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收入及利潤分析(2 / 3)

第二節產品銷售收入的分析

企業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所獲得的貨幣收入就是銷售收入。銷售收扣除成本和稅金(指按銷售收入計算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等)後的餘額,就是企業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綜合地反映著企業產品銷售成果。

產品銷售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重要環節。企業為了實現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必須按照國家計劃任務和市場需要,製訂銷售計劃,簽訂銷售合同,采取多種銷售方式,積極地組織產品銷售,盡量地滿足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企業完成和超額完成了銷售計劃,就意味著生產了社會所需要的產品,提高了社會效益。企業及時足額地收回了銷售貨款,也就意味著實現了增產增收,保證了再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提高了內部效益。因此,企業要定期地分析產品銷售成果,檢查銷售計劃執行情況,不斷增產增收的潛力。

電力產品銷售收入是電力企業補償生產耗費和上交財政收入的主要資金來源。抓好電力產品銷售是電力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內容。各個供電單位一定要把營業電費工作重要工作來抓,在努力向用戶提供充足,可靠的電力產品的同時,及時足額地回收電費,正確執行電價政策,實現合理增收。

由於電力生產的規律和特點,決定了電力產品銷售有以下特點:

電力生產連續不斷,產品無形,電能計量必須采用電度表等儀表,電度表如同秤、尺、計量器一樣是電力產品的計量手段。電度表的準確與否,對電力產品銷售有直接影響。

電力產品銷售一般是先用電後交錢,不像其他商品出售那樣是貨去錢來,錢貨兩清。同時電力銷售市場分散,用戶雖然是固定的,但遍及城鄉各行各業,千村萬戶,收取電費要走街串巷。因此,收費工作難度較大。

電力產品雖然單一(對品種而言),但電力價格比較複雜。在電價製度中,根據不同用戶和不同電壓等級規定了不同的分類電價,對大宗工業和非工業、普通工業規定了電度電價和基本電價以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辦法。同時隨著集資辦電和計劃體製改革的深入,規定了多種電價製度,因此,計費工作比較複雜。

電力產品銷售的特點說明,電力企業加強電力銷售收入及營業用電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為了實現增產增收,保證合理增收,堵塞漏洞,正確執行電價政策,在電力銷售過程必須抓好以下幾點:

首先要抓好表計的配備、校驗,做到計量準確,防止竊電漏電。電力產品計算不準,就意味著電力企業的產品產量(電量)得不到正確的反映,收入流失。表計是銷售手段,電力銷售表計第一。要定期進行電度表的輪換和校驗,把好計量關。

其次要抓好抄表和稽核。抄表要到位、及時收費要嚴格執行電價製度,堅持按規定收費稽核要認真嚴格,防止錯收漏收。

再次,要抓好及時足額回收。一般來說,當月電費要當月結清,對工業用戶還耍采取分次預收,月底清算辦法。用戶無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是不能欠費的。要按照《全國供用電規則》的規定,與用戶簽訂供用電合同,對不執行合同隨意拖欠電費的用戶要堅決采取停電或罰款的方式給以必要的處罰。為了保證電費及時足額回收,根據電力銷售市場分散的特點,電力部門應實行分級考核製度,既抓應收,又抓實收,保持穩定較高的電費回收率。營業電費工作辛苦、平凡、流動、分散,抓好電費回收,還要注意關心這些職工,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總之,從計量、抄表、稽核、收費各個環節,要一環扣一環,環環抓緊,不能放鬆。

下麵,對電力銷售收入的分析作一介紹。(熱力銷售收入及其他銷售收入的分析從略。)

影響電力銷售收入的因素有:各類售電單價的變化、各類售電比重的變化、基本電費或力率調整電費的變化等。現舉例說明如下:

各類售電比重變化影響收入售電比重變化即用電結構取變化。售電比重的變化意味著本期該銷售價格不同於基期的平均銷售價格,因而使銷售收入發生變化。凡該類售價高於平均售價者,本期售電比重增加,則增收,反之則減收。

第三節產品銷售利潤的分析

產品銷售利潤是工業企業利潤的主要組成部分。產品銷售利潤指標完成得好壞,對企業是否完成利潤計劃,實現增利具有決定性意義。因此,進行利潤分析時,要把產品銷售利潤作為重點,深入詳細地加以研究。

電力企業的產品主要是電力,其次是熱力,還有少量的修造產品。因此,電力銷售利潤是分析的重點,熱力是虧損產品,對熱力虧損也要進行分析。

產品銷售利潤是反映企業產品生產、成本和銷售工作成果的綜合指標。它的大小取決於品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和稅金的變化。所以,在分析銷售利潤增減情況時,必須結合生產、成本和銷售工作完成情況綜合地分析研究,以便查明影響利潤增減變化的具體原因,找一出能夠增加產品銷售利潤的潛力。

一、影響產品銷售利潤的因素

產品銷售利潤(或虧損)的形成是由許多因素決定的。為了便於係統地分析影響銷售利潤的各種因素,可以先按產品銷售利潤形成的過程進行研究。某種產品銷售利潤是產品銷售收入減去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的餘額。在生產多種產品的企業中,它又是各種產品銷售利潤腳總和以公式表示為:

從評價企業工作的角度來看,這四個因素具有不同的經濟意義。一般情況下,產品銷售數量的多少,產品銷售成本的高低,是企業經營活動的直接成果,表明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方麵所取得的成效,因而是評價企業銷售利潤指標完成情況的主要依據。

對產品售價的變動要作具體分析。國家統一調整價格而使利潤增減的,屬於與企業無關的外界因素。企業議定、調整自銷產品售價,或者改變產品銷售環節而發生售價變動,則同企業經營活動有關。企業違反物價政策,任意抬高或降低價格,引起銷售利潤的增減,則是企業工作的過失,應給予否定的評價。

對稅率變動要結合產品銷售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稅率是國家統一規定的,調整稅率對-銷售利潤的影響屬於外界因素。在稅率不變而售價變動的情況下,單位產品所含稅金發生變動對銷售利潤的影響,要依售價變動的原因做出評價。在稅率、售價不變的情況下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隻會引起銷售稅金總額增減,而不會改變單位產品的稅金含置,也不會影響銷備利潤水平發生變化。

二、產品銷售利潤的分析

為了分析產品銷售利潤的完成情況,確定各因素對利潤的影響額和影響率,並作出正確評價,需要利用前述產品銷售利潤明細表資料,通常是對企業的主要商品產品利潤,用本腳和基期相比,進行分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