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奈斯主義:從自然的形而上學到自然的內在價值(1 / 3)

謝揚舉

(西北大學中國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博士)

深生態學一詞最早見於奈斯(Arne Naess,1912—)1970年的《問題的深性和深生態學運動概要》一文,1990年奈斯又加以修訂,該文具有經典意義,但是該文一直到1995年才公開發表於塞申斯編的《為了21世紀的深生態學》文集中。1972年奈斯發表了《淺層和深層長遠生態運動》一文,文章發明了“深生態學”一語。1973年,該文在《探索》雜誌公開麵世。奈斯因而被稱為深生態學之父,深生態學的哲學、世界觀、倫理、政治、教育和經濟等思想也被稱為奈斯主義。1989年劍橋大學出版社出版了由羅藤伯格(D。Rothenberg)翻譯和修訂的該書英文版。一書,此書係統表達了奈斯個人的生態哲學體係,也是著名職業哲學家發表的第一本環境哲學著作。

究竟什麼是深生態學呢?“深生態學”一語中雖然含有“生態學”,但是它不是指一種自然科學新學科。奈斯認為科學本身不能將知識轉變為智慧,不能複現自然的價值,也不能自足地決定環境決策和指導環境行為,所以他提出深生態學,希望借此克服科學的局限性。奈斯用“深生態學”兼指深層環保的哲學思潮和社會政治運動,因此更恰當、完整地說,奈斯是“深生態學運動”之父。雖然是運動,但它自有核心考慮,這一點體現在關於“深”的認同上。

奈斯稱,“‘深’一詞總是占有深生態學運動語詞結構的中心位置”。“深生態學”至少有六個近義詞,奈斯認可它們與深生態學所針對的大多數問題有相互覆蓋的關係,本來可以選用六者之一而不必再造新詞,比如:“生態抗拒”(John Rodman 所用),“新自然哲學”(Joseph Meeker發明),“生態學哲學”(eco-philosophy,Sigmund Kvaloy所用)、“綠色哲學和政治學”(歐洲廣泛使用)、“可持續地球倫理”(G。Tyler Miller所用)、“生態智慧”(ecosophy,ecowisdom,奈斯稱他也很喜歡這個稱呼)等。為什麼不用這些當中的任何一個而另創帶形容詞“深”的“深生態學”呢?這是因為“深”字意味著對哲學本性的回歸。

奈斯曾經說:深生態學的本質是要追問更深的問題。形容詞“深”強調我們所問的是其他人沒有追問的“為什麼”和“怎樣”。例如,作為科學的生態學不會去探討何種社會最適合於特殊生態體係的維持——因為這是倫理、政治和價值論的問題。隻要生態學家們堅持狹義的生態學,他們就不會追問深生態學提出的類似問題。現時我們需要做的是從我所稱的生態智慧中充分地開引出生態思維。

奈斯的追問哲學在當代不是絕無僅有的哲學。綜觀奈斯的生態思維和追問形式及其所針對的實質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奈斯主義不屬於任何現代性哲學或其延伸——其實,與深生態學的“深性”最有家族相似性的就是後現代的“後”性,深生態學隻不過換了一種溫和的語氣,悄悄地告訴我們後現代主義本來想告訴我們的話:走出現代性。所以蓋爾評價道:奈斯的深生態學是從赫爾德(Joham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開始的反現代主義的一部分。

奈斯的所有觀點差不多都是赫爾德觀念的回聲或發展。

深生態學是後現代主義的一種形式。

從實質內容上看,深生態學運動與淺生態學運動不同。從1973年的論文開始,“深的”就是與“淺的”相對而言的,淺生態學運動,即改革派保護主義運動,它主張在既定社會框架和人類功利主義原則下調和人與自然的矛盾。“深生態學”則對我們自身、實在的意義、我們的文化假定,對現有的一切價值觀、社會製度、生活方式與文化傳統等進行懷疑、追問,以期達到人與自然矛盾的徹底解決。

