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基本建設項目統計(1 / 3)

基本建設項目統計是基本建設統計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建設統計的主要任務,是要了解一定時期基本建設的規模,反映基本建設的進度,核算基本建設的成果,進而檢查基本建設計劃的執行情況,研究基本建設與國民經濟各部門的聯係及其各部分建設之間的比例關係,分析基本建設投資效果,以及反映黨的方針政策在基本建設中的貫徹執行情況。為此,在基本建設統計工作中,應當同時使用基本建設項目個數指標、基本建設投資額和新增固定資產等價值指標,以及基本建設新增生產能力和房屋建築麵積等實物量指標。基本建設項目統計,則是通過基本建設項目個數的統計和分析,來滿足上述需要的。

第一節基本建設項目的概念及其統計的意義

一、基本建設項目的概念

基本建設項目,簡稱建設項目,一般是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範圍內,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所組成,單獨編製基層基本建設計劃,實行獨立核算的基本建設項目。建設項目一般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一)編有獨立的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這就是說,每個建設項目各是一個獨立的整體。它根據批準的計劃任務書編製獨立的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編有自己的建設總概算。山一個或幾個單項工程所組成,但這些單項工程都是其整體的組成部分,都由其總體設計所規定並由其總概算所製約。

建設項目的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具體體現該建設項目的建設目的,並通盤規劃其建設內容。它是確定和劃分建設項目的最基本的依據。凡屬同一總體設計範圍內的工程,包括主體工程和相應的附屬配套工程、供水供電工程、綜合利用工程、環境保護工程等等,不論它們是集中在一個場地上還是分散在若幹場地上,也不論它們是由同一個施工單位施工還是分別由幾個施工單位施工,因為它們都是同一總沐的組成部分,所以它們應屬於同一個的基本建設項目。

分期建設的建設項目,因其分期建設的內容都是同一建設項目總體設計的組成部分,所以也應作為一個建設項目。但是,一個建設項目按其總體設計全部建成後,又立即按另一個總體設計進行擴建時,因其擴建前後的工程內容分屬於兩個總體設計,其擴建部分則應另作—個新的建設項目。

(二)單獨編製基層基本建設計劃。就是說,每一個項目,必須根據批準的總概算單獨編製一個基層建設計劃。

(三)實行獨立核算。每個項目根據批準的基建計劃,可以取得建設資金,在基建財務管理製度規定的範圍內,獨立核算收支和建設成本,單獨編製財務決算和竣工決算。

建設項目與建設單位不是一個概念,二者有密切聯係又有區別。建設單位是在行政管理上有獨立組織機構的基層單位,它負責組織各方麵的力量完成建設項目,從籌建到竣工的全鄧建設任務。建設單位負責編製所承擔的建設項目的建設計劃,並根據國家統計報表製度的要求報送基層統計報表。

明確基本建設項目的概念,是做好基本建設項目統計的前提。因為每個建設項目是建設項目統計的調查單位,隻有明確基本建設項目的概念,嚴格劃定基本建設項目的界限,才能知道向誰布置基層報表,避免重複或遺漏。二、基本建設項目統計的意義

我國的基本建設是有計劃地進行的。基本建設項目計劃是基本建設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基本建設計劃管理的要求,需要統計一定時期內全國各地區、各部門施工的建設項目個數和建成投產以及竣工的建設項目個數。一定時期內施工的建設項目個數還是反映基本建設戰線長短的重要指標。建成投產和竣工的建設項目個數,也被用來表明基本建設成果和分析基本建設投資效果。因此,做好基本建設項目統計,準確、及時、全麵、係統地提供和分析全國以及各地區、各部門基本建設項目個數及其變動的資料,對於檢查基本建設計劃的執行情況,反映基本建設戰線的長短,研究基本建設投資效果,都有很重要的意義。

建設項目還是基本建設統計分組的主要依據。按照不同的標誌對建設項目進行分類,在此基礎上,通過對建設項目個數、投資額、新增生產能力和新增固定資產等指標的分組分析,則可進一步表明建設項目的各種構成。研究各類建設項目之間的比例關係,對此各類建設項目的投資效果,以及反映基本建設工作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因此,建設項目的統計分組,在一定範圍內,也是基本建設統計分析研究的基礎。

第二節基本建設項目的統計分組

建設項目種類繁多。它們之間不但有量的差異,而且有質的差別。基本建設統計為了適應基本建設管理的需要,分別核算不同種類的建設項目的個數,研究建設項目的構成,反映黨的有關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就需要按照不同的標誌把建設項目進行分組。現行的基本建設項目統計中有六種分組:

建設項目按建設階段分組;

建設項目按建設性質分組;

建設項目按建設規模分組;

建設項目按管理係統(管理部門)分組;

建設項目按隸屬關係分組;

建設項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組。

將六種分組分述於下:

一、建設項目按建設階段分組

籌建項目:是指為建設施工進行準備的項目。建設規模較大的建設項目,在沒有開工以前,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批準同意設立專門籌建機構,為建設做各項準備工作。如進行征地、拆遷;采取招標承建或發包等方式選定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用水、電、路等外部協作條件;組織設備和材料定貨;準備必要的施工圖紙;配合施工單位編製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場地平整和臨時設施建設,以及代替臨時工程的住宅建設;申請貸款簽訂貸款協議書。在籌建階段應填報基本建設統計拫表,反映工作量完成情況,但不計算項目個數,也不劃分建設性質。當其正式開工之後,即成為施工的建設項目,按施工項目統計。

施工的建設項目(簡稱施工項目是指報告期內曾進行建築或安裝活動的建設項目。包括新開工項目、續建項目。

停緩建項目,是指根據國民經濟調整方針和壓縮基本建設規模的要求,經有關部門批準,停止施工的項目。按照現行統計製度,停緩建項目分為全部停建項目、全部緩建項目、部分停緩建項目。

建成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建設項目:基本建設項目經過施工活動,將逐步建成設計所規定的內容,形成設計規定的生產能力(或效益),並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稱為建成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簡稱建成投產項目或投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