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年4月,華盛頓當選為美國第一任總統。1792年,華盛頓再次當選美國總統,而且是以滿票當選。連任兩屆總統後,華盛頓於1796年11月發表了著名的《告別書》,離開了政治舞台,回到了弗農山莊。1799年12月14日,華盛頓在弗農山莊逝世,終年67歲。
來自法國的自由女神像
一個手持火炬、身穿長袍的女子高高聳立於紐約港灣的自由島上。這座雕像原名為“自由照耀世界之神”,由銅板錘琢成型並鉚接起來。對多數人而言,她是美國真正的象征。她的曆史與其創作之時美國、法國等國的革命有密切的聯係。
1865年4月9日,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以南方的失敗告終。也是在這一年,美國政府宣布:要在1876年,也就是美國建國100周年的國慶日期間舉行盛大的慶祝活動。
法國著名自由主義者、法美協會成員、青年雕塑家弗雷德裏克·阿古斯特·巴托爾蒂聽到這一消息後,決定為美國人民雕塑一尊自由女神像,以頌揚美國的新共和與自由,並希望自由重返法國,因為在此前的1851年,路易·拿破侖·波拿巴發動軍事政變推翻了法蘭西第二共和國。女神像表達了作者對自由的向往和熱愛,他也想以此喚醒人們熱愛自由、追求自由的精神。
當時各國如火如荼的革命鬥爭對巴托爾蒂有深深的影響。提起自由女神,巴托爾蒂立刻回憶起曆史上那使他終生難忘的一頁:1851年12月1日,路易·拿破侖·波拿巴發動政變,推翻第二共和國的那一天,他親眼目睹了一位少女手擎火把,高喊“前進!前進!”她無視荷槍實彈的士兵,越過路障。後來波拿巴的士兵朝著少女開槍射擊,她倒在了血泊之中。
這位為革命犧牲的少女的精神和形象刻在了巴托爾蒂的心中。1869年,巴托爾蒂完成了塑像底稿設計,他參考了在愛琴海濱的阿波羅青銅雕像,選擇了一位名叫珍妮的美貌少女為“自由女神”的模特,麵容則是她自己母親的形象。1875年,雕像初具雛形。在美國獨立100周年紀念展覽會上,巴托爾蒂展出了女神舉火把的手臂,僅食指就有2.44米,這在美國引起轟動。
回到法國之後,巴托爾蒂便著手將“自由女神”運往紐約港。1885年6月,自由女神像的鋼構件分裝210箱上了“伊澤爾”號輪船,運抵紐約。1886年10月28日,美國第22任總統羅弗·克利夫蘭親自主持了自由女神像的揭幕典禮,自由女神便成了美利堅民族的標誌。1916年12月2日,德羅·威爾遜總統親自為之打開燈鈕,女神像又成了海上一座燈塔。
女神身著寬鬆的長袍,頭戴漂亮的額箍,麵容端莊慈祥。她雙唇緊閉,右手高舉,手中緊握一把象征自由的火炬,左臂捧著一部長度為23.7英尺的《獨立宣言》,上寫“1776.7.4”,一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眺望著遠方。她所戴的王冠上有著7條長尖狀的突出物,象征自由之光照耀在七大洲和七大海洋,腳上的斷鐵鐐表示推翻暴政取得了勝利。雕像的基座高154.2英尺,邊長62英尺,整體總高305.1英尺,格外引人注目。她是紐約的象征,也是美利堅民族的象征。雕像的底部刻著猶太裔女詩人愛瑪·拉紮羅絲的詩句:
送給我吧,你那些疲乏的和貧困的。
擠在一起渴望自由呼吸的大眾;
你那熙熙攘攘的岸上被遺棄的
可憐的人群;
把那些無家可歸的、飽經風霜的人們。
一起送給我。
我站在金門口,
高舉自由的燈火!