奈斯深知,在製定環保決策、解決生態危機、進行倫理判斷的過程中,本體論、世界觀比倫理學有在先性,任何倫理性規則至少不能與世界觀係統是衝突的,可是泛倫理規範主義的世界觀從來就是自欺欺人的,所以我們總是逃避不了形而上學、自然哲學、價值理論等能夠統一行動解釋的本原根據,換句話說,首要問題顯然是需要從本體論層次上回答: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為什麼錯了,錯在哪裏。

奈斯說:我認為,重要的是環境主義哲學要從倫理學進入本體論或回到本體論。我不太關心倫理學或道德。我關心的是如何體驗世界……如果深生態學是深的,它就必須關涉我們的基本信念而不隻是倫理學。倫理學服從我們體驗世界的方式。將你的體驗表達出來,它可以成為一種哲學或宗教,羅藤伯格的導言。

這與視環境哲學或其主幹就是環境倫理學的大多數早期環境哲學家劃開了界限。不過需要注意,不采取倫理學思考路向,不意味深生態學缺乏道德意義和倫理實踐指導價值。倫理學思維和倫理性行動是兩個概念。

奈斯深生態學運動的核心綱領是1984年的八點綱領,它有個成熟的過程,理解它必須從第一宣言開始。在1973年的論文中,他提出了深生態學運動七點宣言(本文為對照起見,也將其稱為第一綱領,實際上它的確發揮了最早的綱領性作用)。文中奈斯說“我用生態智慧(ecosophy)一詞來指一種關於生態和諧或平衡的哲學”。文章同時呼籲決策者、學者和科學家通過生態智慧結成深生態學環保集團。他認為各種生態哲學個性雖然多有不同,但他所列出的七點“為各種生態智慧體係提供了一個統一的框架”。這個框架的基本內容包括:

(1)拒斥人在環境中的圖式,讚成互相關聯性和整體—場的圖式,主張各種有機體是具有內在關聯性的生物圈網絡或場中的紐合點。

(2)原則上的生物圈平等主義。

(3)多樣性原則和共生性原則。

(4)反對世界上的等級。

(5)向汙染和資源枯竭宣戰。

(6)複合性而非複雜性(Complexity,not complication)。

(7)地方自治和非中心化。

乍看起來,奈斯的表述太過簡單,尤其是它們顯得是隻有結論而無來由。其實不然,這些表述隻是按照“運動”式語言表達出來的,所以講究通俗明白。深入準確地理解七點,需要對它們的哲學由來作出解釋。七點背後隱藏著奈斯長期的哲學探索。七條的關係是,第一、第二是重點,是總體上最基本的前提,因為他們提出了新型的生態關係性本體論,其他五條可以視為是從這兩條推衍出來的規範性結論。

七條的提出有極深的問題背景。近400年乃至有史以來人類遭遇過形形色色的信念危機、哲學危機和行為衝突問題,各種問題之間存在著重要性或曰地位的競爭,奈斯的問題是本體論層次上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這是被無數社會危機問題自然而然擠到當代哲學最前沿的首要而艱深的問題。按照近代哲學標準和路徑,解決這樣的問題需要從三方麵入手:一是重新探討人類主體及其認知的本性;二是重新回到自然、世界等對象的性質上;最後,也是最困難的,是要回答主體與客體關聯性和統一性的性質。然而近代哲學是造成我們今天環境認識危機的深層認識論原因之一,可見通向環境哲學的攀登不可能以傳統哲學作肩膀。奈斯不得不從“何物存在”,以及我們“如何知覺存在和環境及其關係”等等一係列原初問題入手。所以我們也不能按傳統哲學來理解奈斯的生態哲學。

