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後的這種重要性可追溯到第18王朝,雖然資料比較匱乏,但我們還是能推斷出這是普遍的現象還是偶然的現象。最具代表性的是阿霍特普(Ahhotep),她是第一個從王後的位置坐上法老金座的女人。她執政的年代是第17王朝末。在當時社會危機嚴重的時刻,她甚至被授予“上埃及的救星”這樣的榮譽稱號。她的女兒—女性繼承人阿蒙-諾夫麗塔瑞(Ahmose-Nofretari)成為第一個掌握阿蒙神廟大權的已婚女祭司(她和她的兄弟已經結婚,在這之前隻有處女才能擔當這個職位)。她在整個第18王朝被神化為底比斯的一個神。像這種王後成為法老的例子在整個第18王朝和第19王朝都很常見。比較著名的有:哈舍普蘇特、泰亞、奈弗爾提提、木特諾耶摩和諾弗瑞塔瑞-瑪麗吞姆特。

在第19王朝以前,我們對王子們的生平情況所知甚少,尤其是王儲。他們可能通常被地位很高的乳母撫養,並且和他的兄弟們的關係非常密切。王子們通常由老練的軍官培訓打仗的技巧和經驗,由軍隊中的書吏教他們讀和寫。公主們也學習寫字和畫水彩畫。女保姆和男家庭教師,以及專業的篤麼(domo,指那些功成名就後過著悠閑生活的職業人士)被委任來照顧他們。

在有些時間段裏,法老並不規定王儲是誰,這樣可以使王子之間和睦相處。另外還有一個不規定王儲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王子的死亡率是很高的。有很多例子說明很多王儲活不過他們的童年時代。而且,能成為法老的王子都無一例外地被“神諭”說成是未來的國王。例如,圖特摩斯三世在童年時代就被阿蒙的神諭說成是未來的國王。幾乎所有的法老都有被神預示的記錄,其實是真是假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王子能活到成年並繼承王位,就已經被認為是得到神的保佑了。

有時法老會在自己的晚年和自己年長的兒子共同執政,雖然這在整個古埃及的曆史上並不常見,但在第20王朝的時候比較普遍。比如塞索斯瑞斯一世在他執政的頭10年就是和他年邁的父親阿蒙奈摩斯一世共同執政的。但是在古埃及的文獻中,記載這種情況的材料很少,神對於共同執政的咒語似乎顯得很緘默或是顯得很模糊。這也可能是在祭祀的教義中對這種情況是不歡迎的,至少是不提倡的。

在某些情況下,法老可能會把王室的成員安插到他控製得相對薄弱的部門中去,以加強對那些部門的控製。比如在新王國時期,法老的王後或女兒會成為阿蒙神的妻子,這樣法老就可以控製“神”的權力和財富了。但同時我們也可以注意到,有時這也可能成為王權的製約力量。比如如果王後和他的女兒和法老離心離德的話,她們會反過來用“神”的這種權力來製約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