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 潔
1998年9月6日至8日,由陝西師範大學女性研究中心和德國歌德學院北京分院聯合舉辦的“婦女口述史國際學術研討會”在西安召開。這次會議是“22世紀婦女口述史”研究項目自1992年啟動以來的第三次專題會議,經過六年堅持不懈的研究和探索,項目組成員與德國口述史專家濟濟一堂,本著對曆史負責的嚴肅態度,就口述史研究的理論和實踐,進行了認真交流和探討。
一、口述史的理論與方法
口述是本世紀下半期史學界廣泛使用的一種方法,它打破了單純以文獻資料為資源、以史學家為代言人的傳統史學規範,將曆史還原到個人,將生命體驗融入史學,不僅可以補充文獻資料的不足,校正曆史認識偏差,擴大史學研究範圍,而且有可能使曆史展現出有血有肉的“人”的個性特征。這一新興史學方法自80年代中期在我國已有介紹,很快便與正在中國勃興的婦女研究相結合,“22世紀婦女口述史”項目即是這一結合的產物。
作為一種新興史學,口述史的定義與界定成為與會學者關注的熱點。項目主持人李小江教授指出,口述史是一種將記錄、發掘和認識曆史相結合的史學形式,通過調查訪問,用錄音設備收集當事人或知情人的口頭資料,與文字檔案核實,整理成為文字稿。李小江從三個方麵對口述史進行了界定和解釋:首先,口述史是通過口述完成的,但口述資料並不同於口述史,口述資料是否具有史學價值及價值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課題的選擇和把握這些資料的史學家的素養。具有史料價值的口述資料大致有兩類:一類具有檔案資料性質,可供研究者廣泛查閱;一類具有直接入史的價值,可在一定專題研究下編撰成書。其次,口述是史學研究中可以普遍使用的方法,但僅僅是引用口述材料做專論的史書還不能看做是口述史,它隻是將口述方法納入傳統史學,史學家仍然是撰寫曆史的主體、曆史的代言人。而典型的口述史應是史學家退於“幕後”,讓事件的參與者本人直接進入曆史(文本)前台,擴大史學研究的話語空間。讓普通人進入曆史,在文本形式上也應呈現其“曆史的主體”的特點。口述史應是一個體現口述特點的完整過程,研究者在采訪、收集、整理、編輯成書過程中,應將口述人或口述所反映的事實放在重要位置。
對於如何處理曆史學家與口述人在口述史中的位置,呂美頤教授(鄭州大學曆史係)認為,在口述史研究中,口述人具有雙重身份,相對曆史學家而言是客體,相對曆史活動和曆史本身來說又是主體。其口述資料往往是口述者的親身經驗,具有較強的可靠性,它可以補充或修正文獻資料的不足和謬誤,校正對既往曆史的認識,使之逐漸趨於完善。然而口述人在口述過程中會不自覺地反映出其對曆史的價值認識,這些認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主觀偏差。因而,為了保證口述史的成功,就要求史學工作者具有深厚的口述史學的理論修養,重視發揮自身在曆史研究中的主體意識。每一個史學家都有其特殊的主體意識結構,然而不同的主體意識結構中有其共同因素:其一,哲學因素,曆史沒有哲學是盲目的。其二,政治立場是曆史學家的社會屬性,它給主體的認識活動以很深影響。其三,知識基礎,大體包括史學工作者的知識水平、知識結構,及以此為基礎所獲得的思維方式、認識能力等。其四是生活經驗,整個理論認識的發展是“立足於經驗基礎的”,人們的生活經驗有助於溝通對曆史上生活經驗的理解,經驗認識往往成為曆史認識的突破口。其五,情感,它是主體意識中的非理性因素,是一種潛在的認識因素,我們應當將其置於理智基礎之上。其六,性格氣質是顯示人的主體意識個別差異的生理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人的認識活動,主體意識的諸種因素相互影響相互包容,在人的認識活動中共同發揮作用。正是因為主體意識諸因素有其合理性、必要性、能動性,它有助於人們的認識活動從機械反映論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使人們對曆史的認識更趨於完整、客觀。口述史工作者應有意識地提高自身理論修養,能動地發揮主體意識的合理性,指導自己的口述史研究。
