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
上午十點左右,本來這個時間是要參加集體學習的,不過我因為還吊著一條手臂,算是傷病人員,所以得到了豁免,可以呆在監室裏休養。
我正躺在監室裏的床上津津有味的看著我隨身帶進來的《資治通鑒》,忽然聽到有人敲門,抬頭向門口看去,透過門上的小窗,隻見陳警官站在門外。見我看見他了,他這才開門進來,對我說道:“常總,有位叫肖婉的女人來看你,正在小會議室等著。”
肖婉是應周文嬌的邀請,為了給本周日即將出庭的周文嬌做一些私底下的出庭指導,昨天上午和我們天正律師事務所的另外一名律師一起來到彭城的。昨天下午她打電話給我,才知道我在拘留所裏,電話裏也沒細說,我隻是告訴了她我因為在街上跟人打架被拘留了。她說要見我一麵,也要給我做一些出庭指導,但是拘留人員是不允許探視的,於是我隻好又找王奎亮幫忙,所以她今天才能來見我。
本來肖婉來見我這事不該再麻煩王奎亮了,應該找張林更合適,因為張林現在和周文嬌這樁案子有利害關聯,而且同樣也有這個能量。可是他這兩天正被鳴鳳煤礦二號礦井透水事故的問題搞得焦頭爛額,我擔心他一時之間分不開身來處理,那可就耽誤事了,所以才隻好又麻煩王奎亮。
我這兩天時時通過手機上網關注著透水事故的情況進展,之前那個叫毛華的失蹤礦工終於找到了,不出我所料,他果然不在井下——前天早上有人在雲龍湖裏看到一具男屍,報警打撈上來之後,經辨認就是失蹤的鳴鳳煤礦工人毛華。
導致透水事故發生的原因也已經有了結論。鳴鳳煤礦二號礦井與一口蓄有大量水的廢井相鄰這事,鳴鳳煤礦早就知道了,並且做了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對於井下所有朝向廢井的作業麵,都設置了禁采區域,有明確的禁采標識,並且預留出了足夠的安全隔斷距離。其中第三平巷中發生透水的那個工作麵,最小隔斷距離需要十七米,鳴鳳煤礦實際設定為二十五米,本來是綽綽有餘的,但是在排水之後檢察人員到井下實際測量發現,兩口井之間的隔斷距離被開采得隻剩下十六米零二十公分。
調查發現,之所以出現這一情況,是在該作業麵上工作的一台重型掘進機參數設置出了問題,由於這個問題,導致那台掘進機每天工作的時候,掘進路線都會比原定的向左側稍稍偏離一點點,大約三度,時間一久、估計大約二十天左右,就把原來設定好的安全隔斷給掘沒了,最終在8月16號的時候引發了透水事故,釀成慘劇,導致六人身亡。
而那個失蹤的毛華,恰好就是負責那台掘進機的技術人員之一,事後據他的班組領導回憶,事發當天毛華正常下井工作,透水事故發生的時候,是他第一個發現的,並通知大家趕緊撤離。但是由於撤離的時候都比較慌亂,所以也沒人留意到毛華是否出了井口,因此後來發現他不在的時候,還都以為他是被困在井下沒出來,卻沒想到他竟然會死在雲龍湖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