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釋這兩個原因之前,我們首先解決一個術語問題。在進入種群或者生態係統層次後,使用“運動”一詞已經不能確切反映該層次的運動主體的運動特點。我們應該使用“行動”和“行為”這樣的概念。但是,我們必須在“行動”和“行為”之間作出明確的區分。所謂“行動”,是生理層麵的“運動”,也就是說,這種行動即使是在無機層麵上都是有意義的。例如,動物的呼吸就是一種生理“行動”,因為動物從化學本質上說是一個燃燒爐,必須有氧氣,燃燒才能夠進行下去。但是,動物的進食就同時具有“行動”和“行為”兩重意義。作為“行動”,動物進食是為燃燒爐提供燃料,而作為“行為”,動物的進食是一種被食欲所驅動的行為。我們要解釋動物的進食行為,僅僅從補充燃料的角度是不充分的,這種解釋也不能反映該係統層次的特征。在進入人類社會層次後,“行動”和“行為”的差異將變得更為巨大。
下麵我們來解釋上述的兩個原因。首先,並非所有的化學能都能夠為所有的生物體所用。一些形式的化學能不能被生物所利用,例如煤炭當中所貯存的化學能就不能夠被任何生物所利用。而且,每一個特定的物種隻能利用特定形式的化學能。例如,食肉動物就不能利用貯藏於植物枝葉中的化學能。
其二,驅動物種的個體行為的,不僅僅是以能量為本質的物質,還有其他的物質或者事物。例如,植物的行為包括根係的生長,這種行為的目標就是水分和有用的無機物。植物吸收水分和無機物並非是使用其中的能量,而是把水分和無機物作為構成其身體的材料。動物的進食行為也是一樣,動物不僅僅需要作為能量的食物,也需要作為其身體的構成材料的蛋白質、脂肪、糖類、維生素和礦物質。這些物質都是動物行為(動物心理層麵)背後的驅動力量。
一些物質或者事物之所以有能夠驅動物種個體的行為,經過了一個機製轉化過程。對於植物來說,植物對陽光、水和特定無機物的需求被轉化為了植物的枝葉的趨光性和植物根係的趨水性。通過這樣一種轉換,光源和水源就具有了驅動植物行為的力量。依據本書的定義,光源和水源就成為驅動植物行為的能量。對於動物來說,對於它對化學能和特定物質的需求被轉化為了動物的食欲和渴欲,此時,食物和水源就具有了驅動動物行為的力量。依據本書對能量的定義,食物和水就成為驅動動物行為的“能量”。不過,作為資源,水的競爭性較低(在大多數情況下,水在自然界是充足供給的),因此本書一般不把水作為驅使動物行為的能量,正像不把空氣作為驅使動物行為的能量一樣。這一點詳見下文。
因此,在種群係統和生態係統的層麵上,可以滿足植物和動物的需求的事物就被定義為驅動植物和動物個體行為的“能量”。這裏的“需求”帶有一絲心理學的意味,或者說目的論意味。這種目的論意味的根源是科學表述的修辭學性質造成的。科學語言之所以采取這種修辭學的表述方式,完全是為了語言的簡潔。例如,當我們說“枯葉蛾為了生存的需要,采取了擬態的生存競爭方式”,這樣說非常簡潔。如果我們采取不帶修辭方式的說法,科學敘述就變得冗長:
“在枯葉蛾的個體中,有一些枯葉蛾發生了其外表趨向於枯葉的外表的變異,這樣的個體不容易被天敵發現,因此其生存機率高於與枯葉的外表不相像的個體,因此在生存競爭中處於優勢,於是與枯葉相像的枯葉蛾生存下來”。
於是,經過生物學機製(在動物和人身上還有心理學機製)的轉化,以植物的趨向性和動物的欲望為中介,具有需求價值的事物成為驅動物種個體行為的動力,即“能量”。能量在種群和生態群落中的分配和流動對該種群和該群落的結構將產生根本性的影響,甚至對物種個體的生理結構也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構成人類社會的材料無疑是個體的人。在人與社會之間,還存在著群體和社會組織作為“中間階”。而且,不同的社會還組成國際社會,也就是“超社會”。不過,構成社會的最基本的質料是個體的人。那麼,推動人類個體的行為的動力或“能量”是什麼呢?