奈斯對原初問題的回答是什麼?他是如何達到結論的?從總體內容上看,七條隱藏了很深的哲學洞見和方法建置。馬秀絲更清楚地將上述七條進一步表述為:(1)一種互相關聯的形而上學。(2)生物圈平等主義的精神。(3)多樣性和共生關係的價值。(4)反對階級等級的態度。(5)反對汙染和資源消耗。(6)多樣性的價值。(7)強調地方自治和非中心化。這七條確立了深生態學的本體論基礎,也奠定了一種生態世界觀,當然同時規定了前二者所派生的倫理意義和政治意義。按照馬秀絲的評價,“深生態學因而可以被理解為:它道出了就生態學的深層次上講,我們的世界是生態相關性世界,我們與自然的關係也必須據此重新理解”。根據奈斯口述自傳,這種新自然本體論直覺的萌芽來得極早,甚至可以追溯到他的童年時期,追溯到他幼年說受到的河流山野的濡化。不過隻是到20世紀60年代末,它才獲得了曆史和時代精神意義——真正在生態哲學領域結出碩果。奈斯對直覺的信念建立在對理性思維限度的反思上,他甚至像亞裏士多德一樣聲明:企圖證明一切是缺乏教育的表現。所以,當奈斯說深生態學是一種基本的本體論直覺時,需要注意,他指的是:如果沒有足夠的理由,我們就不應該暴虐生物,也就是說我們應該愛護它們的直覺是正當的。

逼近這個理想的最佳手段莫過於胡塞爾的超驗現象學方法。奈斯說:“現象學的觀點對非功利的、非工具的自然直接體驗意識的發展有價值”。他吸收和改造了現象學的基本方法,建築了環境現象學方法。這種方法既是批判之劍,也是重建之手。一方麵它懸置了種種所謂不言而喻的可疑的環境論假定,告別了現象主義和心理主義、自然主義和科學實證主義及其構造的單向度世界;另一方麵,它旨在通過返回純粹現象和原初直觀,以揭示更客觀的環境存在意識和存在狀態,重新邁向健康的總觀點(total view)。環境現象學方法是奈斯整個生態學哲學的真正基礎。在這裏,根本直覺、先驗超越、不可還原的本質知覺、意向對象的內容,共同指向一個東西——生態本體性關聯網。將此點認識運用到生態保護上,就意味著我們的規範依賴於我們關於生物圈內互相依賴性的信念,而這個信念,在奈斯的整個理論中,與其說是信念,還不如更明確地說是生態現象學新感知。信念環節的運用一定程度上是對習慣性的價值和事實分立思維的另類回答。

根據環境現象學哲學,奈斯相信可以消解休謨著名的是與應當二分的難題。休謨問題的產生與其現象主義表達問題的方式密切相關。休謨認同了關於價值的一般表達式,如:“某物x有價值y”,可是這個陳述句立刻會產生下列問題:對某物x,如何評估其價值?或某物是x,而其價值是y,x與y怎樣統一?奈斯認為,如果我們回到事務本身,回到具體性,回到真切的直接的格式塔整體感知,那麼情感、理性、價值、意義、信念和實在就會以原有的整體性麵貌得以顯現,在這種情境下,我們用不著上述陳述句,我們可以用具體感受和具體性內容的指稱來代替陳述句,比如,要謂述某個西紅柿的價值時,再現具體性的說法是:“現吃的可口的紅西紅柿”,如此一來,就不存在與價值分離的西紅柿了。廣而言之,奈斯說:“‘是’與‘應當’的解決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我們如何構築世界的假說。”

七點的重大意義在於,它們組成了一個新的範式或曰世界觀[奈斯喜歡的詞是“總觀點”(total view)]。

說它是新範式是針對主宰製社會範式而言的。經典的自然和社會觀支持理性化的等級本體論,即所謂存在巨鏈(the Chain of Great Being),其中上帝君臨一切,自然事物位於被支配的底層。奈斯強調的整體的、場式的、不可分的、關係的、平等主義的本體論顯然意味著舊範式的更替。說它是新世界觀,是與舊世界觀對照而言的。關於這一點,塞申斯的說法有代表性,他認為長期以來主宰製的世界觀的特點是:人口增長需要物質/經濟增長,自然作為人類資源才有價值,資源多多,應當主宰自然,高技術進步足以解決人為環境問題;消費主義和國家/中心化的共同體等;而深生態學世界觀的特點是:人類與自然和諧、一切自然有內在價值/物種平等,簡樸的物質需求(物質目標是為更大的自我實現服務的),地球的供給有限,適度的技術,非主宰的科學,消費講究物質循環,生物區域主義或少數民族合生態的文化傳統等。

