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論儒道互補的和諧社會理念(1 / 3)

商原李剛

(長安大學宣傳部教授、博士)

儒家、道家兩對立而又互補,形成中國傳統和諧社會理念動態的、矛盾對立而互補的動力機製。儒、道互補是深入探討中國傳統和諧社會理念的內在矛盾及其現代化機製的重要視角。

一、儒、道和諧社會理念及其互補性

和諧社會理念是中國古代思想家最重要的社會理想,和諧是其突出特征,其中以儒、道兩家的和諧社會理念最為典型。

儒家的社會理想豐富而複雜。春秋末期,禮崩樂壞,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民有恥且格。”政與刑隻能控製人的外在行為,而德與禮能引導人自覺地遵守社會規範,形成和諧的社會秩序,達到名正、言順、事從、刑罰中、禮樂興,禮樂征伐自天子,民以信而立;不患寡而患不均,為政者庶之、富之、教之,以孝悌治天下。孔子的社會理想,被孟子發展為仁政、王道理想。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主張製民恒產,使民老有所養,又申之以孝悌之義,在上者有不忍人之心,推廣仁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省刑薄賦,天下定於一。荀子法後王,繼之以霸道,主張王霸並重,禮法並行,接受了法家的影響,受到後儒批評,但其實際影響卻一直存在。戰國時期,儒家後學對儒家的理想社會圖景進行了精心的重構,提出了有名的“大同”、“小康”社會思想。但正如蕭公權所言:“大同似仁道之別名,小康近從周之大意。彼此雖有程度之差,而內容無品質之別。”“大同”之世是儒家最高的和諧社會理想,“小康”之世是儒家低級的和諧社會理想。二者的差別,具體為:第一,一是“天下為公”,一是“天下為家”,目的不同;第二,一是“選賢與能,講信修睦”,一是“大人世及以為禮”,以正君臣;第三,一是“謀閉而不興”,一是“禮義以為紀”。漢儒引申出的“據亂世”、“升平世”、“太平世”之說,是“大同”、“小康”之說的延續。儒家的和諧社會理想,成為中國古代和諧社會理想的基本淵源。

道家的和諧社會理想比較典型。老子提出的模式是“小國寡民”。在老子看來,按照“道”的法則運行的世界是一個不斷回歸於“道”的、自然無為的清靜樸素世界,排斥禮樂政教、法令、暴力等命令式的力量,隨順人的自然本性而生活,甲兵、舟輿、什伯之器等可以成為戰爭之具的“不祥之器”,隻是不得已而用之;“複結繩而用之”,建立起新的普遍的信任合作關係,實行忠信之教,形成一個君民知足常樂,民風淳厚的“道治”社會。莊子希望返回“泰氏”之世,實現“立乎不測,而遊於無有”,實現“至德之世”理想:“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惡乎知君子小人哉!”這完全是一個自然主義的和諧世界。這一世界沒有文明社會的一切“蹊隧”、“舟梁”,也無“君子小人”之分,是一個“渾沌”的“無何有之鄉”;也是一個“族與萬物並”的人與自然合一的“自治”世界。在這一社會中,“民有常性,織而衣,耕而食”,“含哺而熙,鼓腹而遊”,過著“素樸而民性得”的自在生活。道家黃老派從莊子的逍遙無為走向君無為而臣有為,兼取儒法仁義禮樂和法家法術刑政以形成新的社會政治和諧秩序理想。《文子》提出了“精誠”之世理想:“官府若無事,朝廷若無人,無隱士,無逸民,無勞役,無冤刑,天下莫不仰上之德……故賞善罰暴者正令也,其所以能行者精誠也。令雖明不能獨行,必待精誠,故總道以被民而民弗從者,精誠弗至也。”這一理想在漢初政治家陸賈的《新語》中有更具體的描繪:

是以君子之為治也,塊然若無事,寂然若無聲,官府若無吏,亭落若無民;閭裏不訟於巷,老幼不愁於庭;近者無所議,遠者無所聽;郵驛無夜行之卒,鄉閭無夜行之征;犬不夜吠,雞不夜鳴;耆老甘味於堂,丁男耕耘於野;在朝者忠於君,在家者孝於親。

陸賈的“至德”理想,是《老子》的“小國寡民”、《莊子》的“至德之世”理想的世俗化和現實化。這基本上是一種和諧寧靜的田園牧歌式的鄉村社會。在此意義上,黃老道家的社會政治理想,實質上是固本培根的“俗”治。黃老道家的政治理想,已經是儒家和道家理想的結合了。