驅動人類個體行為的事物必然能夠滿足個體的需求,否則個體不會追求它。換句話說,驅動人類個體行為的事物對於該個體是有價值的。我們把對人類個體有價值的事物稱為價值物。對於社會中絕大多數人來說,大家所追求的價值物的種類差異不大。這主要是因為人類的生存條件和心理特征基本類似。當然,個別人會追求一些其他人都不追求的事物,例如一個異食癖的人會吃土塊。但總體上來說,這類特異的需求隻占人類需求中極少的比例。人類最初的價值物包括食物、住所、衣物等等,但隨著文化的發展,許多非必需品進入了人類價值物的行列,如舟車、飾物、藝術品、書籍等等。人類個體的大多數行為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這些價值物。這首先是因為每一個人都首先必需滿足生存的需要,其次,並非生存必須品的價值物,也需要通過個體的社會行為才能獲得。因此,是這些價值物推動了大多數人的大多數行為。依據本書的定義,這些價值物就成為人類社會係統層次的“能量”。
在人類的語言中,這類價值物還有一個通用的名稱:財富。當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所有權製度被建立起來。所有權製度的建立是“財富”概念誕生的前提。在動物社會中,是不可能有財富的,因為動物的消費大多數是即時的,滿足需求後剩餘的東西就會被拋棄。另外,動物對某件東西的占有必須依賴於武力的保衛,這種情況下(即使動物有心智)也不可能出現財富的概念。所有權製度的出現意味著,不擁有某物的人承認某一個擁有物品的人對該物的獨占。因此,所有權製度是一種信用製度。
在所有權製度建立以後,交易製度的出現就順理成章了,因為隻有承認了某人對某物的獨占權,交易才有意義。交易製度的誕生催生出了另一個概念:商品——用來交易的物品。隨著交易的深入,在某兩類商品中間會形成一個相對穩定的數量關係。這種數量關係其實就是貨幣概念的雛形。貨幣首先是一種數量化的尺度,這種尺度與度量衡一樣,都是一種可以通約的標準。再後來,人們選擇某一種物品作為交易的中介物,於是,直觀形式的貨幣出現了。貨幣的形式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而逐漸發展,最終演變成為一種價值符號,一種純粹的信用製度。紙幣的出現是這一進程的最高階段(電子貨幣從本質上說與紙幣沒有本質區別,都是符號貨幣)。紙幣其實是社會給紙幣持有者的信用憑證,證明他所占有的財富的數量。
紙幣是一種符號,或者說,貨幣是一種抽象,對“財富”概念的抽象。紙幣出現以後,人類第一次看到了“抽象”的財富,一種具有極高“通約性”的財富。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可以用貨幣換取其他各種具體的財富形式。貨幣的出現使得人們不再為某種具體的價值物而行為,他為了一種抽象的“財富”而行為,一旦需要的時候他就可以將這些抽象的財富換成符合自己當下需要的價值物。
所有權的出現還使得人類出現了一種動物界隻是在較小的規模上進行的行為:儲藏行為。在一些動物,如鬆鼠和狐狸,會把自己找到的食物藏在隻有自己知道的地方。但這種行為的規模和範圍都很小。所有製出現後,人類開始了大規模的儲藏行為。如果沒有所有權製度的護佑,大量的儲藏是沒有意義的。貨幣的出現使得人類的儲藏活動又上了一個新的台階。沒有貨幣的儲藏需要占用大量的空間,並需要承擔儲藏的損耗和儲藏的成本。貨幣出現以後,人類開始了沒有儲藏成本的儲藏,甚至是負成本的儲藏,因為大多數金融機構還向委托他們儲存貨幣的客戶支付利息。對於財富的積累是人類社會的特質之一。財富(能量)的可儲藏性是出現能量積累的前提條件。
