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合同的履行1(1 / 1)

合同履行是債務人全麵、適當地完成其合同義務,債權人的合同債權得到完全實現,如交付約定標的物、完成約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提供約定的服務等、從而實現雙方的合同目的。

一、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基本法律效力

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然發生的法律效力,如合同的訂立是為了通過合同的履行而實現合同債權;合同的擔保是為了促使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是對不履行合同的製裁。由此可見,合同的履行是合同製度的中心內容,是合同法其他一切製度的最終歸宿或延伸。

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消滅的原因之一

合同之債務人全麵、適當地履行了合同義務,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即告消滅。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債消滅的原因之一。從合同消滅的原因上說,合同的履行又稱為債的清償。

三、合同的履行是債務人所為的特定行為

合同的履行是債務人完成合同債務的行為,即所謂債務人為給付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合同的履行是積極行為,如買受人支付價款、提供勞務等;但在特殊的情況下,則表現為消極行為,即不作為的方式,如承攬人不泄露定作人要求其保守的秘密。

四、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債務人完成合同義務與債權人實現債權的過程

合同的履行通過債務人適當、全麵地完成合同債務使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因此,合同的履行是使債權人實現合同債權的給付行為和給付結果的統一,是完成合同義務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