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職官(1 / 3)

職官製度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至周代職官製度才有了較完備的文字記載。秦統一後,創立的由皇帝製度、三公九卿製及郡縣製構成的職官體係,標誌著我國古代職官製度發展進入一個新時期。隋唐以降,在秦漢官製的基礎上,又有所變革,從而使我國古代職官製度文明達到新的高峰。

一、周代職官概況

《周禮》記載的西周官製今能見到記載西周官製的典籍,以《周禮》最為係統和詳細。其所述主要是以天、地、春、夏、秋、冬劃分六卿(六官)之製:

1.天官塚宰

為六官之首,總理國政,統稱為“治官”。“治官之屬”主要有:大宰,“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國”。小宰,“掌建邦之宮刑,以治王室之政令”,輔佐太宰。宰夫,“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官吏之位,具有某種監察功能。

2.地官司徒

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被稱為“教官”。“教官之屬”主要有: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小司徒,“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鄉師,“掌其所治鄉之教而聽其治”。

3.春官宗伯

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統稱為“禮官”。“禮官之屬”主要有: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建保邦國”。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肆師,“掌立國祀之法,以佐大宗伯”。

4.夏官司馬

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被統稱為“政官”。“政官之屬”主要有:大司馬,“掌建邦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國”。還有小司馬、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等,職掌文闕不詳,估計應與軍事征伐有關。

5.秋官司寇

職掌是“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被稱為“刑官”。“刑官之屬”主要有: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國,詰四方”。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士師,“掌國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罰”。鄉師,掌本鄉兼掌國中的獄訟。

6.冬官司空

職掌百工土木。現存《周禮》亡佚此篇,漢代人以《考工記》代替,其實不是一回事。

上述六卿之製,排列整齊,組織嚴密,體製完備,漢魏猶所不及,學者頗疑其不實。但是,《周禮》中的一些內容,經參證周秦銅器銘文,卻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證實,因此該書所述,應該是反映了某些西周官製的真實,隻不過其中摻雜了不少理想化的東西罷了。另,《周禮》中常常可以見到“三公六卿”的說法,但具體論述卻僅有“六卿”而無“三公”。估計此當為原書簡文脫漏所致。

其他文獻及金文所見周職官《周禮》之外的其他文獻,對西周官製也有不少記載。特別是金文裏所見的周職官情況,更具有特別重要的價值。

據載,周王室的主要職官,有傅、師、保,或作太師、太傅、太保,即所謂的“三公”。他們都是宗族的長老,對王負有指導、輔佐、監護的責任,地位非常重要。王與三公訓誡的話都名曰“誥”,具有同等效力。王對卿士、大夫的規諫可以不聽,但對三公的話一般都得敬從。三公對國家的各項事務、各諸侯國及王族事務,特別是對王畿的治理,均負有全麵的指導責任。當太子年幼不能即位或不能親政時,三公可單獨或共同代行王的職權,曆史上著名的周公輔成王便是適例。

西周中央政權機構分為卿士寮、太史寮兩大部分。

卿士寮為軍政司法部門,長官稱卿士(亦作卿事),通常為二至三人。卿士既是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又是軍事將領。其下主要有三個政務長官:司徒、司馬、司空,合稱“三有事”或“三事大夫”。

司徒亦稱司土,負責管理公田、山林及征發役徒。當時役徒主要耕種公田,也擔負築城、修路等。征戰時,役徒充任步卒,故司徒有時也為軍事將領。司徒之下有許多小吏分管具體事務,如司民掌戶籍,田?(或稱農正、田大夫、農大夫)負責公田耕種,場人掌管場圃及瓜果蔬菜的種植、收藏,廩人掌管穀物的收藏與支出,虞人掌管山林川澤,牧人掌管放牧牲畜,封人掌公田疆界,職方掌管地圖,等等。

司馬職掌征收軍賦,並管理軍馬及軍事行政。當時戰車、軍馬和作戰武器、甲胄等,均由司馬管理。養馬者“圉人”亦歸司馬管轄。此外,司馬還負責低級武官的選擇,作戰時並協助主帥管理軍隊。

司空又稱司工,掌管工程營建。當時最重要的工程是建築設防城市,亦即建國。另,從京師到各諸侯國之間以軍用為主的大道,以及公田灌溉、排水用的溝洫,都由司空率領役徒修建。

司空的僚屬主要有陶正和工師,前者管理製陶,後者掌管各類工匠。

三有事之外掌管司法的官叫司寇。外事方麵,掌管天子與諸侯之間朝覲聘問等事務的官為大行人,受王命出使者叫行人(也稱行理、行李),在邊境迎接賓客的叫候人,掌管關隘者叫關尹,負責語言翻譯的稱舌人。在有關禮儀的場合,每有一臨時設置卻很重要的官叫做相,輔佐王掌管禮儀。

