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和諧思想的淵源與蘊意(1 / 1)

和實生物,同則不繼

——伯陽父(史伯)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孔子

注重社會和諧發展及其對執政黨的要求曆來是我們黨的一個重要的指導思想和理念。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中指出:努力構建一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已經成為我們黨的治國理念和執政目標。胡錦濤總書記在闡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時,明確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聯係、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全麵把握和體現”。這表明,隨著我國現代化事業的深入發展及其所帶來的社會的深刻變化,社會的和諧發展愈益突出和重要,已經成為我國現階段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所麵臨的一個重大而緊迫的課題。當然,構建和諧社會應植根於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之中。在中國社會發展迅速推進的基礎上,對國家、民族和社會發展態勢的日益自覺,為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在國際性視野中找到自身發展樣式拓展了新的曆史機遇,也表明中國共產黨對新的曆史方位和曆史使命的清醒認識、科學判斷和高度自覺。構建現代和諧社會是要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以及人自身的和諧,從而使人類社會發展走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的發展道路。為此,科學地揭示“和諧”及“和諧社會”的思想淵源和內涵,是其中的一個基本問題。

一、和諧思想的淵源

和諧(harmony)(希臘語harmonie,源自動詞harmozein,意指“適合一起”,也被譯為調和或和諧)在古希臘哲學中,在畢達戈拉斯學派那裏,和諧是個關鍵術語,用來表示音樂的英階,同時也表示由太陽、月亮與恒星構成的宇宙規模的合乎比例的運動。當畢達戈拉斯學派說數是第一原理時,他們的意思是指所有自然事物是由包含某一和諧比例的因素構成的。這便是畢達戈拉斯學派的和諧數學觀。赫拉克利特也認為萬物是對立的和諧。古希臘醫學也把健康視為身體中各對立因素的和諧。古代中國的《大學》所謂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人生目標,正是“和”的精神推己及人的具體實施過程,即所謂己和、家和、國和、天下和也。儒家思想中“太和”觀念包含著自然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即社會生活的和諧)以及人自我身心內外的和諧四個方麵,這樣大體上構成了“普遍和諧”的觀念。現代西方哲學中包含著豐富的和諧思想,科學主義從結構的和諧、社會的和諧、宇宙的和諧等方麵論述了和諧。人本主義主要從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批判人的異化現象和高揚生命的和諧等方麵涉及“和諧”問題。宗教哲學和思辨唯心主義則主要從上帝創造的有序結構、和諧宇宙等方麵論述和諧。

二、和諧的蘊意

我們認為:和諧是與對抗相對應的一對哲學範疇,它們相互對立,並在一定的條件下相互轉化,成為事物發展的重要動力。和諧範疇著重強調的是矛盾的同一性方麵,它表示的是事物在發展過程中的協調性、有序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規律性。和諧範疇主要揭示的是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自我身心內外發展的協調性、有序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規律性。這一範疇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麵的內容:

第一,和諧是同一性的一種狀態,而不是同一性的唯一狀態。我們知道事物的同一性除了相互依存以外,還有相互轉化的另外一種狀態。和諧強調雙方之間的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為條件(例如,在政治生活中,隻有在高度民主的基礎上才能有高度的集中,隻有在民主製充分發展的基礎上才能有集中製的充分發展,反之亦然)。

第二,和諧是以內在差別和對立為前提的,如有與無、難與易、高與低的差異,而不是外在的差異。這也就是說,和諧是指對立麵之間的協調性、有序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規律性(例如,社會的和諧發展是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製度文明、生態文明建設之間的協調一致)。

第三,和諧是強調矛盾雙方協調發展階段,而不是矛盾雙方對抗階段。

第四,和諧並不排斥鬥爭。一方麵,和諧是由雙方的相互對立造成的;另一方麵,和諧狀態得以維持也是矛盾雙方相互鬥爭、相互融合的結果。

第五,社會領域的和諧需要人發揮主觀能動性去追求。這是因為自然狀態的和諧是以自發的形式實現的,而社會發展的規律雖然也是客觀的,但社會又是由有意識的人的活動構成的,因此社會規律實現、和諧狀態的維持以及維持的長短、程度,都是與人的意識緊密相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