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並未到此為止。
兩天後的一個傍晚,已經快六點了還不見小明回家,我翻著電話本,正準備給他幾個要好的同學家裏去電話,就在這時有人敲門。
我想,這肯定是小明回來了。
打開門一看,果然是小明。但是同時出現在門口的,不光是小明,還有他的同學丁大鵬,以及一個陌生的中年男人和一位警察!
小明怎麼把警察帶到家裏來了?我有些緊張,預感到他可能闖禍了。
沒容我開口,警察就開始問話:“這裏是不是小明的家?”
我說:“是的,我是小明的媽媽。”
警察首先做了自我介紹,說他是南門派出所的民警,接著就指著那位中年男人說:“今天下午這位同誌打‘110’報警,說有幾個孩子從七樓往樓下扔磚頭,砸壞了他家的玻璃房子。我們趕到了現場,找到了三個砸磚頭的孩子,其中就有這兩個孩子。”
說著,警察指了指小明和丁大鵬。
我有點不大相信:“他們在什麼地方的七樓房頂?又怎麼會往樓下扔磚頭
呢?”
警察說:“就在南小對麵的巷子裏,是從他們班一個叫王東東同學家的房頂上往下扔的。王東東帶的頭,我們已經找過他的父母了。”
我本想問問小明,是不是這麼回事,可聽警察一說他們是從王東東家的屋頂上往下扔的,我就不再追問了。因為我不止一次地去過黃女士家,知道她家就在那條巷子裏,而且,住的就是頂層。我也知道她家門口的樓梯是一直通到房頂的,房頂的四周無遮無攔,連一處欄杆也沒有,而通往房頂上的那個小門又是長期不上鎖的。記得我還問過黃女士,為什麼不把那道通往樓頂的小門封死呢,萬一東東爬了上去,那可是離地七層樓高呀,多危險呢!黃女士卻說是對麵的鄰居不肯封,他們經常要到樓頂上曬被子。
我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想不到的是,王東東不但自己爬上了屋頂,還把小明和丁大鵬也帶了上去。三個孩子不僅爬了上去,居然敢往樓下扔磚頭!
這也太膽大妄為了!
我看了一眼小明,發現他站在警察的身邊彎著腰,勾著腦袋,惶恐不安;丁大鵬則是若無其事。
這時中年男人說:“你這個孩子也不是第一次了,前些時候就已經扔過兩次,我都沒有找你們家長反映,隻是說了他們幾句……”
我怕他們站在門外講這些情況影響不好,就請他們進屋裏來談,警察卻說:“我們就不進去了,在這裏說完吧,馬上還要把這位丁同學送回家。”
我注意到這位警察說不進屋了,說的是“我們”,就以為外麵還有別的警察,朝門外瞅了幾眼,卻沒有看到別的人,這才意識到他說的“我們”是包括了一道來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接過話,繪聲繪色地說道:“他們今天砸下來的是整塊的磚頭,嚇死人啦,砸得樓下一片響。當時一個抱小孩的婦女正在我家,差點挨了一磚頭。
我也是逃出來的,我家才蓋不久的一間玻璃房子,被他們砸出好幾個鬥篷大的洞。
我和我老婆兩人衝到樓梯口,當場把他們逮住!”
我隻得陪著笑臉,表明態度:“請你放心,這事我會好好教育孩子的,以後不會允許他再跑到那上麵去玩。砸壞的東西,我們三家賠償,等會兒我就和那兩位家長聯係。”
警察聽我這麼一表態,就說:“你們能夠彼此協商解決很好,我們這就走了。
不過我還想提醒一句,孩子還小,不懂事,但以後真的不能再那樣了,萬一砸到人是會出人命的!”
說罷,警察和中年男人就帶著丁大鵬下了樓。
待他們走後,老公也從書房出來了,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沒好氣地說:“你在裏屋就聽不見嗎?小明今天可是做了一件很英雄的事,把警察都領到家裏來了!”
老公見小明仍是一副驚魂未定的樣子,不禁有些心疼。可以想象,幾個孩子突然被陌生的大人和警察“抓住”,會是何等的驚恐,這樣的場麵,在這之前他們做夢也不可能會遭遇到。
老公把小明拉到沙發上坐下,要他好好地回憶一下,怎麼會想到要爬到連一處欄杆也沒有的七樓的樓頂上去?又怎麼想起來要把磚頭往樓下扔呢?
小明原以為自己闖了這麼大的禍,回家準會被痛打一頓。沒想到爸爸媽媽的態度並沒有想象中那樣可怕,他也就慢慢地平靜下來,說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放學之後,小明像往常一樣並不想馬上回家。他覺得回到家就要沒完沒了地做枯燥無味的作業,一想到那些“作業”,他的頭就暈了。於是就和丁大鵬一起,去了王東東的家。
三個孩子在屋裏玩了一會兒,覺得也沒意思,王東東突然問小明和大鵬敢不敢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