把“能量”概念和“財富”概念聯係起來之後,貨幣就成為抽象的“能量”的直觀形式。在無機係統層次上,我們隻能看到“運動”,“能量”隻是一個抽象概念。但在人類社會係統層麵上,我們可以真真切切地看到“能量”,它可以擺在眼前,可以拿在手裏。如果需要,我們還可以馬上體會它的能量本質:我們可以用它驅使一個人為我們扛起皮箱、送到我們租住的酒店裏。這真是一個奇妙的景象,難怪馬克思要提出“貨幣拜物教”的說法來。
由於所有權和貨幣的出現,在所有的係統層次上,隻有社會係統可以儲存能量。在其他係統層次上,能量都是即時消費的。這是人類社會係統超越其他係統的根本特征之一。本導言的第七小節將闡述這一事實的偉大意義。
五、信息的諸多形式:結構、製度、文化
傳統的“信息”概念極大地限製了人類思維的深度和廣度。本書將對這一概念進行擴充。“信息”在中文裏是“消息”的意思,“information”在英語裏則是“告知”一詞的動名詞形式(在其他語言中“信息”的本意是什麼作者不知道,不敢妄加評論)。在這兩個語言中,“信息”一詞都帶有強烈的“人為的”意味。這樣一種意味使得“自然的信息”或者“自然界存在的信息”的表述顯得有些自相矛盾。這正是人們的思維受到限製的蘭要原因。
1929年,德國物理學家齊拉德首先提出“負熵”的概念。1944年,薛定諤提出,負熵就是與“無序”相反的狀態。1956年,法國人布裏淵首先引入了信息的負熵原理,即把信息定義為負熵。但是在後來的“係統論”、“控製論”和“信息論”等理論中,“信息”仍然保留了它原始的“消息”的概念。這裏存在著一個認識論的問題,那就是,人們似乎認為,即使自然界存在著某種秩序性的東西,這些東西也要經過人類的認知以後,才能夠被稱為“信息”。即使在控製論的理論體係中,信息的傳遞可能是自然發生的(例如在生物體中),這些信息之所以被稱為“信息”,也主要是因為有人在“研究”或者“觀看”。還有,在信息論中,“信息”總是被理解為某種“正在傳遞著的東西”。思想家們沒有認識到,自然界中還存在著“固有的信息”,這些固有的信息,即使不被人們所“研究”和“觀看”,它仍然在那裏,而且仍然在那裏發揮著功能——我們所觀察到的事物的各種性質,其實就是這些“信息”發揮功能的結果。
對這些“固有的”、“正在發揮作用”的“信息”,我們有一個更常用的、來源於工程學的名稱:結構。結構的概念也必須借助於“係統”的概念來定義。我們大致上可以把結構定義為:構成一個係統的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還有,結構的概念還必須在某一個係統的層次上來定義。這是因為,構成係統的各個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有結構的。如果我們把結構的概念無限下溯,就會包括無限多的結構內容。例如,如果我們把一隻動物的結構無限下溯,那麼這個動物的結構就應當包括構成細胞的分子的結構,構成分子的原子的結構、構成原子的基本粒子的結構等等。這樣做的話,就會導致處於某一個係統層次上的結構的內容多得無法把握。因此,我們必須在某一個係統層次上把“結構”和組成係統的“構件”即“質料”區別開來。當然,質料也有其本身的結構,而“質料”的“結構”就是“質料”的性質的內在原因。
在本書中,我們還會使用“結構信息”和“功能性信息”的概念。其實這兩個概念的內涵大體上是一致的(有一些例外,見下文),隻是概念的側重點不同而已。所謂“結構信息”,就是在係統的結構中所蘊藏的信息。而“功能信息”,就是正在發揮功能的信息。這兩種信息其實是一種信息。一種信息隻有轉化為真實的結構,它才能夠發揮功能;一種正在發揮功能的信息,也必然處於係統的結構之中。“結構信息”或者“功能信息”是本書的一個核心概念,因為在人類社會以下的係統層次上,幾乎所有的信息都是以“結構信息”的方式存在著的。在人類社會以下的係統中,能夠被積累的信息則全部都是“結構信息”。