馬背上的英雄——美國牛仔
美國好萊塢的“西部影片”曾經風靡全世界,至今仍有無窮無盡的魅力。在影片中,人們經常可以看到:一個身材高大、健壯結實的牛仔,頭戴寬邊帽,身穿緊身衣、窄腿褲,腳蹬長統靴,胯邊垂著火筒槍,當匪徒一個個應聲倒地時,他卻若無其事地騎馬飛馳而去。
浪漫的傳奇故事,再加上刺激性的槍戰、打鬥,似乎構成了牛仔生活的全部內容。但影片畢竟不是曆史,在美國曆史上,牛仔的生活可不是騎在馬上追擊匪徒、除暴安良,他們是美國開發西部的先鋒,他們富有冒險和吃苦耐勞精神,因此被美國人稱為“馬背上的英雄”。
要說美國牛仔,得先說說美國的牛。美國人是歐洲移民的後裔,美國的牛則是歐洲牛的後代。美國的牛最早是由哥倫布帶去的。當時,他把西班牙牛帶到西印度群島和中、南美洲沿海一帶。1525年,西班牙的種牛開始從西印度群島引入北美大陸。1611年,英國人又把數量眾多的牛運到弗吉尼亞的詹姆斯城,從此英國種牛便在北美大陸廣泛繁衍,那裏出現了很多養殖點。
1540年,西班牙探險家科羅納多橫渡大西洋去北美尋找傳說中的“瑟博拉七寶城”,他帶了500頭牛,這些牛被運到今天墨西哥北部和今天美國的亞利桑那州一帶。此後,牛群不斷繁殖,逐漸遍布今墨西哥北部和美國的亞利桑那州。到17世紀初,哈利斯科的牛已達到10萬多頭。
總之,美國的牛從東麵和南麵兩個方向進入,逐漸遍布全國。18世紀初,牛群出現在美國的俄亥俄和肯塔基。肯塔基在印第安語中意為草地,又稱青草州。與肯塔基相鄰的伊利諾伊州則被印第安人稱為“草原之國”,這裏是牛的樂園。到19世紀中期,那裏馴牛養牛的技術已經十分高明。南北戰爭之後,牛群又向西推進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廣大草原,那裏成了“牧牛王國”。
從南邊墨西哥進入的西班牙牛也大量繁殖。19世紀後期,德克薩斯州已有5000萬頭牛,是美國養牛最多的州。從19世紀60年代開始,得克薩斯人便把大量牛群往北驅趕到堪薩斯的鐵路邊,然後轉銷美國各地。當時還有專門的“牛道”和“牛鎮”,“牛道”是牛群走的道路,“牛鎮”則是沿途的歇腳站。
牛群長途跋涉,跨州越縣,當然需要人帶領、照管,這就產生了“馬背上的英雄”——牛仔。
在漫長艱辛的旅程中,牛仔必須能吃苦耐勞,同時還要機智、勇敢、沉著、冷靜,能應付途中各種意想不到的事故和危險。首先要管束半馴服的牛,特別是性情凶野的西班牙牛,牛仔要跟在牛群旁邊,緊緊盯住它們,一刻也不能放鬆。沿途還要留意狼群等野獸和毒蛇、毒蟲的襲擊,防範印第安人的冷箭、標槍。
牛仔,有的本身就是牧主,但多數是牲畜商人的雇工,他們在美國東部居民向西遷移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牛仔的長途放牧,本身就帶有開拓性,他們為西進的人直接開辟了道路。
19世紀末,美國的交通運輸日益發達,牛仔的地位漸漸降低。他們紛紛轉行幹別的工作,人們越來越少見到他們矯健的身影了。但是他們的奮進、開拓精神卻一直激勵著美國人。
說到牛仔,人們常常會聯想到“牛仔褲”。牛仔褲,最初是在19世紀50年代初的美國西部出現的。19世紀40年代,加利福尼亞發現金礦,人們紛紛趕去淘金。有個名叫利維·斯特勞斯的人也趕到加利福尼亞,他原是個布商,隨身帶了些可做帳篷、車篷的帆布。有一次,他發現淘金者穿的棉布褲子非常容易破爛,於是他靈機一動,把帶來的厚實的帆布裁成褲子出售,褲子設計成低腰、直筒、臀圍緊小的式樣,大受淘工歡迎。不久,更多的牛仔們也喜歡上了這種服裝,後人就稱之為“牛仔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