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陝西省委黨校畢遠佞

黨的十七大指出:“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係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文件彙編》,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3頁。)中國共產黨在新時期30年的改革開放曆程中,始終抓住黨的建設這個“法寶”,毫不留情地對黨內存在的腐敗現象進行著堅決的鬥爭,不斷深化對反腐倡廉工作規律的認識,形成了有關反腐敗的一整套完整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基本戰略、工作任務、工作步驟、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積累了反腐敗鬥爭的豐富經驗。

一、新時期中央領導集體對反腐倡廉的探索

黨的先進性,決定了黨保持自身清正廉潔、反對腐敗的必然性。新時期以來,幾代中央領導集體對反腐倡廉的探索,為全黨進一步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第二代領導集體的貢獻

進入新時期之前,作為黨的第一代領導核心與毛澤東思想的主要創建人,毛澤東為創建黨的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理論基礎。早在建國前夕,毛澤東就提出了黨要經受執政考驗的思想。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產黨以清廉的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進一步密切了與人民群眾的聯係,頂住了國際上的“反華大合唱”,成功地度過了“三年困難時期”,取得了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勝利。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麵對改革開放條件下反腐敗鬥爭表現出的新特點,以鄧小平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從實際出發,圍繞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能力這兩個曆史性課題,科學地揭示了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為什麼必須反對腐敗和怎樣反對腐敗的問題。形成了新時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理論,初步構建了中國共產黨具有中國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論框架。第一,提出了反腐倡廉是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思想。這一重大論斷,標誌中國共產黨清醒地看到腐敗的嚴重危害和反腐敗的極端重要性,把反腐倡廉作為極為重大的問題鄭重地提到全黨麵前。第二,必須堅持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鄧小平多次強調,一定要恢複和發揚群眾路線、實事求是、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恢複和發揚謙虛謹慎、戒驕戒躁、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隻有堅持這個傳統,才能抗住腐敗現象。第三,堅持“兩手抓”、“長期抓”的方針。鄧小平強調,要把反腐敗貫徹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堅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懲治腐敗。第四,要從製度上解決問題。鄧小平指出,製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製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麵。(《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頁。)第五,要靠教育,更要靠法製。鄧小平指出,反腐敗主要通過兩個手段來解決,一個是教育,一個是法律。他提出,要把反腐敗鬥爭納入法製軌道,通過社會主義法製的逐步完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鑒於曆史的經驗教訓,鄧小平強調反腐敗充分依靠群眾但不能采取過去搞政治運動的辦法,而要遵循社會主義法製的原則。第六,要以黨的領導幹部為重點。鄧小平多次指出,為了促進社會風氣的進步,首先必須搞好黨風,特別強調反腐倡廉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做表率。此外,鄧小平還特別強調對腐敗現象要嚴厲打擊,除惡務盡;要把端正黨風和糾正社會各種不正之風結合起來;黨要接受監督,加強黨內監督和社會監督;等等。鄧小平的反腐倡廉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在改革開放條件下反腐敗鬥爭的正確指導思想,有力地保證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健康發展。

(二)第三代領導集體的發展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作為關係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來抓。1989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同年8月,在全國組織部長會議上,江澤民指出,反腐敗鬥爭是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我們黨很重視這個問題,也是有能力克服腐敗現象的。1993年,中共中央作出加大反腐敗鬥爭力度的重大決策,以後每年都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門進行研究,並通過中央紀委全會向全黨作出部署,及時解決反腐敗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特別是中共十五大以來,中共中央在反腐倡廉上采取了一係列有力措施:第一,在全黨深入開展“三講”教育、“三個代表”學習教育和保持先進性教育,使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得到很大提高;通過不斷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增強領導幹部拒腐防變意識。第二,通過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促進黨政齊抓共管,推動部門各負其責;同時通過嚴格黨的政治紀律,有針對性地進一步規範了黨員幹部的從政行為,維護了中央權威和政令統一。第三,通過嚴肅查辦違紀違法大案要案,突破了一批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大案要案,向國內外昭告了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的堅強決心;並通過注意解決初露苗頭的普遍性問題,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治理,認真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取得了顯著成效。第四,從改革體製、機製、製度入手,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力度。中共中央、國務院相繼作出了機構改革,反走私鬥爭,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以及向國有大型企業派出稽查特派員等重大決策,尤其是針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部位和環節,通過建立健全有效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監督製約機製,有力地推動了反腐敗鬥爭向縱深發展。目前,全國所有縣以上執收執罰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都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管理,坐收坐支、資金管理混亂的狀況有所好轉。第五,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擴大基層民主,加強群眾監督。全國鄉鎮政權機關全麵推行政務公開製度,提高了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充分保證了人民群眾監督權的依法行使。第六,黨風廉政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從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熱點問題入手,督促各部門糾建並舉、綜合治理,加強黨風政風行風建設,采取了一係列重大舉措:明令禁止勞民傷財的各種“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治理教育亂收費,減輕農民負擔,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克服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鎮房屋拆遷、企業違法排汙、企業重組改製和破產中的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組織人民群眾有序參與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探索損害公共利益的辭職、辭退、免職、降職、降薪等製度,得到了人民群眾的支持和讚譽,使反腐敗鬥爭始終保持著健康發展的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