深生態學產生以來,圍繞其形而上學範疇、概念的關鍵所在,出現有多種評論。

卡茨(Eric Katz)認為,使深生態學得以成為深生態學的最核心的概念標誌有三個,即:自我實現、認同自然、關聯性整體本體論。它們以人的某種特殊性為中介,隻是遮掩而沒有刪除掉認識論的人類中心主義。馬秀絲認為七點的核心是互相關聯性和自我實現,深生態學需要“深自我”。西爾萬推出了自己的深綠色理論。塞申斯認為自我實現和生物中心的平等性是深生態學的兩個終極規範或直覺。塞申斯的闡述形式和奈斯有差異,事實上深生態學和生態中心主義或者生物平等主義顯然不能畫等號,有許多生物中心論者並不是深生態學主義者。裏德認為奈斯是矛盾的,因為按照他的說法,我們既是利己主義者卻又要超越甚至犧牲自我轉而認同它者的利益,可見奈斯理論中存在同一性和差異性、自我和它者的悖謬。還有人批評奈斯主義忽視個體性(盡管不能斷定)而可能孕育生態法西斯主義。

七點宣言的內涵是非常形而上學化的,而且是非常個人化的形而上學,它們不適合作為劃定深生態學運動的標誌。為了更好地區別深生態學和淺生態學或改革派運動,1984年奈斯和美國環境哲學家塞申斯,針對深生態學運動發展中的問題,對15年來有關深生態學原則的思考進行了總結反思,並合作提出了第二個深生態學核心綱領(奈斯也稱其為基本原則),即奈斯—塞申斯八點綱領,其基本內容是:

(1)地球上人類與非人類生命的福利與繁榮有其自身價值(同義詞:內在價值,固有價值)。這些價值的存在與非人類世界對人類是否有用不相幹。

(2)生命形式的豐富性與多樣性有功於上述價值的實現,同時它們一樣具有自身價值。

(3)除非為了滿足基本生命需求,否則人類沒有任何權力降低這樣的豐富性和多樣性。

(4)人類生命與文化的繁榮相應的要求人口有實質性的減少。人口降低,非人類生命才能繁榮。

(5)目前,人類對非人類世界的幹擾是過度的,更糟的是這種情形還在急劇惡化。

(6)政策對基本的經濟、技術和觀念形態結構存在影響。革新的事態將與目前的有深刻差異。因此政策必需革故鼎新。

(7)意識形態的變革主要是從迷戀於愈益增加的高生活標準轉向欣賞生活質量(安於固有價值境界)。人們將會徹悟量多與精神高妙的區別。

(8)認可上述各點的人們有直接或間接義務去努力實現必要的變革。

八點綱領隻有179個英文單詞,為了照顧不同職業、宗教、哲學、文化背景下的深生態學支持者,綱領避開了學術化、技術性敘述,可是它內涵深邃,意義深遠,它觸及當代每一個個人和差不多所有重大經濟、政治與哲學問題。

根據奈斯和塞申斯的評釋,第一點是針對生物圈而言的,更專業地講,指的是生物圈整體,也可以稱作生態中心主義,它包括個體、物種、人口、生物區域,也包括人類和非人類的文化。“生命”,奈斯說也指河流、濕地、景觀、生態係統,這些在生態學家那裏並不被視為生命。深生態學運動的支持者們有個口號,“保證河流生命”(let rivers live),就是在廣義生命觀語境中使用生命一語的。“內在價值”,在深生態學文獻中,是獨立於任何有意識存在的知覺、趣味和情感的,它在自然事物之中,具有客觀性。

第二條原理蘊涵的深意是:所謂低級、簡單和原始動植物對生命豐富性和多樣性有重要貢獻。它們有自身價值,而不隻是具有對高級和理性生命的進化價值,這條原理也蘊涵了進化過程是生命多樣性和豐富性增加的過程。他多次強調“複合性”(complexity)與複雜性有區別,比如城市生活比更自然的田園環境中的生活要複雜,但是後者有更高的複合性。這裏保留了第一宣言中第六條的內容。

