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電子政務標準體係結構
按照電子政務標準技術參考模型和標準體係定位,充分考慮標準體係的縱橫關係,電子政務標準體係結構由兩個層麵的六個部分組成:
①總體標準:包括電子政務總體性、框架性、基礎性的標準和規範。
②應用標準:
③應用支撐標準:
④信息安全標準:
⑤網絡基礎設施標準:
⑥管理標準:
3.總體標準結構
總體標準結構由四個部分構成:總體框架、屬於標準、中文信息處理標準、其他綜合標準。
4.應用標準結構
應用標準結構由五個部分構成:數據源標準、代碼標準、文件格式標準、業務流程標準和其他標準。
5.應用支撐標準結構
應用支撐標準結構有四個部分構成:信息交換標準、置標語言標準、數據處理標準、主要服務標準。
6.網絡基礎設施標準結構
由於計算機網絡的廣泛應用,網絡基礎設施的商業產品已經非常豐富,並且已經形成了較完整的標準體係,因此,已經實施的網絡標準必須考慮。除此以外,還要考慮網絡維護管理、網絡建設規範等方麵的內容。
7.信息安全標準結構
信息安全標準結構由八個部分組成:信息安全總體標準、密碼算法標準、密鑰管理標準、防信息泄漏標準、信息安全產品標準、係統與網絡安全標準、信息安全評估標準、信息安全管理標準。
8.管理標準結構
管理標準結構由五個部分構成:軟件工程標準、驗收監理標準、係統測試與評估標準、信息資源評價體係標準、其他管理標準。
三、電子政務標準體係建設
’()#$%&;amp;*+,-。/012345678
1.指導思想
麵向電子政務的建設,本著“統籌規劃、麵向應用、突出重點、分工協作”的方針。依托現有資源和信息化工作的基礎,堅持自主製定與采用國際標準相結合,加強與示範應用的有機結合,適時推出與電子政務相適應的標準體係,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力度,為電子政務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保障和服務。
2.工作原則
(1)政府主導,統籌規劃
電子政務涉及各級政府和部門,為確保其建設的有序性,少走彎路,必須加強政府主導,做好統籌規劃。製定電子政務標準化的總體規劃,搞好頂層設計;分析工程對標準化的需求,研究國外標準化成果,借鑒國內外成功的標準化工作經驗,形成不斷完善、與電子政務相適應的標準體係。
(2)麵向工程,滿足需求
標準化工作的目標、內容、廣度、深度與電子政務的建設必須密切結合,圍繞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的實際,從特殊到一般、又從一般到特殊,解決工程急需解決的標準化問題。
(3)突出重點,狠抓關鍵
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思路,重點研究解決電子政務建設所需的共性、基礎性標準化問題,集中力量抓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安全方麵的關鍵性標準項目。
(4)急用先上,循序漸進
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標準和開發項目;把握技術驅動和需求牽引的統一,提出“技術要求”、“技術規範”,直至“國家標準”。
(5)借鑒世情,自主開發
認真研究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適合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的標準積極采用;堅持標準的自主開發,從電子政務建設的實際出發,注重以自有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支持標準的製定;鼓勵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單位的積極合作與參與。
(6)強化實施,提供服務
製定標準實施措施,開發標準應用輔助工具,搞好標準應用試點,強化標準符合性檢測。在工程項目立項與驗收時,將是否符合標準作為考核依據之一。為工程提供必要的標準化谘詢和服務。
9:;#$%&;amp;*+,-。/&;lt;=&;gt;*456?&;amp;
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目標是,①建立並不斷完善電子政務標準體係,為電子政務建設提供支持與服務;②製定一批電子政務關鍵標準,為係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信息安全打好基礎;③建立與電子政務標準體係相配套的檢測和驗證機製,確保標準的貫徹執行。
電子政務建設的工作任務包括三方麵內容。(1)標準化總體設計:包括確定電子政務標準化目標、確定電子政務標準化體係框架、建立電子政務標準化管理機製和製定電子政務標準化指南。(2)標準體係建立和完善:包括確定工程可用的我國標準、研究確定擬采用的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和適時調整標準體係及重點標準項目。(3)加強標準貫徹實施、應用:包括製定標準貫徹措施,加強貫徹的管理與檢查;與工程應用緊密結合,推行試行標準並根據試行情況對標準進行完善;建立標準谘詢與服務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