那麼,在自然界是否存在“非功能性信息”呢?有。這就是存在於生命體中的遺傳信息。特別是在細胞生物中,很多遺傳信息在很多情況下是處於休眠狀態的。我們知道,生命體的每一個細胞都包含了該物種的全部遺傳信息。大多數的細胞都是高度分化的細胞,它隻是具有某種特定功能的細胞。換句話說,大多數細胞所承擔的功能僅僅是其遺傳信息提供的可能性的很小一部分。大多數的遺傳信息處於休眠狀態。這些處於休眠狀態的遺傳信息就是“非功能性信息”,需要注意的是,DNA雖然是“結構信息”,但它卻是“非功能性信息”。我們知道,遺傳信息要發揮功能,必須翻譯為效應物質——蛋白質。DNA本身即使是有結構的,這種結構本身並不直接發揮任何功能。無機係統層麵是不存在“非功能的結構信息的”。
在所有的物種中,有些物種構成了種群,以作為生存競爭的單位。在這個種群中同樣存在結構。我們也可以把這些動物種群稱為“動物社會”。這個結構就是該種群內不同的個體之間的關係。組成種群的物種包括膜翅目的昆蟲、齧齒目動物、食肉目動物、鯨目動物和靈長目動物等等。在這些物種中間,靈長目動物的結構最為複雜。經過動物學家的數十年的研究,人們已經對許多動物的社會結構有了一定的了解。很多動物種群都是等級製的。這種等級製主要體現在獲得食物的機會和獲得性交的機會方麵的等級製。這種等級製還包括兩性之間的勞動分工。
生態係統的結構就是不同物種之間的關係。生態學家使用“食物鏈”一詞來概括物種之間的依存關係。其實,所謂食物鏈,就是一條“能量鏈”(這裏的能量還是無機能量的概念)。這條食物鏈從陽光開始,以分解屍體和植物枝葉的微生物終結。需要注意的是,食物鏈的最後一部分是複雜性降低的過程,而非複雜性升高的過程。但是,我們一般認為食肉動物處於食物鏈的最頂端。所有物種之間的關係的總和,就構成生態係統的結構。
人類社會是一種發達的動物種群。人類社會有著較之動物社會複雜得多的“社會結構”。人類的社會結構,就是社會中所有社會成員之間的社會關係的總和。這些社會結構就是人類社會的“結構信息”。不過,與動物社會不同的是,人類有能力把這些“結構信息”抽象出來,並能夠使用人類的語言描述它。人類不僅僅繼承了由動物社會發明的一些社會結構如等級製、兩性分工等內容,他們還發明了更多的社會結構,如家庭、軍隊、政府等等。由於人具有對社會結構進行描述和概括的能力,社會結構的信息本質就更容易被認識到。而且人們對社會結構的描述和概括(這些描述和概括中必然會摻入描述者和概括者對社會結構的理想)還會影響到現實的社會結構,並推動社會結構的變革。
與社會結構概念相近的另一個概念是“社會製度”。學者們一般認為,“社會製度”至少包括“社會機構”和“社會規範”兩個基本要素。社會機構是依據一定的社會關係而組織在一起的一些人,社會規範是這些人處理相互關係的規則以及該機構進行運作的程序。其實,這兩個概念(社會機構和社會規範)都包括“關係”的內容。運作程序也是關係,隻不過是機構的成員的行為的時間順序或者時間關係而已。社會製度是社會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結構中較為外在的部分,因為這部分社會結構可以通過實實在在的社會機構體現出來。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社會製度”和“社會結構”與“信息”的本質沒有區別,他們都是構成某一個係統的構成部分之間的“關係”。
當然,社會製度和社會結構的概念外延是不同的。社會結構中還包括不屬於社會製度的內容。其中許多內容僅僅是觀察者抽象概括的結果。例如,一個社會的階級結構是該社會的社會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沒有一個具體的社會機構代表這樣一種社會關係。一個社會的階級結構主要表現為該社會的社會成員在財富、權力和知識方麵的不平等關係。另外,當我們使用社會結構的概念的時候,其“客觀存在”的意味更濃。而社會製度則帶有某種“可以人為進行變革”的意味。再者,許多社會製度完全是人為創製的結果。因此,“社會製度”與“文化”具有更密切的關係。
