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略論北宋的漕糧(1 / 3)

北宋時期,漕運進入了中國曆史上的極盛之時,每年調運的漕糧量達到了空前絕後的記錄。其中東南六路的漕糧占總量的絕大部分,北方的漕糧量則日漸減少。北宋時漕糧居高不下的原因,既在於當時東南農業生產的發展和運河的暢通發達,更在於當世中央集權政治的影響。北宋長期維持的巨額漕糧,一方麵對穩定中央集權政治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對開封城市經濟也有不容忽視的積極意義;另一方麵則對廣大納漕地區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嚴重地影響了這些地區農民的生產和生活。

漕運自秦漢興起後,曆千餘年演進,至北宋達到極盛之時,運河網密布,管理製度及機構發達,而每年調運到都城的漕糧量更達到了罕見的水平,不僅遠過於前代,也為後世諸朝所不及。北宋漕糧數額何以能達到空前絕後的記錄,當時的漕糧來自何地,其意義影響又何在?這些問題無疑都是值得深入探討和研究的。

一 北宋漕糧的數量、來源地及變化

北宋建國伊始,由於廣大南方地區尚未納入版圖,所以漕運的範圍僅局限於北方地區。此時溝通東京開封與各納漕區域的水道主要是黃河、惠民河和廣濟河,所謂“方隅未一,京師儲廩仰給惟京西、京東數路而已”,年運漕糧不過百餘萬石。至宋太祖開寶時,又通過汴河征調淮南漕米數十萬石。但總的水平仍不很高,漕糧大體維持年運量一百幾十萬石上下。宋太宗統一江南後,東南漕運隨之勃興,“歲運米四百萬石”,大大超過了北方漕糧量。太平興國六年,宋王朝開始對全國漕糧確定了年運量標準:“汴河歲運江淮粳米三百萬石,豆百萬石;黃河粟五十萬石,豆三十萬石;惠民河粟四十萬石,豆二十萬石;廣濟河粟十二萬石,凡五百五十萬石”。但這一定額標準很快就被日漸擴大的東南漕運量所突破,太宗後期,東南漕糧年運量已達六百萬石以上。景德四年,宋中央取至道二年到景德二年間東南漕運“十年酌中之數定為年額,上供六百萬石,米綱立額始於此”。與此大體同時,廣濟河的漕糧運量也增至六十二萬石。也就是說,景德時北宋確立的全國漕糧年額為:東南地區六百萬石,北方地區二百餘萬石,總數則為八百多萬石。

就北宋一代而言,景德時確立的漕糧年額實際上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事實上,因受各地糧食豐歉情況、河道善惡狀況以及有關漕運製度和政局變化的影響,漕糧的年運量也不斷出現上下起伏波動的狀況,甚至個別地區還出現了停運的現象。以東南地區漕糧的變動情況為例:仁宗天聖初,因江淮荊湖等地和糴糧米過多,而天聖四年江淮地區又出現災荒,糧食產量大減。於是,當年由主管全國財政的三司勘合後,奏請將東南漕糧減少五十萬石,以550萬為年額。三年後,負責東南漕運的發運司又以豐年為由,奏請恢複舊額。在真宗和仁宗朝個別年頭,東南上供漕糧曾出現過年運800萬石的罕見記錄。熙寧七年,一度又出現了“江淮上供穀至京者,三分不及一”的現象。而到北宋末,因受腐敗朝政和僵硬的漕運“直達法”的影響,東南漕糧又常常降至四五百萬石。不過,總的說來,“大約以景?(此為‘景德’之誤)所定歲額為準”。在北宋大部分時間裏,雖可遇災酌情減少漕糧數量,但按規定仍須以後補納。

再以北方地區為例:北方諸河漕糧數量的變動也時有發生,其中尤以黃河承運的漕糧量波動最為突出。由於黃河水道複雜、航運條件差,故漕糧運輸的成本一直很高,損糧毀舟的現象從未消失。到真宗時陝西成為對夏戰爭前線後,考慮到當地軍糧匱乏以及黃河漕運的損耗情況,宋政府遂逐漸減少了對京西、陝西漕糧的征調。於是黃河漕運不斷萎縮,到仁宗慶曆以後,“黃河歲漕益減耗,才運菽三十萬石”。仁宗嘉?四年,宋廷下詔廢黃河漕糧,“自是歲漕三河而已”。廣濟河在仁宗以後因河道淤塞問題愈益嚴重,運量也很不穩定,慶曆中,不得不減十萬石漕糧年額。治平二年,河道得到了改善,漕糧又達到74萬石。嘉?六年,惠民河完成漕糧量比年額減少15萬石。治平二年,惠民河漕糧銳減至26.7萬石。有關北方漕糧數量的記錄僅見於此,北宋後期則記載全無。

通過上表可以清楚地看出,北宋時期漕糧中的絕大部分來自東南地區,而北方地區的漕糧不僅數量少、不穩定,而且多屬雜糧,如宋人所說:“廣濟河所運多是雜色粟豆,但充口食馬料”,“惟汴河所運一色粳米,相兼小麥,此乃太倉蓄積之食”。故宋人又說:“國家都於汴,實就漕挽東南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