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社區衛生的定義與發展(1 / 2)

2006年年初,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對發展城市社區衛生做出重要指示,他強調,發展社區衛生,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為群眾提供廉價、便捷的醫療保健服務,提高全社會疾病預防控製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以人為本,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積極發展這項利國利民的事業,以造福人民群眾。溫家寶總理在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指出,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要通過調整城市醫療衛生資源、加大政府投入、加強人才培養、完善服務功能、推進機製創新等措施,加快構建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係。

由此可見,發展社區衛生對於我們國家的社會轉型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它的最終目的是在城鄉社會中形成能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的衛生服務體係。

一、社區衛生的定義

1999年,衛生部等國務院十部委在《關於發展城市社區衛生的若幹意見》中,對社區衛生的性質作了以下概括:社區衛生是社區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政府領導、社區參與、上級衛生機構指導下,以基層衛生機構為主體,全科醫師為骨幹,合理使用社區資源和適宜技術,以人的健康為中心、家庭為單位、社區為範圍、需求為導向,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為重點,以解決社區主要衛生問題、滿足基本衛生服務需求為目的,融預防、醫療、保健、康複、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為一體的,有效、經濟、方便、綜合、連續的基層衛生服務。

由此可以給社區衛生下這樣的定義:社區衛生是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衛生組織或機構所從事的一種社區定向的衛生服務。它是一種綜合的、整體的、連續的、個性化的新型衛生服務模式,向居民提供預防、保健、醫療、康複、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等服務。

社區衛生具有以下特點:社區衛生的場所必須在社區;服務的目標必須以社區居民“需求”為導向;所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僅僅是疾病的醫療,還應是集防治、保健、康複、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為一體的全方位服務;服務必須是居民在經濟上能夠承擔且能方便接受。

總之,社區衛生以健康為中心,以居民為對象,以家庭為單位,提供綜合服務,其以便捷、低廉、高效、連續為服務特征,已成為現代醫療保健係統的主要組成部分。

二、社區衛生的發展

人類的醫藥衛生活動源於社區。在工業革命前的漫長曆史時期內,盡管出現了一些類似近現代醫院雛形的醫療設施,如中國的“坊”、西方的“寺廟醫院”,但從總體上看,在居民聚居區域的固定或半固定、流動或半流動性質的民間醫療衛生活動是當時衛生服務的主要方式,也可稱之為是現代社區衛生的曆史源頭。

(一)社區衛生的起源

社區衛生起源於18世紀的全科醫療。社區衛生概念最早出現在20世紀40年代的英國。1945年,英國議會正式批準“國家衛生服務法”,明確提出在英國實行由政府稅收同意支付的醫院專科醫療服務、社區衛生和全科醫生製度。1948年,英國建立了國家衛生服務(NHS)體係。全科醫療是指受過一般醫學訓練且不分科的基層醫生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提供這種衛生服務的基層醫生被稱為全科醫生。全科醫生大多數在社區獨立行醫,隻有少數在醫院工作,他們生活、工作在社區,解決患者的一般健康問題,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