和利潤分析是對企業生產經營成果的綜合評價,是企業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通過收入及利潤分析,不僅可以了解企業的利潤形成原因,而且可以判斷企業生產、銷售、成本等工作成果對利潤的影響,從而采取措施,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和成本分析必須閱讀成本報表一樣,進行收入及利潤分析也要查閱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資料,反映電力生產企業收入及利潤的會計報表有四張:
1.利潤表這張表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所獲得的利潤總額及其構成情況。
2.產品銷售利潤明細表這張表按產品品種反映利潤總額及其構成情況。
3.電費及電價明細表這張表反映電力企業銷售電力產品所取得電費收入及電價構成情況。
心電費回收及電價執行情況表這張表反映一定時期內電費應收與實收情況以及多種電價執行情況。
下麵分別對如何閱讀這四張報表的有關問題作一個簡要介紹。
一、利潤表
為了便於說明,先列出利潤表的簡化格式。
根據利潤表的格式,可以看出,工業企業的利潤總額(表內第八行數字)是由三部分組成的:一是產品銷售利潤(表內第4行數字),這是企業利潤的最主要組成部分;二是其他銷售利潤(表內第5行數字),三是營業外收支淨額(表內第6~7行數字之差)。
如前所述,銷售利潤是銷售收入扣除銷售稅金和銷售成豐後的餘額。產品銷售利潤是銷售產品所獲得的利潤。
可見,產品銷售數量的多少,產品的售價、稅金和成本的高低,決定著利潤的大小。在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的條件下,產品的銷售價格和稅率是由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品銷售數的多少和成本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企業的主觀努力,如果售價和稅率不變,產品的銷售數量愈多,成本愈低,利潤就愈大;反之,產品的銷售數量愈少,成本愈高,則利潤愈小,其至現出虧損。
企業除了銷售本企業所生產的各種產品以外,由於種種原因,有時還要進行其他銷售活動。例如,企業為了業務上的需要,有時要購入一些商品,不經加工改製,就把它銷售出去,於是就發生外購商品銷售業務。又如,企業購入的各種原材料,本來是為企業生產用的,有時由於生產任務變更,或者由於規格不合,多購積壓等原因,需要把這些材料轉銷出去,就發生材料銷售業務。此外,企業有時還會對外供應運輸勞務和非工業性作業。所有因這些銷售活動而發生的收入,統稱為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收入扣除相應的稅金、成本以後的差額,就是其他銷售利潤或虧損由於這部分利潤(或虧損)與產品銷售利潤比較起來,畢竟是數額較小,因此除了會計賬本上必須分別反映收入、稅金、成本外,在利潤報表就隻反映其他銷售利潤的數額。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一般應當按照費用的性質、用途分別計入材料采購成本、產品生產成本,或者列作專用基金支出,但也有一些費用開支,由於性質特殊,或者與基本業務活動無關,不能列作采購、生產、專項工程等的成本支出,這種費用一般稱為營業外支出。同樣,企業有時發生一些同基本業務無關的收入,就是營業外收入。哪些收入和支出列入營業外收支範圍,是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企業不能隨意變動,並且在利潤表中單列項目反映,還要編製營業外綱表,以反睞其詳細情況。
二、產品銷售利潤明細表
“產品銷售利潤明細表”反映各種商品的銷售利潤或虧損情況。它對利潤表中構成商品產品銷售利潤的各個項目,按不同產品,作了比較詳細的補充說明,所以它也是利潤表的補充報表。
三、電費及電價明細表
電力是單一產品,多種價格,對不同行業、不同用戶和不同電壓等級,規定了不同的電價標準。因此“電費及電價明細表”中的售電量分為以下七類:大宗工業用電;非工業及普通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照明用電售用電;售給網外用電;其他用電。同時,對前三類用電按用戶受電電壓等級分為不滿1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以上、以及優待電價、排灌電價等小類。對大宗工業用電電費分為電度電費、功率因素調整電費、基本電費。電力銷售的數量、價格通過這張報表反映出來。根據這張報表,可以分析售電量的構成、分類電價及電價水平的變化情況。
四、電費及電價執行情況表
“電費及電價執行情況表”。這張表主要反映電費回收情況、農業用電情況、躉售用電情況和多種電價執行情況。
按照一般規定,一個企業的商品產品銷售時,從發出商品到收回貨款後,才能作為產品銷售收入,而電力企業是從“發出商品”即抄表開始就作銷售收入。也就是說,電力銷售收入是以應收數,而不是按實收數作為銷售收入。在實際工作巾,不可能抄表就能回收電
實行多種電價製度以後,計價和收費越來越複雜。如在原規定電價的基礎上,對指令性計劃內的煤運加價實行用電加價、超計劃用電加價,峰穀電價、代銷電量電價、帶料加工電量加工費、電網組織議價燃料發電收取燃料價差費,等等。這些電價一般都是經國家批準的,但在電量和電價水平上有隨機性、變化較多,因此要專門統計和分析這部分電費電價的執行情況。
在閱讀上述四張報表的基礎上,再查閱一下有關收入和利潤的計劃資料或上年同期實際數,就可以進行收入和利潤的一般分析。
收入和利潤一般分析的內容,大致包括以下兩個方而:
(一)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
企業在一定時期所實現的利潤總額,習慣稱為“實現利潤”,是衡量生產經營成果的重要的財務指標,也是按照財務製度進行利潤分配的基礎。
把企業的實現利潤同利潤計劃進行對比,可以一般地了解利潤計劃的完成程度。如果把卒期實現利潤同七年同期或上期的實際數相比較,利潤增長率,可以從動態上觀察企業
營業外收支淨額,一般情況下是支大於收的負數,以致減少企業的利潤總額。個別的收入抵消支出後出現正數,是由於以前年度的燃料盤盈、罰款收入等數額較大,使營業外收入增加的結果。營業外支出中,有些項目比較固定和經常發生,如勞動保險費、職工子弟學校經費等,分析時則把重點放在檢查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上。偶然發生的支出,如非常損失、壞帳損失等,分析時,應當深入了解發生的原因及有關人員的責任,並查明是否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營業外支出的範圍是國家明確規定的,分析時要注意各項內容是否符合財務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