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陳雲:黨員對黨要忠實(1 / 1)

前幾天,有兩個知識分子新黨員分別來找我談話。他們已經在一個學校畢業,不久將出外工作。第一個同誌說:“有三件事過去沒有向黨報告過,今天臨走時必須向你說一下。”接著他說了三件事,都不是嚴重的政治問題,但過去都未填在入黨誌願書上。第二個同誌也報告了一件他在黨內從來沒有說過的事情:某年在某地方為了“飯碗”問題加入過國民黨,但是既未開過會,亦未領過黨證。我問他為什麼入黨時和入黨後不說呢?答複是,說了怕黨不接收為黨員,怕不準在黨的學校讀書。他們在講完了過去的隱瞞之後,都表示:現在一切話都對黨講了,對黨沒有一點虧心的事了,痛快了。

我聽了之後,認為他們臨走時能把隱瞞的事講了出來,總算向黨講了老實話,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我原諒這些黨員的幼稚,但同時不能不指出,黨員對黨隱瞞應該向黨報告的事情是極端錯誤的。我們共產黨不允許黨員有這樣的行為。為了使他們自己認識這個錯誤,我要他們個人寫一個對黨的聲明。

這一類的隱瞞,在黨員中特別是新黨員中還有沒有呢?過去有,現在也有,而且還不少。

最普遍的情形是:家庭社會地位確實是大地主、資本家或者父兄在舊軍政界服務,但是在黨表上一概不填,隻寫家庭社會地位是小資產階級。有些人在社會上有過各種職業,但黨表上填得非常簡單,甚至有的不是工人卻在黨表上填著“無產階級”。為什麼隱瞞呢?就是因為說了這些怕入不了黨,怕在黨內受歧視。有人填“無產階級”是想在黨內吃得開。

所有這些隱瞞都是錯誤的。從根本上說,這種行為都是非無產階級思想的表現。嚴格地說,這種人,做一個光明磊落的共產黨員,還是不夠格的。他們設想隱瞞之後就可不經詳細考察而入黨,但沒有想到,詳細考察每個黨員的社會出身和家庭背景,這是黨所必需做的,即使你入黨時瞞過了,如果後來被發現,就要經過更詳細更嚴格的考察。發生這樣的問題,主要應由對黨隱瞞的人自己負責。每個黨員應該相信,黨在考察黨員時主要是觀察黨員的政治立場和對黨的事業實際表現。黨也懂得,在反動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未嚐沒有革命的子女。

另一方麵,應該承認部分黨的工作人員中也存在著缺點。他們選擇新黨員對象時,隻要“純潔”分子。他們對於家庭社會關係或本人社會經曆較為複雜的分子,就不敢介紹入黨。結果是,學校和單位內年幼的純潔的人一批一批入了黨,長胡子的就吃不開。甚至有這樣的怪現象:兒子入了黨,父親還是非黨員,而兒子的思想又是在父親的影響下進步的。這些做黨的工作的同誌不了解,我們所說的純潔,主要的不是年幼齡輕、沒有社會關係、單純的純潔,而是指在複發動蕩的環境中忠心為共產主義堅持奮鬥的純潔。

我們共產黨是言行一致的政黨,而且隻有共產黨才能言行一致。我們共產黨內也不允許有對黨言行不一致的黨員,不允許任何黨員對黨講一句假話。我們絕不能像剝削階級政黨那樣,黨員可以說假話,鬼話連篇,欺騙人民。如果我們的黨員也染上了這種惡習,那末,我們黨內的互相信任就不可能建立,黨的意誌的統一和鐵的紀律也就不能建立,共產黨將不成其為無產階級有組織的隊伍,也決不能被人民信任而成為人民的領袖。

因此,在黨員麵前放著這樣一個問題:你要做一個好黨員,就要與自己作鬥爭,經常以正確的意識去克服自己的不正確的意識。這個思想上的鬥爭和鬥爭中的勝利,就是自己思想意識上的進步。自己不跟自己的錯誤意識作鬥爭,偷偷地容忍自己錯誤意識存在著,則錯誤意識就會發展,結果越錯越遠,終究會離開革命的隊伍。共產黨員必須言行一致,這是黨規定的。違反了這一條,就是違犯黨的紀律。有些人對黨一次兩次假話,經過教育不加改正,反而假話越說越多,越說越大。這樣的人,不管你口裏講得如何革命,不管你過去有多大的功勞,應該立即開除出黨,沒有價錢可還。

向黨隱瞞的人,說假話的人,固然有許多人是政治上很幼稚的黨員或新黨員,但是,確有一些政治上別有企圖的分子,過去做了許多壞事的分子,自首變節的分子,或者是叛了黨的內奸和混進黨內的敵對分子。所有這些人,他們隱瞞曆史,假話連篇,目的是為了破壞我們的黨。這同上麵所說的幼稚的共產黨員,性質是完全不同的。此外,還有一些投機分子,他們為了取得黨信任,爬上領導崗位,也常常會采取隱瞞欺騙的態度。對於這幾種人,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他們利用任何機會破壞黨的事業。

注:這是陳雲同誌1940年在延安寫的一篇文稿。

(選自《陳雲文選》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