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根據其性質和征收機構劃分,至少有兩個概念,但在中文裏都名之為稅,因此要弄清它們之間的區別,還需要費點工夫;但在英文裏,同一個稅,卻有兩個詞來表述,一個是tax,一個是duty。前者名稅,與我國現行由國、地稅局還有財政局負責征收的工商類稅種同一;後者則名關稅,與我國現行由海關征收的關稅同一。
本文要介紹的入境稅、出境稅在英文中叫duty,但在中文中,起碼在當下並沒有這兩個稅種,兩者其實都是關稅,隻不過因為關稅既對進口貨物征收,也對部分出口貨物征收,為區別便於理解起見,局外人將對進口貨物或個人入境攜帶的物品征收的關稅叫做入境稅,而將對出口貨物征收的關稅叫做出境稅。
然而放之四海,在世界範圍裏,入境稅和出境物的定義並不像我國現行的關稅那樣簡單,它們在不同國家與關稅既有同一性又有差異性,這正是筆者要特意為文介紹的原因,不如此,按一本經去念,假如讀者走南闖北,周遊世界,很容易將自己搞糊塗了。
凡出境旅遊的讀者大都知道,許多國家的機票、船票中還含有一種入境稅或出境稅,例如美國。具體情況因國而異,甚至因一國的城市而異,有的國家入境稅、出境稅都征,有的單征其中一種,有的國家某幾個城市征,另一些城市則不征,例如日本的東京、大阪征出境稅,劄幌則不征。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原因,一是各國現行關稅都是對進出口貨物或個人攜帶的超出自用範圍的物品征稅,而對出入境的個人則沒有特定的稅收,出於限製出入境或對出入境人員享用該國公共物品和服務補償的考慮,有關國家在關稅對物征收之外,又設置了專門對人(也可以是出入境車輛、或彙出境外的貨幣)征收的出入境稅。二是各國稅收立法權既有統一歸於中央政府的(單一製國家),也有市(州)、縣等地方政府(聯邦製國家)也享有稅收立法權的,這就出現了國家可能不征收出入境稅,但地方(城市)卻征收的情況。
設置出入境稅,同設置任何稅一樣,都有它的正負效應。目前世界上設置出入境稅的國家,多是大國、富國或以旅遊為重要收入的國家。前者如美國、日本、韓國,後者如聖盧西亞等。任何稅收都有擠出效應,但對大國、富國來說,它不怕你不來,因為很多政經活動逼使你非去不可,而且既然能去得起這些國家,額外再多花幾十美元也不在話下,但這些稅收集腋或裘,對征收國就是一筆不小的收入,有助於其改進公共設施,提高服務質量與效率。對旅遊國家(地區)來說,也同樣如此,就像我國的故宮、布達拉宮、九寨溝等人文自然景區一樣,不愁沒人來,愁得隻是人來得太多了。此時,開征出入境稅就如同提高門票價格一樣,成為一種限製、保護措施。但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本來就缺乏吸引力,若再征收出入境稅,就等於是“為淵驅魚,為叢驅雀”。所以,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現時都沒有出入境稅,筆者檢索資料,發現隻有越南向彙出境外的外彙征收出境稅,其用心昭昭可鑒,隻是為了減少資金流失而已,同人家客多為患征稅不可同日而語。
我國現時沒有出入境稅,但2005年國家旅遊局曾提出過開征出境稅的想法,但卻一直沒有得到立法部門的響應。要論出入境稅的曆史,可以說源遠流長,早在4000多年前,我國周代就有了“關市之賦”,這就是現代關稅的祖先。同時期的西方古希臘、古羅馬亦有了關稅。隻不過就中國來說,所謂“關市之賦”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關稅,而是封建割據的各諸侯國出於斂財的目的,“雁過拔毛”而已。完全沒有現代關稅保護民族產業的積極意義,反而破壞了正常的交通貿易,中國本來就“重農抑商”,隨處設卡坐收“買路錢”的關稅,更阻礙了商品流通,使中國封建經濟始終難逃自然經濟之囿。至於清末,為剿滅太平天國起義而在交通要道征收的“厘金”更是臭名昭著搜刮民財的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