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幸福離財富仍然很遠(1 / 2)

賺錢以及把錢花出去所獲得的,有時隻是一種方便,而非幸福。

譬如買車與備手機,好處是代步與吸納傳播資訊,把一個人很快地從甲地運到乙地及至庚地辛地,還能及時和很多人談話並聽取他們的意見。簡言之,可以多辦事,但不一定和幸福有關。坐車幸福嗎?如果不論效率,與坐在家中沙發無甚差別。打手機更談不上幸福,它不是抽大煙與吃餃子。雖然有人站在馬路上欣欣然以手機通話、仿佛幸福。

有人不想多辦事,也不想到哪裏去以及跟別人談話。這樣會妨礙他們寧靜(實際是幸福)的生活,如莊子與梭羅。汽車手機對他們屬於累贅,不如書與琴棋有用。乾坤在手豈不比愛立信在手更好?就是羊毫在手糖塊在手乃至小人書在手也比方向盤在手更愉快包括安全。因為前者乃享受,後者是勞役或偽享受,與幸福無關。

有人說國外流行這樣的口號:“少賺一點、少花一點、少病一點。”

人有時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麼。

如果把一個人的消費願望攤開,廣告導引占三成,名牌之類。模仿他人占三成,譬如對中產階級生活方式自覺不自覺地模仿。還有三成是實踐童年以及青少年時期未遂之願。在此,潛意識發生作用。人本能的滿足隻占一成,飲食男女而已。

於是,日日杯觥並不幸福。因為廣告導引與追隨潮流所滿足的隻是轉瞬即逝的虛榮心,證明他已經成了某種人,譬如富人。證明完了也就完了,無它。而滿足童年的願望屬於今天多吃幾個包子填充去年某日的饑餓。滿足的隻是一種幻象。而本能的滿足,隻需一草食,一瓢飲,一位賢惠的女人和一張竹榻。

但人們不甘心於簡樸,雖然簡樸離真理近而離虛榮遠。人用力證明自己是重要的,於是以十分的努力去滿足一分的願望,然而這與幸福無關。

如果有錢並有閑,想從食色層麵提升並擴展自己的幸福,需要文化的介入。或者說,文化限製著人的幸福。尼采說“我發現了一種幸福——歌劇!”對與古典音樂無緣的人,歌劇則不是幸福,你無法領受《圖蘭朵》之中“今夜無人入睡”帶來的視聽聖餐。明仁天皇迷戀海洋微生物,丘吉爾迷戀油畫,愛因斯坦迷戀小提琴,是大幸福,也是文化上的幸福。他們也是有錢的人,倘無文化,也隻能蹈人口腹饜厭之途,否則怎麼辦?一些有錢人易煩惱,因為他們的消費與性格有關,與文化無關;與麵子有關,與愉快無關;與時尚有關,與需要無關。

不久前,我假道太行山區遠遊,見到那裏的農人希望到年底能添一頭驢或牛,幫助運輸或種地。到了縣城,酒桌上爭說當科長或兩室一廳的住房。在北京,聽朋友交流打高爾夫球的體會,上果嶺與入洞等等。而到了深圳,幾位巨富比較各自的健康狀況,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後者在每分升血液中多一毫克,心肌梗塞的發生率會下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