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江永認為:“隨著事態的發展,日本的野田內閣首先要顧及的是今年9月中下旬要舉行民主黨代表的選舉。野田內閣要考慮的重要問題是如何既防止石原慎太郎‘購島’成功,又進一步體現日本政府,特別是執政黨民主黨在釣魚島問題上態度是堅決的。對於野田內閣來說,如果石原慎太郎‘購島’成功,等於他搶了保衛日本領土的風頭,那麼則對國內選舉不利;而且,如果他‘購島’成功,那麼釣魚島由東京都來管轄,脫離中央政府關係。如一再發生闖島、登島,又會對中日關係帶來麻煩,最後收拾殘局的還是日本政府。所以,野田內閣走出了‘購島’這步棋。”
真動作和假動靜
“釣魚島‘國有化’是為了繼續平穩安定地維持管理,也將向中國做出解釋。”這次野田政府給出的解釋和當年如出一轍。日本方麵還聲稱,“購買”後,政府將不在島嶼周邊修建小型船隻停靠區及燈塔等設施,維持島嶼及其周邊海域現狀。盡管野田政府在“購島”問題上表現了一定的外交克製,但並不能說明民主黨就是被“逼上梁山”。事實上,在2010年,民主黨就曾計劃在次年將包括釣魚島在內的25個“離島”收歸國有。日本方麵在釣魚島問題上的態度已經出現了強硬化的態勢。
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翟新在研究中指出,日本對於釣魚島登島事件的處理出現了以司法手段代替政治處理的趨勢。“釣魚島事件對策上的所謂司法處理,是指以日本領有為前提,完全按照日本國內法規定來裁斷事件;而政治處理,則指基於兩國政府的默契和協議,主要沿著擱置主權爭議的方向解決事態。”
2010年9月,因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巡視船在釣魚島海域追逐中國漁船,致使雙方船隻兩度碰撞。日方將中方船長送至衝繩縣那霸地方檢察廳石垣支部審訊,並做起訴準備。時任外相岡田克表示政治解決己不適用,“應根據法律嚴肅處理”。翟新指出:從前,日本方麵對進入釣魚島海域的中國船隻的處置,因顧及對華關係,通常僅限於令船隻退出該海域為限。撞船事件從一開始即被納入司法程序處理,這就從根本上顛覆了自民黨政權的處理方式。
“在釣魚島事件初期,處於日強中弱的國力優勢之下的自民黨政權,為迅速發展尚脆弱但對於日本十分重要的中日關係,實際上是在較從容的政治和戰略視野下,將釣魚島事件定位於比較次要的外交問題;在嚴格限製其對中日關係整體產生負麵影響的同時,也沒賦予其牽製兩國關係的外交牌功能。”翟新指出,“而民主黨掌政後,不僅中日經濟總量的對比發生逆轉,而且隨著互補性和競爭性為一體的雙邊關係不斷深化,它(釣魚島)在給兩國社會帶來利益的同時,還不斷積聚新矛盾,並不時發酵著曆史問題。故國力上己漸失餘裕的民主黨政權,無法也無需如自民黨政權那樣通過將釣魚島事件在對華關係格局中的地位矮小化,以維持兩國關係的穩定;相反,如把釣魚島事件及其引致的外交危機在一定程度上擴大化,既不至於對已進入經濟上高度相互依存的兩國關係發展產生毀滅性風險,又能借此製約其他對華關係問題的解決朝有利於本國的方向發展,甚至還可指望從中溢出更多國內政治和國際政治上的意義。”
野田內閣如今敲定“購島”更像是順水推舟。劉江永指出,野田政府現在做出決策有試水之意:“隻不過是造輿論、做決策的過程。這也是試探中國的反應,如果你反應強烈,就會收一收,如果反應不太強烈,就會繼續往前步步為營。”日本的財政年度是3月末結束,4月1日新年度開始,實際上今年已不可能完成“購島”的程序。如果本月野田能夠再次當選黨首,並在明年3月以前保持眾議院不解散,民主黨仍然是執政黨,那麼他才能有權製定下一個年度的財政預算。
劉江永認為,即使日本政府實現“購島”,也不應誇大這一舉動的意義。“日本政府‘買’了也沒有用,‘島主’本來就是非法的,是不存在,這個大前提沒有。他再怎麼在賬麵上來回倒,就像一個賊,偷了別人東西,贓物不管怎麼倒手,還是失主的,必須物歸原主。也不會存在什麼中日開戰這個言過其實聳人聽聞的說法。”
〔參考資料:翟新,《日本政府釣魚島事件對策的演變及其原因》(《社會科學》201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