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複。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複命,複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篤:最大,極致。
複:返回。
複命:複歸本性。
常:永恒不變之自然法則,即常道。
容:寬容,包容。
公:公平。
全:周遍。
沒身:終身。
此章寫了一個麵對天地萬物的“吾”。他先是“觀”,繼而“知”。“致虛極,守靜篤”,是為“觀”之前的一點心理準備。惟有如此,他方能有這份眼光也。“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歸根曰靜,是謂複命”,所看到的是萬物回歸一己自然狀態的過程。回歸自然,就是得道。人亦是萬物之一,其不同於萬物者,道於萬物乃是必然,於人則是或然。所以人要有番修煉功夫。“複命曰常”,這個“常”字是我們熟悉的字眼,一章有雲:“道可道,非常道”,“常”是非同平常,卻又是最平常的,至少對萬物來說是這樣。萬物自然而然地就處於道的狀態。“知常曰明”,是說人認識了道。如此也就得道,也就成了道的體現,與那萬物一樣。如其不然,背道而馳,便是“不知常,妄作,凶”了。“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隻因為萬物原本就是自然,人卻是不自然,所以才要費如許口舌。
實際上此一認識自然的過程,也就是這個人與自然合而為一的過程。他所看到的“夫物芸芸,各複歸其根”,也包括了他自己,他也找到了自己的根。換個角度來看,萬物不過是“吾”之借鑒而已。當他“致虛極,守靜篤”時,實際上他已經“知常”了。於“吾”說“守靜篤”,於萬物說“歸根曰靜”,正是一致的。“靜”是對萬物(含該“吾”在內)得道狀態總的描述。此處之“靜”接近於十五章說的“不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