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警察輕輕點點頭說道:“常先生,報案人說案件發生過程中,你也在場,請你跟我們一起回去錄一下證詞。”

楊永俊和劉芹頓時就都將視線轉向了我身上,一臉詫異的看著我,我苦笑了一下,心想,和楊永俊這樣的人公開翻臉,還真不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情啊。

我們跟著三個警察一起出了辦公室,隻見門口還站著四個警察,我在心裏暗笑道,公安局這陣仗還真是不小,看來他們對楊永俊確實是有所忌憚。

進了電梯,楊永俊就問我:“常總,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啊,你怎麼也會牽扯了進來?”

我心想,事情既然已經到了這一步,反正早晚點都要跟他翻臉對薄公堂,也就沒必要再跟他繞來繞去打太極了,於是撇撇嘴說出了三個字:“周文嬌。”

楊永俊還想再說什麼,就被帶頭的那個警察攔住了:“對不起,楊總,你現在是犯罪嫌疑人,常先生是原告方的主要證人,在我們錄證詞之前,你們不能就與案件相關的事情交談!”

楊永俊並沒有太多的驚訝,隻是疑惑的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說話了。我估計當他聽到重婚罪的時候,就已經想到肯定是和周文嬌有關係了,隻是想不明白我怎麼會成了主要證人。

半個多小時之後,我們到了公安局,我和楊永俊就被分開了,一個警察帶著我到了一幢辦公樓二樓的一間辦公室,很客氣的接了杯水給我,讓我先坐一會兒,他去通知辦案警察來給我錄證詞。

我等了大約三分鍾,就有一男一女兩個警察進來了,男的四十七八歲,女的三十不到模樣,我留意了一下他們肩膀上的警銜,那女的隻是個普通的二級警司,但那男的卻是個三級警監。

彭城市公安局長最多也就是個二級警監,這人扛著三級警監的銜,如此算來,至少也應該是個副局長,而且還是那種排名非常靠前的副局長,用這樣一個人來辦這個案子,很顯然是要最大限度的減少被告人楊永俊身份帶來的幹擾,爭取將這案子辦成鐵案。

兩個警察在我對麵坐下,二級警司拿著一支筆,翻開一個本子準備做筆錄,三級警監對我笑了笑,說道:“你就是華信證券的常阡常總是吧,別緊張,我們接到一位名叫周文嬌的受害者報案,告德才煤礦現任董事長楊永俊在今年4月28號晚間將她捆綁之後扔進微山湖裏,說是後來被你救了,因此請你來錄個證詞。”

我點點頭:“沒事,確實是有這麼一回事情,您問吧。”

他按照正常程序,先讓那個二級警司複印了我的身份證,確認身份信息,然後就讓我仔細講講這件事情的前後經過。

我裝模作樣的回憶了一下,就從當天下午下班之後我送周文嬌回家、跟她一起在“西楚人家”吃晚飯開始說起,一直說到我將周文嬌送進濟寧的醫院,兩天之後又將她轉院到了北京,隻不過中間我和她在車裏一夕雲雨、我打電話跟肖婉商量這些事自然就略過不提了。

說完之後,三級警監問我:“你怎麼會舍近求遠,把周文嬌送到濟寧的醫院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