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的探討(1 / 2)

對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的探討

財政金融

作者:鄭曉容

摘要:本文主要探討政府級次問題對地方經濟發展的影響,隻有解決了政府級次問題,合理進行財力分配,才能解決基層財政困境,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本文首先對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最突出的兩個問題進行分析,然後分析基層財政體製與財政困境以及經濟協調發展之間存在的經濟影響,最後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

關鍵詞:基層財政 體製改革 級次 財政困境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由計劃經濟轉為市場經濟。目前我國的財政級次主要分為五級預算,分別是中央級預算、省(自治縣、直轄市)級預算、市(自治州)級預算、縣(自治縣、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級預算、鄉(民族鄉、鎮)級預算。隨著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對於省直接管理縣(市)的財政體製改革的推進,各省關於財政體製的改革也逐步其落實開來【1】。這些財政體製的改革措施直接關聯到政府級次問題的改革,然而在實際改革的探索和推行過程中,必然存在一些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一、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多級次引發的問題

(一)地方財政困境的問題

我國《預算法》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支出劃分進行了粗略的規定,然而並沒有對省級政府和下級政府間的支出劃分作出明確的規定【2】。多個省份在財政層層上收的同時也出現了事權的層層下劃,從而顯現了事權與財權相矛盾的現象,尤其是省以下的財政收入與支出高度不匹配。縣以下的政府大多具有剛性較強的事物,而多級的財政支出分配並不能真正落實到基層中來,這就導致了縣級以下財政赤字的增加。

(二)地方經濟協調發展的問題

目前我國主要采取中央一級財政,地方行政區三級或四級財政並存的形式,仍以四級財政的形式居多。然而過多的行政層級必然帶來較高的管理成本和較低的管理效率。經過不斷的探索發現,這種地域性經濟的差異性與各級政府的層級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政策行為的不同決定著財政支出的不同,從而也影響著市場的發展情況。基層的財政運行情況直接影響著地方生產力水平的發展,由於各地人文環境的差異性,發展格局出現了較明顯的地域差異性,“塊狀經濟”的現象比較突出。究其根源,主要是因為各級政府不同的發展戰略所致,各地區的基層政府官員存在較大的行為差異。這些行為差異導致政府出現不同的政策導向、開發重點、外資引進等。

二、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對經濟的影響

(一)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對財政困境的影響

我國實行的多級財政分級實際上就是將財政分權,中央政府將部分財政職能進行集中控製,同時將部分財政職能交由地方政府進行分散執行。然而多層級的財政體製必然帶來基層的財政困難。自我國進行分稅製財政改革後,財政困境的問題就顯得越來越突出。通常是根據稅種的劃分來進行財政收入的分配,當進行分稅製度改革後,出現過多的政府層級。省以下的政府機構沒有完整的主稅種,其收入的可行性太低,因此省以下的收入劃分情況不盡理想。大部分的公共服務均分布在基層,其中包括50%以上的醫療衛生支出以及70%以上的教育預算支出,可見基層的財政需求是相對較大的。中央政府的財政分配與省級以下政府的財政分配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據相關資料統計,我國約50%以上的縣市出現了長期的財政赤字,如果這一現象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將會引發更多的社會矛盾,從而影響社會的穩定發展。

(二)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對經濟協調發展的影響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體製下,主要依靠市場自行進行資源的支配。然而由於外部環境的限製,市場機製本身還存在一些局限性,從而依靠單純的市場機製無法將資源配置達到最佳狀態的狀況,即“市場失靈”。此時就需要介入政府的幹預對其進行調節和彌補,然而公共財政就是政府介入市場最主要的依據。各地區的公共產品都需要國家財政進行提供,而我國存在多級政府,不同層級的政府須提供不同種類的公共產品。因此,各級政府的職責劃分直接影響其相應的財政責任。因不同層級的政府麵臨的政治風險不同,因此決定著不同層級的政府必然存在不同的行為模式。層級越高,則政治風險越大;層級越低,政治風險越低,因此行政人員的決策也對當地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不同的層級關係決定著各級政府官員不同的行為態度,因此極易造成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