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警察在毛華家裏發現了他的一封絕筆信。毛華在信裏說,自己妻子患有慢性腎衰竭,已持續治療多年,導致家裏經濟嚴重困難,七月份的時候因為要陪妻子看病,本想請一個星期的事假,但是因為此前請假太多,所以沒得到批準,於是他就連續曠工了五天。事後為此受到了大隊長耿中華的嚴厲批評,甚至還被當眾辱罵,當月獎金也全都被扣了,致使他沒錢給剛升上高三的女兒交暑期補習班費用,他因此對耿中華懷恨在心,故意製造了這場事故。
本來他想著第四平巷沒人,所以從第三平巷透水,不會死人,隻會給礦上造成一些經濟損失,如此一來,大隊長耿中華肯定要被免職,他也就出氣了。可沒想到的是,事發當天,竟然有人下到了第三平巷以下,他知道之後,越想心裏越是害怕,於是就畏罪投湖自殺了。
經過調查,那封絕筆信是毛華親筆所寫,信中所述事情也都屬實。至此,鳴鳳煤礦二號礦井“8.16”透水事故的原因和責任也就厘清了——這是一起刑事犯罪導致的事故,犯罪嫌疑人毛華要承擔全部刑事責任和主要民事賠償責任,鳴鳳煤礦承擔次要民事賠償責任,對於因事故受到的經濟損失,有權向毛華家屬索賠。
到了昨天下午三點,鳴鳳煤礦股份有限公司發了一份正式公告。公告中宣稱,初步估計,此次事故給公司造成了逾八百六十餘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但鑒於毛華家庭經濟困難,公司決定放棄追索賠償,董事長張林自掏腰包補償公司的損失。
另外,對於六位遇難者,公司除了承擔自身的次要民事賠償責任,還願意替毛華承擔主要民事賠償責任。除此之外,公司還將給予事故中六名遇難人員家屬每家十萬元的慰問補償金,聊表心意。希望遇難者家屬不要去打擾正同樣處於悲痛中的毛華家屬。
公告末尾還附了一份董事長張林以個人名義寫的道歉函。張林在函中表示,自己此前並不知道毛華的家庭經濟狀況,作為企業負責人,對員工關心不夠,心裏深感愧疚,因此他個人承諾承擔毛華妻子今後的所有醫療費用,以及毛華女兒今後的所有教育費用。
公告一出,鳴鳳煤礦和張林個人都收獲了很多掌聲和讚譽,這起事故對於鳴鳳煤礦聲譽的影響,也瞬間由負轉正。甚至就連此前發布及轉發“鳴鳳煤礦二號礦井存在大量設備更換標牌以次充好”這一消息的微博賬號,也都紛紛發表了道歉聲明,表示非常讚賞鳴鳳煤礦的社會責任感,同時為此前未經核實、誤信人言發布的消息表示真摯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