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個單位,彼此熟悉了,話題也就隨之多了起來。有些人一打開話匣子就收不住了,把掏肺的話像抖包袱似的抖出來。這確實不是明智之舉。俗話說:“逢人隻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那麼,同事之間怎麼相處才是適宜的呢?我們看聖人孔夫子是怎樣說的: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這段話非常有智慧,不失為為人處世的聖經,意思是這樣的:
孔子說:“與人交往時,可以跟他談的話卻不跟他談,就錯過了一個朋友;不適合跟他談的話卻跟他談了,就是說錯了話。聰明的人,既不錯過發現朋友的機會,也不會說錯話。”
袒露之心猶如一封在眾人麵前攤開的信,當一個人把自己的過去呈現於別人麵前時,就無疑等於為自己埋下了重磅炸彈。
王博是一個公司的職員,他與他的同事張廉衛無話不談。一次,借著酒興,王博向張廉衛說出了他不為人知的秘密:他年輕時,與別人打群架,砍傷了別人,結果被判了兩年刑。從監獄出來後,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考上了大學,才得以進入現在的這家公司工作。
時值年底,公司效益不佳,並準備裁員。王博和張廉衛從事同一工作,這個位置精簡後隻能留下一人。但論實力,王博比張廉衛略勝一籌。
但不久,一個信息在公司就傳開了,大家都知道王博是坐過牢的“勞改犯”,大家對他的印象大大削弱了。誰願意跟一個勞改犯一起共事呢?結果王博被裁掉,張廉衛幸運地留了下來。
羅曼·羅蘭說:“每個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埋藏記憶的小島,永不向人打開。”馬克·吐溫也說:“每個人像一輪明月,他呈現光明的一麵,但另有黑暗的一麵從來不會給別人看到。”
與人相處,不要把自己過去的事全讓人知道,特別是對那些不宜讓他人知道的個人秘密,要做到有所保留。向他人過度公開自己秘密的人,往往會因此而吃大虧。世界上的事情沒有固定不變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不例外。今日為朋友,明日成敵人的事例屢見不鮮。你把自己過去的秘密完全告訴你的朋友,一旦感情破裂,反目成仇或者他根本不把你當作真正的朋友,他還會替你保守秘密嗎?
也許,他不僅不會為你保密,還會將所知的秘密作為把柄,對你進行攻擊、要挾,弄得你聲名狼藉、焦頭爛額。那時你後悔也來不及了。
17世紀西班牙著名思想家葛拉西安曾經告誡人們:“千萬不要讓人了解你的全部。”他說:“深謀遠慮的藝術,就是善用你的智慧清晰地洞察情勢,衡量情勢。此中最重要的就是讓人們知道你,但不讓他們了解你,並不斷地培養他們對你的期望,又絕不完全滿足他們的期望。當你每成一事,每展長才時,他們便會因為你的偉大業績而盼望更偉大的業績。”
這位極富社會經驗的思想家還解釋說:“看透別人就能主宰別人,被別人看透則會被別人主宰,勝利會因此易手。善於識破他人,就可以號令全局;善於隱藏自己,就不必擔心會落入圈套。”
“不要讓任何人了解你的全部。一旦被人識破你的才能局限,你就很難獲得別人的敬仰和尊重。”
法國總統戴高樂將軍就十分明白以上的道理,他曾經說過一句發人深省的話:“仆人眼裏無偉人。”正因如此,他把保持“神秘感”作為自己擔當領袖必須遵循的一個信條,而且竭盡全力地做到這一點。
事實上,假如一個人被人一眼就能看穿,不僅難以受到別人尊重,而且會令他人更加小心防範,甚至陷自己於危險的境地。
守住自己的秘密是對自己的一種尊重,是一種對自己負責的行為。
其實,這一條與人相處的聖典又何止適應於同事之間呢?它是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真理,適用於一切的人際交往。一個有關這方麵的夫妻故事,丈夫的睿智以人欽佩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