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劇終了。於是美麗的故事開始了(1)(1 / 3)

有一種愛叫做桃花澀

首先要說的是:這是一些倒敘的瑣事。之所以要倒敘,是因為故事並非正在進行。之所以仍要講述,是因為那些想要避諱的往事帶著某些我們無法遺忘的符號,在記憶的滄海裏浮沉。對於過去了的事,我們祭奠,隻是為了可以抓住未來那些恍惚的幸福。

先來介紹一下故事的主人公。我,小葉,女,24歲,藝術學研二。我的前男友林遠南,26歲,應用數學研究生畢業留校任教。

這是個很有趣的組合:1999年的高考,我的語文成績是136分,而數學成績是48分。我很感激藝術學院以不計數學成績的方式拯救了我,但我很迷惑上天為什麼以愛情的方式再次將我與我最頭疼的數學連在了一起。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是有緣分的,就總也擺脫不掉。我和林遠南的愛情,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緣分。

初認識林遠南的時候,我19歲。“麥當勞”裏那麼多張年輕的臉,他像所有那些臉一樣沒有特色。大學一年級的我,“親熱”地向所有大我兩歲以上的男孩子叫“叔叔”。“林叔叔”是個每次聽到我這樣叫都會瞪眼,但是隨後就會溫和地笑的男孩子。不帥,但是對我很好。直到後來,我們都不在麥當勞打工了,可他依然對我很好。他的好,是在我難過的時候可以隨時打騷擾電話,無論多久他都會陪我聊;是在我開心的時候可以盡管把他忘掉,無論多久他都會仍然惦念我;是在我搞不清楚愛與不愛的時候可以不轉身不走遠,無論多久仍在原地等我……

他等了四年,直到我轉了那麼久,仍然回到他身邊。愛情開始的時候,平淡無奇。甚至可以說,我們的愛情開始在一張蹺蹺板上:我們各據一端,我高高在上,他需要仰著頭看——這段愛情從一開始就不公平。因為,那個時候我剛剛失戀,我是外表堅強內心脆弱的女孩子,我還是外表看起來有主見而內心裏卻優柔寡斷的女孩子,我還是外表看起來很幹練而內心裏卻瑟縮畏懼的女孩子……

總之的總之,以上的理由導致當我的精神支柱轟然倒塌的時候我迅速選擇了林遠南。不知道這是不是中國第一代獨生子女的悲哀——我們的關鍵問題其實並不在於生活能力的高低,也不在於是否具備與人溝通的能力,正相反,我們極力想要擺脫“獨生子女”這個名字留給我們的世俗眼光,我們努力想要堅強想要超越自我,可是,在這個競爭的旋渦裏,我們的內心越來越需要彼此依靠以獲取繼續拚殺的勇氣。換言之,因為身處戰場,所以越是驍勇的戰士越孤獨。

至今我還記得愛情開始時我與林遠南的對話。是在學校對麵師範大學的亭子裏,我說:遠南,這樣對你不公平。因為我不知道我是愛你多一點,還是需要你多一點。林遠南愣了很久,然後他敲敲自己的腦袋,笑了。他說:沒有關係,時間長了,“需要”是會轉化成“愛”的。我於是也笑了——我從來就很喜歡林遠南的自信,這同樣是我外表具備而內心缺乏的東西。

可是,當愛情走過了133天,我們不得不打斷所有的故事——那天晚上我去線編教室剪輯一部憂傷的MTV,我把手按在一個叫做“All Stop”的按鈕上,發呆。All Stop,就是全部終止。就是愛情終止了,友情也終止了。我們分手的理由是“不合適”,盡管所謂的不合適淨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可是這件事情告訴了我——分手的人、離異的人,還有更多貌合神離的人,他們,一定是在這些雞毛蒜皮裏發現了某些本質性的淵源。

