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坤同誌:
你10月14日函已收到。
你在信上說,你想做這個題目《法經與黃老之學》,我想應當尊重你的選擇,請你在以下幾點上做一些調查研究。
1.關於此類題目做的人多不多?已經做到什麼程度?有無可能再做出新意來?博士論文不能隻是概括別人的成果,應當有些新意。在我的印象中,過去曾經發表過多篇與此題有關的論文。你查一查。
2.請你拜訪黃留珠教授,他正指導博士生曾加做中國古代法律思想一類的題目,請黃老師具體指導你讀點書,而且要在什麼是“黃老之學”上有一些研究的進展。
3.你還可以找一下曾加同誌,他是我校法律係副教授,讀在職博士研究生,他教的課是中國法製史,這和你要做的題目是很相近的。
4.上麵提到的三方麵工作做完後,你覺得這個題目可以做,那就做下去,要列出你要看的書單(請黃留珠教授指導你擬此書單),從研究資料做起,不要趕時間,力求做好。
你和黃留珠教授、曾加談過後,請將情況告我。我想,那時我也可以表示意見:做或不做,你看如何?
請你把我的這封信給所裏謝陽舉教授看一下,征求他的意見,你即可開始新的探索,如何?
祝
進步
張豈之
200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