儒家與道家都注重事物的和合狀態,追求和諧社會理想,但二者的理想有著重大差異。儒家政治思想是一種“德治”或“禮治”的政治哲學,道家是無為而治或“道治”政治哲學。在一定意義上說,儒家政治哲學有著一定的權威主義和人文主義性質,而道家是一種自治主義和自然主義政治哲學。中國古代社會的軸心是“家”,中國古代是宗法、鄉土社會。儒家出於遊士,道家起於隱士。儒家是“家”內的哲學;道家是“家”外的哲學。就和諧社會理念來看,儒家的和諧社會是倫理型的,而道家的和諧社會是自然型的,其目標、性質、標準、特點等都有很大差別。但是,正是由於二者的這種差別,反而為雙方提供了互相吸收和補充的契機。儒家和道家異流而同源,都是從士階層分化而來,又同樣麵臨著“天下無道”之世。這是他們在複雜的現實政治社會問題麵前互相對立而又補充的前提。因此,隨著社會政治現實的不斷發展,特別是天下“定於一”的趨勢的形成,戰國中期開始,儒道兩家的互補趨勢已開始出現。

就儒、道兩家的和諧社會理念而言,其互補的方麵似乎遠大於其差異。首先,忠信或“誠”是儒、道和諧社會的基本準則。儒家與道家的基本價值觀念有很大差異,但在忠信或誠信問題上,二者又高度一致。孔子突出忠信的地位:“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孔子強調:“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孔子以忠信為立身行事之本。孔子說:“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雖州裏,行乎哉?”離開忠信,為政治民寸步難行。孔子進一步區別了大信與小信。他說:“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孟子也說:“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儒家忠信問題的專論郭店楚簡《忠信之道》,進一步突出了大信和小信的區別。荀子將儒家的忠信思想總結為:“誠信生神。”儒家的禮樂忠信思想在道家看來,是很不夠的。老子說:“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換言之,在老子看來,忠信之厚是社會之本。莊子批判儒家的禮樂忠信,但也向往聖人“信矣而不期”。《文子》主張無為而治“其所以能行者精誠也”。在此意義上說,“忠信”或“誠”是儒、道和諧社會互補性的基本方麵。其次,和諧社會理想目標、模式的趨同性。儒家的“大同世界”,與道家的“至德之世”,體現著“天下為公”的特點,沒有“君子與小人之別”,是一個人人平等和睦的世界。儒家的“小康之世”,與黃老道家的“精誠”之世,是比較接近的。就其現實表現來看,儒家強調“庶之”、“富之”,與道家的“民自富”一樣,以民生為政治關注的重點,對暴政、戰爭、刑罰充滿厭惡和排斥。在這一層麵上,二者是直接相通的。在此意義上看,儒、道和諧社會理念的互補性是明顯的。第三,以“和為貴”,追求社會的和平安寧是儒家、道家的共同追求。孔子說:“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儒家提出重整禮樂秩序,導之以德,齊之以禮,重新塑造一個秩序和美的社會。儒家的德治和禮治社會,漢武帝之後,成為中國社會“治道”的基本方案。老子的“守中”理想,以及黃老道家的清靜理想推動了漢初社會的休養生息,也是社會“治道”的基本方案之一。在此意義上說,儒家與道家回答的問題都是“治亂”問題,二者思路不同,但效果比較相近。儒家以德、禮治世,以政刑次之,在社會富裕的同時注重禮樂教化的引導;道家排斥戰爭、法令,強調民眾的自富自化。儒、道都不讚成法製行政的強製,與治家、墨家的方式截然不同。第四,儒家、道家都有以人為本的民本思想。儒家的民本思想是其政治思想中的精華,深刻地影響了中國的政治文化生活。孟子提出的“民為貴,君為輕,社稷次之”的名言,成為儒家最動人的政治語言。道家以人的性命為本,充滿了對人生的關懷和對民生的重視。老子提倡民的自富、自樸、自靜、自化,《莊子》肯定民之織而衣、耕而食的“常性”,與儒家的民本思想是相一致的。特別是道家主張的“為而不恃”之“玄德”,施不求報,這是一種更高境界的民本思想。第五,和諧的世界是一個風俗淳美的社會。無論儒家還是道家的理想社會,都向往風俗和美的社會。儒家提倡禮樂仁義,道家提倡自然清靜,兩種和諧社會的共同特點是風俗淳美。這曆來是衡量社會和諧的重要標準。第六,儒、道向往的和諧社會,是全麵、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社會。這是當代可資借鑒的重要資源。諸如此類的互補方麵還有不少,這說明儒、道的和諧社會理想是互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