現在,我開始倒敘我們的雞毛與蒜皮。

雞毛一:我和林遠南約會,他從遠處跑來的時候我的心髒很溫柔地撞擊了一小下:他穿格子襯衫、戴眼鏡,白淨的樣子真討我喜歡。我的喜歡是由衷的,而我由衷喜歡的時候就很想捏他的臉。我於是踮著腳很認真、很好色地捏了一下他的臉,他“呀”地叫了一聲,惡狠狠看著我——你有暴力傾向?!我嬉皮笑臉:沒有呀,我沒有呀!他不笑了:你為什麼每次都對我的肉體進行蹂躪?我還是嬉皮笑臉:沒有呀,我沒有呀!他越來越嚴肅,他開始痛說革命家史:上次見麵的時候我擰了他的胳膊,上上次見麵的時候我咬了他的肩膀,上上上次見麵的時候我故意踩他的腳,上上上上次見麵的時候我喀嚓一口回報了他的初吻——我咬破了他的嘴唇!

我偷笑,可是後來我就不笑了,因為我無論如何也笑不出來了:他說到了尊嚴的問題,他覺得我這是在蔑視他的尊嚴?!可是,天地良心,我從來沒有蔑視過他,更沒有蔑視過他的尊嚴呀!我辯解,他不給我機會。他一個人訓我,訓得頭頭是道。我不想聽了,我要走,他一把把我拽回到麵前,就像老師教訓學生那樣繼續數落我的罪行。我再走,他再把我拽回來。我還走,他還把我拽回來。

我們就這樣走走拽拽講講聽聽,我居然被數落了兩個小時?!兩個小時裏我始終保持一個小學生被教訓的姿態,後來我哭了,我哭著發誓下一次絕不和一個大學輔導員談戀愛,可是我哭的時候他還在繼續數落我。現在看看,他就是那種線性的思維——他覺得有道理的,且符合客觀道理的,就要把道理說清楚,就要讓你了解並接受這種道理。他的出發動機沒有錯,他隻是不知道許多道理其實從兩個方向上來講都說得通,而在愛情裏可能很多事本身也沒有什麼道理可講:就好像我捏他咬他踹他,那是因為我愛他。我很想宣告他是我的,我很依賴他,所以我隻是情不自禁。

後來我找到了現在的男朋友,我還是沒有避免我毆打他的“罪行”,可是記不得是什麼時候起,也記不得他是以什麼樣的方式感染了我,總之我從某個不太鮮明的時間起就再也沒有動手動腳過。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愛情是種相濡以沫的過程,是種慢慢走向平實淡然的過程。當彼此走進生活最普通的狀態,開始時的那些嬌嗔發嗲、那些手掐腳踢也就漸漸消失——不是不愛,隻是因為長大,以及,更加愛。是當愛情走向了親情,我們自然而然放棄了某些孩子氣的表達方式。

可是,這個道理是我現在才懂的,那個時候我不懂,所以我很絕望,他也很絕望,他覺得我不愛他且不尊重他。所以我努力提醒、努力抑製自己並規範言行,終於有一天因為一個“累”字而不堪重負。我們分手,也不是不愛,隻是因為“不合適”。“不合適”的第一重意思,就是“累”。

蒜皮二:我的家和我讀書的城市相距有500公裏,寒暑假我回家,林遠南可以很久都不給我打電話。有時候我打過去,我想聽他的聲音,想聽他說一些溫情的話。可是他不說。

我問他:你想我嗎?他大笑:你真肉麻!我還是問:你想我嗎?他還是笑:你怎麼這麼酸啊!我不屈不撓:我很想你,你想我嗎?他繼續笑:不想,一點都不想,堅決不能助長你的氣焰……

就這樣,133天裏,他從來沒有說過他想我,也從來不說他愛我。我知道這件事看起來是我在沒事兒找事兒:因為愛不是掛在嘴上的。可是關鍵在於這個故事背後的某些本質:我說過的,我寫這篇文章祭奠我曾經的愛情,我隻是想要透過現象看點本質。事情的本質是,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日子裏,他從來沒有縱容我過,從來沒有哄過我,從來沒有讓我覺得我在他麵前可以放棄所有的偽裝回到小女孩的天真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