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1 / 1)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民不畏威,則大威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

威:震懾。

大威:指統治者之威嚴。

至:“至者,礙止之義。言民不畏威,則君之威權礙止而不能通行也。”(高亨:《老子正詁》)

狎:通“狹”,脅迫。

厭:壓製。下文“夫唯不厭”之“厭”同。

不厭:不厭棄。

自愛:清靜寡欲。

自貴:有為多欲。

十七章雲:“太上,下知有之;其次,親而譽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此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民不畏威,則大威至”,即針對這句話的後半截而言,是謂百姓之於侯王,“畏之”不得,必繼以“侮之”;此種政治,乃是“其次”又複“其次”者也。

然而“民不畏威”,根由卻在侯王。《老子》倡導“聖人之治”,六十七章有雲:“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這裏“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其實意思相同,不過乃從最起碼處說起,隻為的不至鬧到“大威至”而已。八章有雲:“夫唯不爭,故無尤。”“大威至”即是那個“尤”字。五十七章雲:“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七十七章雲:“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此皆是“狎其所居”、“厭其所生”也。“夫唯不厭,是以不厭”,使我們聯想到六十六章之“是以聖人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前一“不厭”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也就是“處上而民不重,處前而民不害”;後一“不厭”,也就是“天下樂推而不厭”,如此則豈止於“不畏”,連“聖人之治”都實現了。

如前所述,“民不畏威,則大威至”,實為侯王造成。由此說到“是以聖人自知不自見,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乃是有針對性的。三十三章雲:“自知者明。”二十三章雲:“不自見故明。”“自知不自見”,即是知道;“自愛不自貴”則更具體,即三十七章之“不欲以靜”。此番話中,要害在一個“自”字。“自現”、“自貴”,皆是凸現自我;“自知”、“自愛”,皆是泯滅自我。凸現自我,才要與百姓爭利;泯滅自我,乃與其同歸大道。真能“去彼取此”,也就“天下樂推而不厭”了。這個道理,七章早已說過:“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