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識責任
什麼是責任呢?責任就是對自己所負使命的忠誠和信守,責任就是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責任就是忘我的堅守,責任就是人性的升華。總之一句話,責任就是做好社會、領導、親人或自己賦予的任何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一個三口之家在春天到來時開始了他們的幸福之旅,父母和孩子臉上是喜氣洋洋的,本來一切都是幸福美好的。但他們不知道的是,正是這次的旅遊讓他們走進了災難。
為了更好地看風景,一家三口坐上了高空纜車,從高空看外麵的景色真是美不勝收,三人都非常高興。但隨之而來的是,纜車突然間從高空墜了下來。這時所有的人都意識到災難來了,因為纜車太高了,人們都認為他們一家死定了。但最後營救人員從墜下的纜車裏帶回了唯一的一個幸存者,就是那個三口之家當中的孩子,一個5歲大的小孩。
後來一位營救人員回憶說:“在纜車墜下時,是他的父親將他托起,是他的父親用自己的身軀阻擋了纜車墜下時的撞擊,因此救了孩子。”
聽到這裏所有的人都震撼了,這就是父母在生命最後一刻仍舊沒有忘記自己的責任而帶來的震撼,他們的責任是保護孩子,所以在最危難的瞬間,父親用自己的雙肩托起了自己的孩子,為他奪得了一次生存的機會。
這就是責任,這就是責任所需要的理由。認識了責任的理由,我們就要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並勇敢地扛起它,無論對於自己還是對於社會都將是問心無愧的。人可以不偉大,人也可以清貧,但我們不可以沒有責任。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棄肩上的責任,扛著它就是扛著自己生命的信念。
責任是一種與生俱來的使命,當我們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它就伴隨著我們的生命走向終結。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隻有那些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大的榮譽。看看那些缺乏責任感的人或不負責任的人,他們不僅失去的是社會對他們的認可,還失去了別人對他們的信任與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譽和尊嚴。所以,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把自己的責任牢記心中,隻要心中有責任感,即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心甘隋願。
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比賽中,最後跑完馬拉鬆賽的一位選手,是來自非洲坦桑尼亞的約翰·亞卡威。他在比賽中不慎跌倒了,拖著摔傷且流血的腿,一拐一拐地跑著。所有選手都跑完全程後很久了,他還在跑,直到當晚7點30分,約翰才跑到終點。這時看台上隻剩下不到1000名觀眾,當他跑完全程的時候,全體觀眾起立為他鼓掌歡呼。之後有人問他:“為何你不放棄比賽呢?”他回答道:“國家派我由非洲繞行了3000多千米來此參加比賽,不是僅為起跑而已——要的是完成整個賽程!”
是的,他肩負著國家賦予的責任來參加比賽,雖然拿不到冠軍,但是強烈的使命感使他不允許自己當逃兵。責任就是做好賦予你的任何有意義的事情。
一個具有高度責任感的人,無論做什麼事,他都會堅強地去完成,勇敢地去承擔責任,他也會用關懷和理解去對待責任。因為在他看來,當他對別人負責任的同時,別人也在為他承擔責任。
森林裏,一隻母獅子正給小獅子喂奶,它沒發現危險的到來——獵人正悄悄地走近它。當它感覺到危險的時候,獵人已經舉起了長矛。母獅子為了救孩子,放棄了逃跑,而是衝著獵人怒吼。發怒的獅子極其凶猛,把獵人嚇傻了。因為在一般的情況下,獅子看到獵人拿著長矛早就跑得沒影了。可這次的情況不一樣,當獵人看到獅子凶惡的樣子時,早已顧不得刺向獅子,而是掉頭就跑了。母獅子最終憑借自己的勇敢,救了自己的孩子。
從上麵的例子裏我們可以說認為這是母獅子的本能,但,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母獅子沒有選擇逃跑而選擇了迎向危險?答案隻有一個:因為它是母親,它要盡到母親的責任。
動物尚且如此,那麼我們人類又當如何呢?道理是相同的,當我們堅守責任時,就是在堅守最根本的義務。
無論從事的是什麼樣的工作,隻要能認真、勇敢地擔負起責任,你所做的就是有價值的,你就會獲得尊重和敬意。有的責任擔當起來很難,有的卻很容易,無論難還是易,不在於工作的類別,而在於做事的人。隻要你想、你願意,你就會做得更好。
我們工作不僅僅是為了錢、為了生存,工作還是一種需要,是尋找自己價值的一種需要。工作和事業滿足了大家自我實現的需要,而人的這種最高需要則是工作所帶來的認同感、滿足感,所以我們更加不能推卸責任,因為責任還代表著自身的價值體現。責任一直都伴隨著成功,在工作中承擔責任,把它當成一種習慣去培養並堅持下來,一旦出現問題,就敢於擔當,並設法改善。如果遇到問題隻是找借口來推掉並置之度外,那麼,最終的結果隻會傷害公司的利益,同時,也會傷害到自己。
對我們而言,無論做什麼事情,都要記住自己的責任,無論在什麼樣的工作崗位上,都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