“文化”可以說是所有的概念中爭議最大的概念。直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能夠被大多數學者所接受的“文化”概念。一般來說,學者們會強調“文化”的兩個方麵。其一,“文化”是和“自然”相對應的概念,即“文化”是人類活動的結果。其二,人們更加強調“文化”的理念層麵,而不是其物質層麵。雖然有人將文化分為“器物文化”、“製度文化”和“理念文化”三個層次,但大多數人都會同意,前兩者不過是後者的載體和外在表象而已。因此,“文化”的本質不應該是物質的,而是具有信息的性質。例如,雖然我們可以把陶器看作“文化”的成就,但其文化內涵決不是由特定的化學成分所組成的陶片,而是製陶的工藝、陶器的形式以及圍繞著陶器而形成的人類生活方式。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自然界必然存在著由自然火偶然燒製而成的陶塊,但這些陶塊決不是文化。陶器的形狀和陶塊的形狀的不同反映了“自然”和“人為”的差異,在這個差異的背後是製陶人的技術和理念。
因此,文化是一種信息,是一種某一個社會群體的成員之間共享的技術、知識、信仰、儀式和規範。把文化定義為“信息”,可以使圍繞著文化定義而發生的許多爭議和混亂被祛除。我們固然可以承認文化可以以器物的形式存在,但該器物的文化精髓並非構成器物的材料,而是器物的構成方式,以及圍繞著該器物而形成的其他文化內容。文化的信息本質可以用它的三個重要性質來證明,那就是文化具有可創製性、可複製性和可傳播性。另外,文化的傳播還有一個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它可以使用多種載體(或媒體),采取多種形式。這些都是信息所特有的性質。
綜上所述,我們經常使用的“結構”、“製度”和“文化”等概念,其本質都是信息。而且,這三個概念間存在著複雜的關係。總體上來說,“製度”是“結構”和“文化”之間的中介。社會製度是社會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同時又受到文化因素的重大影響。文化因素通過製度的中介,最終會影響和改變社會結構。在所有的文化內容中,意識形態是其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意識形態包括宗教、信仰、倫理道德和社會理想等內容,它們往往和社會現實有一定的距離。意識形態對於一個社會的整合至關重要,但激進的意識形態也會把社會推向動蕩和革命。
在信息的上述三個形態中,文化是“非結構信息”,它是可以遊離於結構和製度之外的。另外,一部分文化信息可以使用語言符號和其他符號表現出來。符號語言是人類社會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所謂符號,就是用來代指一個事物的另一個事物。一般來說,代指者往往比被代指者更加簡單和成本低廉。符號的出現建立在人類心智發展的基礎之上,主要建立在人類記憶力的基礎之上。人類學家和語言學家都已經證明,人類的語言符號與符號所代指的事物之間並沒有必然聯係,這就是語言的所謂“任意性”。語言符號和被指稱的事物之間的對應關係,是通過多次重複、通過人的記憶力而建立起來的。我們把用符號(包括語言)表達的信息稱為“人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