太史寮是掌管曆法、祭祀、占卜、文化、教育等事務的部門,長官稱太史。史官本從夏商時期的巫職發展而來,與神事有關。西周時,史官地位雖較夏商時期有所下降,但太史寮與卿士寮仍處於並列地位。

太史掌管曆法,起草政府文件,記載王、三公的言論和國家大事。其職務世襲。每年春耕、除草、秋收等關鍵時節,太史必須提前把節令通知主管農事的官。國家的重要活動如祭祀、戰爭、太子即位等,太史都要參加,祝辭、誓辭、王命等大多由太史起草並宣讀。天子遇有重要國事,也常常向太史請教。太史的言論、著作通常都作為貴族學習的課本,甚至當做經典引用。

太史的同僚與屬吏主要有:太宗(或稱上宗、宗伯、太祝、宗祝),掌王族祭祀;太卜,掌占卜吉凶;司商,掌授氏姓;喪史,掌貴族的喪葬禮儀;眚史,掌察軍士的過失;內史(或作冊內史、命內史、內史尹),掌管策命卿大夫;禦史(又稱中史、中禦史、柱下史),掌保存官府檔案;樂師(或稱樂正、太師),掌音樂及教育國學子弟。

在王的左右,還有一些負責保衛,侍從及王室雜務的官員。這些王室侍衛地位較低,但因經常接近王,故而也就具有特別的功能,甚至直接受王命參與某些政治事務。

總管王室事務者稱宰(另有太宰、塚宰等稱呼),其下膳夫掌王家膳食,綴衣掌製作王室衣服,太仆掌管國王平常乘坐的車,禦是為王駕車的車夫,趣馬(或做走馬)掌養王馬。比較而言,膳夫與太仆更受王的重視。負責王室警衛者稱師氏(或單稱師),其還掌教王子武藝並領兵出征或戍邊。王宮衛士稱虎賁。掌看守宮門負責其開閉及掃除者稱門尹,王的近侍隨從稱小臣,掌後宮雜務的宦者稱寺人(又稱巷伯),掌管宮內侍女的婦官稱九禦,掌庭燎(即宮中照明的大燭)者稱火師,掌宮廷用酒者稱大酉。

西周地方行政分為國、邑兩級。國為諸侯封地,皆築有城。邑是大夫封地,為居民點。大夫的宗廟所在稱都。一般說來,諸侯國官製略同中央;司徒、司馬、司空、司寇、行人、太史、太宰等官職,多數諸侯國都有,而內史、禦史則大都沒有。大夫封邑的機構更為簡單,通常由家臣進行管理。其家務總管和管理私邑者都稱宰,另有家臣分掌軍賦、工匠、駕車、祭祀等,稱做馬正、工師、禦騶、祝宗等。

二、秦漢職官的新發展

秦代確立的集權型職官製度秦統一後,在原秦國官製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完整的集權型職官製度。其具體由三部分構成:

1.皇帝製度

秦統一前,各國最高統治者一般都以王相稱。秦王政掃滅六國後,認為原來王的稱號已不能顯示他至高無上的權勢和地位,因此更名號,把古代傳說中至上神的稱號“帝”與“皇”合二為一,號稱皇帝,從而把君主權力神化。自此,皇帝便成為曆代王朝最高統治者的稱號。與此同時還規定皇帝自稱“朕”,“命”稱“製”,“令”稱“詔”,“印”稱“璽”,並廢除子議父、臣議君的“諡法”,又規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稱始皇帝,子、孫繼位,為“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舉凡立法、行政、司法、監察、軍事等各種權力,均操其手,“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

2.三公九卿製

在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組成中央政府。三公指丞相、太尉、禦史大夫。丞相是百官之長,“掌丞天子,助理萬機”,分左、右丞相。太尉掌軍事。禦史大夫“掌副丞相”,主要管監察。九卿有奉常,“掌宗廟禮儀”;郎中令,“掌宮殿掖門戶”;衛尉,“掌宮門衛屯兵”;宗正,“掌親屬”;治粟內史,“掌穀貨”;少府,“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此外,還有諸卿,如中尉,“掌徼循京師”;將作少府,“掌治宮室”;典屬國,“掌蠻夷降者”;主爵中尉,“掌列侯”;內史,“掌治京師”,等。三公、九卿及諸卿,各有自己的一套機構,處理日常工作。大事總彙於丞相,最後由皇帝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