隨著口述史研究的開展,項目組成員開始關注婦女口述史與正史的關係問題。秦燕(西北工業大學社科係副教授)指出:口述史與正史不是對立的兩種史學,而是從不同的視角對曆史進行研究。為了解決二者的關係,婦女口述史研究應注意兩點:(一)在曆史研究的每一階段,我們對所研究的婦女問題應有哪些新的理解?(二)通過對婦女問題的研究,我們對特定的社會又有什麼新的理解?若要婦女口述史與正史接軌,便不能就婦女講婦女,而應將婦女納入整個曆史長河,納入整個人類社會去研究。
經過長期實踐,婦女口述史工作者在研究方法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與會者相互交流,取得以下共識:
(一)口述史研究並不排斥曆史文獻資料,它是以廣泛占有文獻資料為前提的
口述課題的選擇,訪談問題的提出,訪談對象的確定,口述過程的引導,口述材料的取舍、分析鑒別,無一不與掌握廣博的知識和“窮盡”文獻資料相聯係。訪談前對文獻史料掌握得越充分,訪談者就越主動,越容易與口述者溝通,對口述內容就越容易理解,對口述史料的把握就越準確、越接近真實。
(二)口述對象的選擇應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
以往的曆史多半是帝王將相的曆史、英雄的曆史,普通百姓的事跡多被認為不值一提;以往的曆史通常也是“以男性為中心”的曆史,婦女被置於曆史主體之外。將普通人載入曆史,為婦女重建曆史,不僅是史學真實完整的需要,更是女人找回自我,確立自主、自信人生基礎的必要基石。口述對象的選擇還應具典型性,口述史雖為個人體驗或小部分人的經曆,但它是從個人角度深入曆史事件,以個人的命運折射曆史的發展,通過對口述者的研究來研究社會、研究社會曆史與個人的相互關係。“22世紀婦女口述史”課題正是以普遍性和典型性為原則確定研究內容和采訪對象。
(三)以挖掘事實為原則,采取靈活的訪談辦法
口述史研究的主客體皆為活體,二者通過語言進行交流。由於口述者的生活經曆、文化層次和個性特點各有不同,所以采訪交談的方式也不可一律;而史學家的知識結構、專業特點和興趣愛好不同,所采取的訪談方式也會不同。Dorothee Wierling博士(德國北威州科學研究中心文化科學研究所)從曆史學研究的角度談到她在口述研究中采用的三個步驟。第一,先用五分鍾左右的時間,請被訪者自由口述;由於一些被訪者可能被多次采訪,其答案已成定型,故采取第二步,將事先準備好的問題提出來或根據其講述提出問題,請其回答,打破其固有敘述模式;第三步,針對口述者在講述過程中表達不清、漏講,或自相矛盾之處,進行補充提問,讓口述者做進一步講述。InaMerkel博士(德國洪堡大學)則根據自身對婦女口述史的研究,介紹了她用心理分析法進行口述史研究的經驗。
(四)本著客觀的態度整理口述資料
口述資料是以記憶為依據的,由於認識水平的限製和記憶的偏差,口述資料可能與事實有出入。但研究者在整理第一手口述資料之時,切忌主觀刪改,應保持資料原貌,同時加以注釋論證。若口述資料與文字資料相抵觸,難辨真偽之時,應使兩種觀點在資料中並存,以待進一步考證。史學家不可依據自己主觀的價值判定標準來決定原始口述資料的取舍。對於帶有時代性和地域性的口語,史學家也不可任意刪除或更換詞彙。保持口述資料的原始性,既是對口述者及其口述資料的尊重,也是對口述者口述自身經曆及感受這一曆史活動的尊重;同時也給日後的資料使用者留出一個可供“繼續被闡釋”的開放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