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感歎:現在的幹部素質太差,跟過去比差遠嘍。
我不明白他在說什麼,請其詳述。
他說:“你看,過去的幹部不管是老虎凳、辣椒水,除被敵人致殘的之外,身體和心理素質都非常好,鬥誌昂揚。”
我有點糊塗,問:“現在呢?”
“現在?”他說,“抓起來沒幾天,沒打沒罵,全完蛋了。精神崩潰、糖尿病、癌症全上來了……”
我明白了,他說的是貪官。在這裏,我必須闡明一個重要的界限。其一,他把入獄判刑的貪官和解放前受反動派迫害的革命誌士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其二,他把懲治貪官的司法機關和國民黨的監獄混為一談,更是錯誤的。其三,他把革命誌士堅貞不屈和貪官犯罪之後的頹廢相提並論,尤為錯誤。當即,我對此人進行了耐心而深入的批評教育,他獲得真知,歡喜而去。而我在想早就想過的一個問題:
——貪官入獄,不決自決。
貪官,用規範術語說,即涉嫌貪汙收受賄賂的犯罪嫌疑人,“捕前係”國家機關或企業的公職人員,多數是受人景仰的領導幹部。他們掌握著這個社會最重要的資源——組織資源,俗稱權力。其衣其食其廬不可謂不精,其車其醫其藥不可謂不良,當然其妾其西服領帶之美自不必說了。問題是,這班大佬一進看守所,絕大多數出現身體的問題。並非裝病,確屬惡疾,用保險公司的條款說,乃是“重大疾病”。這情況和刑事犯罪分子大不相同。昔日的高官給辦案人員下跪、叩頭,抽風、百般乞憐。然後是蔬食不進,噩夢頻頻,自言自語,盼著早日結案,趕緊入獄勞改。一些資料顯示,貪官歸案之後,心腦血管病、糖尿病,特別是癌症發病率極高。他們在懲罰之中追悔,在追悔之中痛苦,在痛苦之中毀滅。沈陽中級法院一位前副院長,在獄中對著電視機鏡頭昂揚地說:
“不把像我這樣的人繩之以法,勢必亡黨亡國!”
他已經不知說什麼好了,這位工人出身、自命藝術家的副院長恨不能像當年宣判別人那樣宣判自己死刑,立即執行。這自然是作戲,而後他也被執行庭的法警們給執行了。應了《聖經》那句話:
“白白得來的,也要白白地歸還。”歸還的是錢財,他和他們還搭上了一條得自於父母的性命。
在監獄裏,貪官們已經不再去想舊日繁華,再沒有腦子的貪官也不再回憶鮑翅海參。他們想的事情歸結起來大抵是:一、父母兒女,深愧對不住他們;二、送禮分子及同黨,恨不能咬死他們;三、懷念老百姓的普通日子,粗茶淡飯,拎小馬紮出去曬太陽。
被法律裁決之前,貪官已被噩夢帶來的惡疾所宣判。這裏麵至少有兩個道理:一是老百姓信奉的報應的道理,狂斂不義之財,自遭天譴。當年成吉思汗的部將攻陷設拉子,見滿城饑民,王宮裏卻是裝金飾銀。蒙古軍的將領見國王如此愛財,令部屬熔化黃金,灌到國王陛下的喉嚨裏,說:“喝吧,都是黃金。”國王金玉其內而亡,與貪官仿佛。另一個道理是,貪官入獄後的生活反差,以及他們的意誌力與法律的意誌力較量之後的潰敗,導致免疫係統全麵失靈。病理學的基本理念是天下無病,人的免疫係統缺失之後才有病侵(傳染病、遺傳病與環境導致的疾病除外)。而免疫係統常常聽命於人的情緒,中醫稱之“情誌”。人的情緒當然受意誌力控製。當然,如果沒有一種正義的、良知的、符合法律與人道的行為支持,意誌力也要敗下陣來,對不良清緒的擴散不予控製。或者說,缺少正義感的意誌力控製不了不良清緒。由此,貪官的免疫係統像塔利班一樣不堪一擊。另外,貪官不鍛煉身體,尤其沒考慮到為以後入獄而鍛煉身體,也算他們崩潰的一點因素。(我希望這篇文章能被選人《幹部廉潔讀本》之中,對“捕前係”的官員有一點啟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