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的探討(2 / 2)

三、基層財政體製改革中級次問題的解決措施

(一)明確職責分工

各級政府均采用“職責同構”的模式,這無疑降低了基層政府的自主性和獨立性,也引發了基層政府事權與財權的矛盾。過多的層級會使中央的政策在實施過程中扭曲變形,出現多種信息漏損、政策歪曲以及資源浪費等現象。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可衝破職責同構的束縛。將低級次政府能夠解決的公共服務與事物均交由其承辦,若低級次政府無力解決的事物要按照區域性原則、受益原則、效率原則進行處理。區域性原則主要是根據公共品消費人群的區域性特征來進行職權的劃分,受益原則是根據公共品的受益範圍來劃分,效率原則是根據公共品的配置效率來劃分職權。

(二)減少政府層級

過多的行政層級必然帶來較高的管理成本和較低的管理效率。要想從根本上解決財政困境,隻有相應的減少財政分級,盡量擴大管理跨度。由於政府層級決定財政層級,要解決財政級次問題帶來的經濟影響,必須要減少政府層級,將財政級次縮減到中央—省—市(縣)三級。各地經濟的發展與政府層級息息相關,要解決財政問題可通過中央財政—省級財政—縣級財政的實際形式落實下來。這種形式對解決地區間的財政困境有著巨大的貢獻,在此基礎上對基層財政機關的事權進行合理的界定,對財力進行合理的劃分,才能使基層政府可支配的財力與事權更加適應,從而達到事權與財權的統一,解決財政困境。突破“一級政府一級財政”的束縛,規範稅收的征收,規避亂收費的現象。同時加強支出管理,解決基層政府的工資問題和債務問題。

(三)加強政府間的溝通交流

政府應盡可能少的幹預市場,采取培育和擴展市場的態度來促進當地經濟的和諧發展。為了確保基層財政改革體製下區域內經濟的協調發展,必須要加強各級政府間的溝通交流,以區域性經濟協調發展為導向,將政府作為經濟管理者的身份逐漸調整為市場的服務者,促使區域內經濟可持續發展。調整並完善各級政府間的財政體製,使各地經濟協調發展,才能有效的解決基層財政問題。

(四)組織形式以及組織結構的改革

1、組織形式多樣化

中央政府首先會按照統一的標準發布一些政策規定,同時要求各地無差別的遵照執行。然而各地具有不同的實際情況,這就要求對中央政策進行彈性的調整,允許地方政策在實施時多樣性的存在。增加中央政府的政策靈活性,促進基層組織形式的多樣化。

2、組織結構扁平化

借鑒企業製度改革中對組織結構形態的研究,盡可能少的減少垂直層次,將權利均態分布。使用扁平化的組織結構比傳統的金字塔式結構有更好的管理效果。扁平化的組織結構可以增加部門間的溝通協作,也促進了信息資源的共享,從而減少了資源的浪費[6]。精簡的縱向結構可以提高部門間的工作效率,縮小管理成本,信息傳達的速度也會更快,這能夠使各項基層事物得到及時處理,縮短了決策速度,具有更高的工作效率。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通過對基層財政體製多級次的問題引發的地方財政困境以及區域內經濟協調發展的問題進行分析,進而探討財政體製改革中的級次問題對經濟的影響,最後根據我國目前存在的財政級次現狀以及對經濟的影響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通過不斷優化各地的財政體製來促進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社會的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秦勇.我國財政收支法律製度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J].理論月刊,2012,11

[2]王佳.財政級次改革研究[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0,8

[3]湯伶俐.我國縣級財政困難與省管縣財政體製研究[J].經濟研究參考,2009,12

[4]段平,張德武.淺談如何健全基層財政考核機製[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2,7

[5]寧淩玥.推進“省管縣”改革的思考[J].商,2013,5

[6]彭健.分稅製財政體製改革20年:回顧與思考[J].財經問題研究,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