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對陝西大遺址資源經營管理形式問題的思考與建議(1 / 3)

經營管理形式涉及經營管理主體的選擇及其經營管理權限的運用問題。大遺址是全人類不可再生的寶貴文化遺產資源,其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傳承發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在大遺址資源保護和利用關係問題上,盡管“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加強管理、合理利用”的基本方針被普遍接受,但在具體實施中,由於經營管理形式特殊性往往產生認識誤差或行為偏差,致使難以收到預期的合理保護和有效開發利用的雙重功效。從實際調研情況看,陝西省大遺址資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相當多,嚴重製約著陝西大遺址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針對陝西省大遺址資源經營管理形式中出現的“唐昭陵現象”、“漢陽陵現象”和“秦兵馬俑現象”的調查結果進行評析與深入思考。

10.3.1 陝西省大遺址資源經營管理形式中的三種現象及其優缺點評析

在1998年以前,陝西省遺址資源管理上基本采用前蘇聯模式,同時又具有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特征。前蘇聯模式的基本特點是:一切自然與文化遺產資源均歸國家所有並進行事業化保護運作,即由政府管理、政府接待、政府保護;管理經費與員工開支全部由國家包攬;排斥任何形式的市場經營。在遺址經營管理中隻重視保護,不重視合理開發利用及文化產業發展。但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深入和作為陝西省六大特色產業之一的旅遊業迅速發展,遺址資源管理中的問題不斷凸現:由於市場經濟觀念衝擊和資金短缺問題而導致保護工作被忽視,造成了遺址資源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最終導致資源遭受破壞的嚴重問題。

1998年之後,學界和政府管理部門一直在探詢解決問題的辦法。陝西省在經過了遺產資源管理製度的變革之後,全省大部分大遺址文化遺產地都實行的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模式。其核心思想是:將遺產管理與遺產經營分離,並將經營權轉移到精通經營的旅遊部門或民營企業。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有兩種模式:一種是“經營權轉移”模式,即遺產經營權或者轉移到陝西省旅遊集團公司,或者轉移到民營企業;另一種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模式,即遺產管理單位自建旅遊公司,進行商業經營。

筆者通過對陝西省大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經營管理形式中出現的三種現象――“唐昭陵現象”、“漢陽陵現象”和“秦兵馬俑現象”進行了調研,發現在具體實施中具有不同的優缺點。

1.唐昭陵的民營企業介入現象及評析

唐昭陵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的保護意味著不利於保護的活動都不能搞,但這與遺址資源所在地的人民生存及經濟發展顯然矛盾。一方麵文物保護以法為主,導致“為了死人不管活人”的結果:40萬石廠被關閉,群眾要上吊,100人聯合上訪政府等等;另一方麵,縣財政困難,昭陵博物館的經費緊張,文物保護經費很少,職工待遇低,難以將遺址文化產業做大做強。正確解決這些矛盾是關係唐昭陵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的保護和當地社會穩定的大事。地方政府采取了民營企業介入的辦法,成立了“禮泉縣唐王陵旅遊度假區開發有限公司”,由政府搭建平台,實行一定年限的稅收優惠政策激勵,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專門進行遺址文化遺產資源旅遊開發,以此促進當地以遺址文化產業發展為依托的產業轉移和經濟發展。另外,該公司還承擔了昭陵博物館的管理費用和員工的工資,以解決地方政府在此方麵的財政困難問題。但目前這種運營模式遇到了公司開發意願和行為與政府的文保規劃相衝突的問題,該公司目前停止繼續開發。

這種模式的好處在於,通過社會資金供給解決了政府的財政困難,解決了保護區產業朝有利於大遺址文化遺產資源開發利用的方向轉移問題。但這種模式的最大缺點是無償使用了昭陵及其李世民皇上的魅力權,這是一種無價之寶產權,這部分產權應該得到相當程度的補償,而且其補償費用按昭陵博物館的管理費用和員工的工資為評價標準有點欠妥,否則,必然因此而造成國有資產價值流失。另外,這種民營企業介入模式的最大特點是企業隻管開發不管保護。由於中國民營企業多有追求短期利益行為的固有缺陷,而遺址文化遺產資源是一種特殊的國有資產,對其保護又必需追求一種長期行為,所以,這種模式也很容易發生民營企業短期行為和政府保護規劃之間的衝突。這種衝突是“禮泉縣唐王陵旅遊度假區開發有限公司”難以可持續介入的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