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後金努爾哈赤(1 / 3)

努爾哈赤,滿族,愛新覺羅氏,後金(清)的建立者,史稱清太祖,中國曆史上卓越的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統帥。

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爾哈赤出生在赫圖阿拉(今遼寧省新賓縣境內)建州左衛一個小部酋長的家裏。他的六世祖猛哥帖木爾,原是元朝斡朵裏萬戶府的萬戶,明永樂三年(1405)應明成祖朱棣的招撫,入京朝貢,封授建州衛指揮使,後掌建州左衛,晉升至右都督。宣德八年(1433),因教授明都指揮僉事裴俊,被阿速江等衛“野人女真”殺死。其子董山是努爾哈赤的五世祖,初授指揮使,後晉升右都督,與叔父凡察分掌建州左衛、建州右衛,成化三年(1467)以屢掠遼東人畜,被明朝斬殺。建州三衛遭到明軍殘酷征剿。董山的長子脫羅及其子妥義謨,先後襲職,多次進京朝拜明帝,貢獻方物。董山的第三子錫寶齊篇古,是努爾哈赤的四世祖。錫寶齊之子福滿,後被清朝追尊為興祖直皇帝。福滿第四子覺昌安是努爾哈赤的祖父。覺昌安第四子塔克世娶妻喜塔喇。厄墨氣,生三子,長為努爾哈赤,次為舒爾哈齊,幼為雅爾哈齊。

覺昌安是建州左衛枝部酋長,為明都指揮使,人少勢弱,早期依附建州“強酋”親家王杲,也常率領部眾進入撫順馬市貿易,以麻布、糧食易換豬牛,領取撫賞的食鹽、紅布、兀剌等物。萬曆二年(1574),明遼東總兵官李成梁率軍數萬,攻取王杲之寨,殺掠人畜殆盡,覺昌安、塔克世背叛了親家,為明軍向導。萬曆十一年,王杲之子阿台圖報父仇,屢掠邊境,李成梁再率大軍出擊,取阿台的古勒寨及其同黨阿海的莽子寨,殺阿台,“杲自是子孫靡孑遺”。覺昌安、塔克世再次為明軍向導,戰亂中被明兵誤殺。

噩耗傳來,年方二十五歲的努爾哈赤本想起兵索報父仇,但勢孤力單,怎能與擁兵百萬的大明“天皇帝”交鋒。無可奈何,努爾哈赤乃諉過於建州左衛圖倫城主尼堪外蘭,指責其唆使明兵殺害父、祖,奏請明臣執送。不料這一要求,竟惹惱了驕橫跋扈的明朝邊將,被視為無理取鬧,一口拒絕,並宣稱要於甲板築城,令尼堪外蘭為“滿洲國主”,因而尼堪外蘭威望大升,“於是國人信之,皆歸尼堪外蘭”,甚至連親族子弟也“對神立誓”,欲殺努爾哈赤以歸之,尼堪外蘭則乘機逼努爾哈赤“往附”,儼然以建州國君自居。

萬曆十一年(1583)五月努爾哈赤起兵時,隻有甲十三副部眾三十人,要想以這少得可憐的一點點兵力,去吞並一二十倍於己的其它建州部落(僅棟鄂部長阿海就有兵四百),打敗百倍、二百倍於己的海西葉赫、烏拉、哈達強部,降服建州、海西、“野人”數以萬計的女真,建立後金國,登上女真王的寶座,確實是難而又難。努爾哈赤,麵對險局,毫不動搖,知難而進,頑強奮鬥。他順應時代潮流,采取了正確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在內政、外務兩大方麵,取得了很大成效。在關係到一部、一國盛衰興亡的用人問題上,努爾哈赤強調了六項原則:一是必須任用賢人。二為不論親疏門第,公正舉人,“勿論根基,見其心術正大者而薦之。莫拘血緣,見有才者即舉為大臣”。三係不拘一格,用其所長,“有臨陣英勇者,用以治軍。有益於國政之忠良者,用以輔理國政”。四乃舉賢貶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舉不升,則賢者何由而進。不肖者不貶不殺,則不肖者何由而懲”。五是獎懲分明,功必賞,過必罰,“有善行者,雖係仇敵,亦不計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雖親不貫,必殺之”。六為賞賜效勞官將,視其所需,賜予馬、牛、阿哈、食穀、衣服、財帛和妻室。

努爾哈赤還製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國策。對於早年來投、率軍征戰、盡忠效勞的“開國元勳”,如費英東、額亦都、何和裏、扈爾漢、安費揚古等“五大臣”及楊古利、冷格裏等人,給予特別禮遇和優待,賜給大量人畜財帛,任為高官,封授爵職,聯姻婚娶,榮辱與共。當這些功臣出了差錯時,他著重指出“貧時得鐵,猶勝於金”,常以其功而從輕處治。

努爾哈赤重用賢人和厚待功臣,招徠了許多機智忠貞武藝超群的有才之人和猛將謀士,他們獻計獻策,奮勇衝殺,善理國政,自此,女真部逐漸“民殷國富”,國勢日強,軍威大振。這就在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為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和壯大後金國,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努爾哈赤自幼喜愛兵獵,武藝超群。遇逢征戰,他便率先衝陣,拚死廝殺。後來他回顧數十年戎馬生涯時總結說:“吾自幼於千百軍中,孤身突入,弓矢相交,兵刃相接,不知幾經鏖戰。”這種英勇的氣概和猛烈衝殺的作風,建立起崇高的威信,使部眾競相效尤,因而能夠做到令必行,行必從。有了這些決定性的因素,努爾哈赤不僅能在夾縫中求生存,從絕境裏找出路,避免了滅門之災,而且不斷由弱變強,由小到大,順利地進行著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後金國的事業。從明萬曆十一年以遺甲十三副興師起,取圖倫,下巴爾達,斬尼堪外蘭,敗九部聯軍三萬,十年之內統一了建州女真部落。接著,他又滅哈達,並輝發,亡烏拉,降葉赫,取東海女真。三十六年內,統一了建州、海西女真及大部分“野人女真”部落,“自東海至遼邊,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鮮鴨綠江,同一音語者俱征服”,“諸部始合為一”。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努爾哈赤積極建立國家政權。萬曆十五年(1587),努爾哈赤在呼蘭哈達東南加哈河、碩裏加河兩界中的平崗築城三層,“建衙門樓台”。六月二十四日,“定國政,禁革作亂、竊盜、欺詐,立禁約法製”。萬曆二十三年,他自稱“女真國建州衛”王子。萬曆三十三年,他又自稱“建州地方等處國王”、“建州王”、“建州國汗”。與此同時,他命額爾德尼、噶蓋創製滿文,又逐步建立牛錄——八旗製度。萬曆四十三年,八旗製度正式確立,所有人員皆須編入八旗,一牛錄三百丁,設牛錄額真一員、代子二人、章京四人。五牛錄為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五甲喇為一旗,置固山額真一、梅勒額真二。八旗人員居住同一地區,互為婚娶,耕田種地,牧馬放羊,采參打獵,遵守國法,納賦服役,聽從汗、貝勒統率,使用滿語滿文。服裝發式亦須一律,婦女不得纏腳,男子皆要剃發留辮。這樣一來,使原先來自不同地區、製度相異、習俗不一的幾十萬女真、蒙古、漢人,在生產力、生產關係、賦役負擔、國家法令、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等等方麵,大體上達到了同樣的水平,舊有的差異迅速消失,一致性愈益增多,逐漸形成為一個在經濟條件、語言文字、心理狀態等方麵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體——滿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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