從第三到第八點,顯然都是應對生態危機和指導生態行為的基本規範。第三條中的“生命需求”,指的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有一定的模糊性,奈斯說不同群體所處環境的差異,像氣候和相關因素的差異、社會結構的差異應當被考慮進去。可是第三條的革命性很明白,奈斯和塞申斯是要否定工業資本主義內在動力——消費主義。

關於第四點,他說,不能期望物質最豐富的國家在一夜之間減少它們對非人類世界的幹擾。人口的穩態乃至減少需要時間,或許需要數百年。這裏需要發展過渡性的戰略。無論如何必須遏製生物物種滅絕的趨勢,最終達到生命多樣性和豐富性的恢複。

第五條不是說人類絲毫不能幹擾自然,但是申明需要控製幹擾的性質和範圍。應該為保持生態係統功能的正常化和物種棲息地而加大荒野保護力度。

關於第六條,他們認為從第一條到第五條都可以看出,現在的工業化、高消費逾越了生態承載能力。目前世界經濟發展是極不平衡的,很難在不同國家和政府之間達成一致的生態行動,在這種情況下,非政府組織就更顯得重要。地方自決、當地共同體、從全球考慮而從當地行動等,具有有效性。

第七條要求重視“生活質量”,有些經濟學家認為這是難以量化的,可奈斯認為,一切都量化不可能,這裏也不需要量化。

第八點是說,環境危機的戰線很長,而且複雜多變,所以在最低綱領指導下,具體觀點和行動因人因時因地而異,允許有不同的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一位世界著名的分析哲學家和語義學家,奈斯曾強調,像保護主義、自由主義一樣,深生態學是一個難以簡單精確地定義的術語。他申明八點“是試驗性地提出的深生態學基礎”。八點綱領有雙重意義,對於抵禦淺層生態改革論者而言,八點是讚成者共同的綱領;但是對於圈子內部讚成者而言,八點隻是最低綱領,允許甚至鼓勵不同的具體表述和發揮。

對於這個綱領的哲學品格,許多人有不同看法。羅滕博格稱這個綱領的七條基本點為深生態學的樹幹。麥克勞林(Andrew McLaughlin)認為核心綱領是深生態學心髒,它是要給深生態學運動下定義。塞申斯認為這個綱領的哲學特質是生態中心主義。馬秀絲則認為八點說的特質是生態中心主義並不恰當,應該說是“自然兼容論”(nature inclusive)。卡茨認為生態中心主義不可能是深生態學的特質,因為很多別的環境哲學學派也主張生態中心主義,因此它不足以區別於深生態學。

奈斯自己怎麼看呢?時隔十年,奈斯在《深生態學八點修訂說明》一文中再次強調八點不能用作深生態學運動的定義,它不是深生態學運動本質的表達,也不是深生態運動術語的定義——他甚至反對任何詞典式定義的可能。他能接受的隻是:八點是“似乎差不多所有深生態學運動的支持者都能接受的一套十分一般和抽象的陳述”。當然如果一定要給八點確定一個核心觀念,那麼隻能說是內在價值論。在該文中,奈斯回應了某些批評和建議。卡普拉(F。Capra)建議在第二點中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前麵加上“根本的互相依賴性”,奈斯認為沒有真正的必要性。考利科特指出,深生態學的確認為真正的大我是自然整體,因此這蘊涵某種自然神秘主義。奈斯說這是誤解,因為自我實現隻是他的個人生態哲學—T的終極規範,即使在生態哲學—T中也無此神秘性,他聲稱任何人都不會在八點中發現自然神秘主義。考利科特還認為深生態學“斷然拒絕倫理學”,奈斯說這個結論沒有根據,實際上綱領第三到第八點正是規範性倫理表述;他指出考利科特沒有注意到他關於規範倫理體係與道德化行為的區別。奈斯也借用了康德關於審美行為和道德行為的區別概念,他發現不可忽視審美行為對合生態義務和行為的指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