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爭取到下一次見麵的機會。和潘璐在一起呆久了,我也學會見縫插針了。
“不需要。”他正在擺弄樂器,這個房間裏放著許多樂器。
被嫌棄了。
“那個……請問你今天下午的時候有做過四號線地鐵麼?”我鼓氣勇氣問。
他抬起頭來,用淩厲的眼神看著我。
“你別誤會。”該不會以為我是跟蹤狂吧。
“我今天坐地鐵的時候,手機好像被你踩壞了。”我把手機拿出來給他看。
“你怎麼知道是我?”他用懷疑的眼神盯著我看。我突然發現他的眼角有一顆小小的美人痣。
“我……”
“這種手段早就被人用過了。”
“我沒騙你!”我有點激動了。
冷靜冷靜。
“那你有證據麼?”他停下手裏的動作,站了起來。
“我認得你的鞋。”我突然想起來了。
“白色的那種休閑鞋。”這回他該信了吧。
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又笑了笑。
“如果是你跟蹤我,然後栽贓給我,那我豈不是很冤枉。”
“退一步講,就算是我踩到了你的手機,可那是你自己放在我腳底下讓我踩的。是你自己的失誤,和我沒什麼關係。”
好像是有點道理。
“如果沒事的話,就請你和你的朋友離開這裏。”
“可是我們還沒拍照。”
他看了看倒頭大睡的潘璐。
“那一樣也是你們的失誤。我不需要承擔你們犯的錯誤。”他拿起他的吉他背在身上,然後轉身向門口走去。
“既然你們不走,那我就先走了。”
“喂!你給我站住!”我一不小心沒忍住就變成了咆哮模式。
他有些驚訝地回頭看我。
“謝謝你的衣服。”我忍住想罵人的衝動。
“不客氣。”驚訝也隻是一瞬間。他打開門消失在視線裏。
我就白白浪費了這麼一次大好的機會麼?要是潘璐醒了,我該怎麼跟她講?
“等等!顧野!”第一次叫出他的名字,有種奇妙的感覺。
我追了出去。
他在漆黑的走廊裏回過頭,眼睛卻熠熠發亮。
“拜托你,能不能跟我合個照!”我立馬跑過去。
“為什麼?你不是冠軍吧。”
“我是你的粉絲,這樣行麼?”
“我的粉絲不止你一個。”
……
“我是潘璐的朋友,我可以代替她的吧。”
“你確定她願意?”
“你有完沒完!就拍個照而已,給不給拍!”我拽住他的手不肯鬆開。媽的,忍無可忍了!
“這就是你的本色麼?”他好笑地看著我。
“是不是又怎樣!”我咬牙切齒。
“好吧。對於你這樣表裏不一的人,我也不想和你糾纏。”他眼裏閃過一絲厭惡。看來我和那些私生飯一樣讓人討厭了。
我居然成了表裏不一的人。
“你先鬆手。”
我鬆了手。
我們又回到休息室。走廊裏光線太暗,而且相機也放在了休息室。
“不要離我太近。”他警告。
“知道了。”
就算他這麼說,兩個人不站在一起,那還叫合照嗎?
我們胳膊碰著胳膊站著,他麵無表情,我努力擠出一個笑臉。
小哥,給姐笑一個唄。我在內心吐槽。
嚓嚓嚓我連著照了好幾張。
“你照了幾張?”他不滿地看著我。
“沒幾張。”我把相機收起來。
“給我看看。”他伸出手。
“你不是要走了嗎?”
“我說給我看看。”他開始皺眉。
“我會給你修圖的。”
“不要發到網上去。”他警告我。
“嗯。”我點頭。答應的是我,不是潘璐。
“你什麼表情?”
我有什麼表情嗎?
“如果你隨意散布我的照片,就是侵犯我的肖像權。”
“我知道了。”我乖乖答應。
我猜他的粉絲應該都很瘋狂,不然也不會讓他這麼有心理陰影一樣防著。
“最後一點,我由衷地勸告你,像你們這種不理智的粉絲,最好不要過於接近我,否則,後果自負。”
“明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