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從具體操作看,必須製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一是要實行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個人追究製度;二是要減少政府對壟斷行業部門的高度管製和高度保護;三是要大幅度減少政府對企業的審批手續;四是要加快貿易自由化進程,這是根治走私猖獗的治本措施;五是要加快投資自由化進程;六是要對重大公共工程項目一律做到招標信息透明化;七是要鼓勵公民和各類機構廣泛參與和合作反腐敗、防腐敗;八是要建立旨在針對高層腐敗和重大腐敗案件的獨立的司法檢察體係。
(二)建立健全西部大開發中反腐敗機製的基本思路
通過建立健全反腐敗機製從源頭上治理腐敗,需要做的工作很多,然而,總結已有的經驗,結合西部大開發的實際,應該把重點放在創新管事、管權、管錢、管人機製上,突出建立健全以下幾個方麵的機製:
1.改革和完善民主監督機製
監督機製不健全是腐敗現象滋長蔓延的一個重要原因。社會主義民主監督的性質決定了我們的監督既包括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及其黨政官員的監督,也包括黨政機關監督部門代表人民群眾行使對黨政官員的監督。這兩種監督缺一不可,隻有這兩種監督職能都能有效運行,才能真正體現我們黨和國家“完全有能力解決自身問題”的莊嚴承諾。目前,腐敗問題不能有效治理的重要原因是監督機製不能確保自身職能的行使。因此,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西部大開發中的腐敗問題,必須根據西部大開發和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加入WTO的特點,以及改革開放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調整、完善、改革與新形勢不適應的監督體製,通過體製的創新帶動監督機製的創新。
首先,要從機製上確保人民群眾監督黨政官員權力的有效實現。目前的腐敗現象所以糾正起來比較困難,關鍵在於黨員和人民群眾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在黨內,黨員是主體,黨的一切活動都要體現黨員的意誌;在國家中,人民群眾是主人,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要依靠人民群眾的支持,都是為人民群眾謀利益的。如果黨員或領導幹部不為群眾服務,損害群眾的利益,群眾就有權對其提出批評直至罷免或撤職。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黨的工作如何,黨員幹部的表現怎樣,廣大群眾最了解,他們心中都有“一杆秤”,一切歪風邪氣和腐敗現象,在廣大群眾麵前都是無法藏身的。群眾的作用一旦得到充分發揮,什麼“關係網”、“保護傘”都會失去作用。然而,人民群眾作用的發揮,是以先進的、健全的製度為根本保證的。沒有健全的選舉製度,人民群眾真正擁護的人就不能選出來;沒有有效的監督、罷免製度,對以權謀私等腐敗問題,人民群眾隻能是看在眼裏,氣在心上,無可奈何。黨的根本製度是民主集中製,民主集中製正確反映了黨內生活的客觀規律。堅持這一製度,就能發揮黨員在黨內的主體作用,增強凝聚力,使黨成為有戰鬥力和創造力的整體。社會主義製度是先進的社會製度,本質上當然比資本主義優越。然而,無論是黨的根本製度,還是社會主義的根本製度,都還要有相應的運行機製來保證,否則,根本製度就不能很好堅持。
要建立健全選舉、彈劾、罷免製度,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管理幹部的作用。選舉製度是民主管理的主要製度,也是解決權力腐敗的關鍵製度。人民群眾當家作主不是讓所有的群眾都去做官,而是通過民主的形式,使廣大群眾把自己信得過的、能真正代表他們利益、又有能力代表他們管理各種事務的人選進各級領導機構。健全民主選舉製度,需要從健全競選製度、普選製度和差額選舉製度抓起。
競選製不應該是資本主義製度所獨有的製度,它是市場經濟和民主製度發展的必然產物。實行這種製度,可以使被選的領導者真正懂得權力是人民群眾給予的,從而真正把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同向人民群眾負責結合起來。黨的十三大以來,不少領導機關在進行選舉時,除了向代表詳細介紹候選人的情況外,還采取“亮相”的辦法,讓候選人直接和代表見麵,談自己的想法,談當選後的打算。這雖然還沒有達到競爭機製的要求,但已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歡迎和國際社會的好評。這幾年試行的領導幹部競爭上崗也說明,在我們黨內以至國家機構中,建立健全競選製度既有可能,又勢在必行。
普選製是馬克思早就提出要實行的製度。如果說我國目前在全黨和全國範圍內實行普選製還有困難的話,至少基層可以首先實行這種製度。中央和地方組織在實行這種製度以前,應健全代表大會製,嚴格實行差額選舉,廢除等額選舉製,特別是委任製。這樣才能逐步實現“公開競爭、機遇平等”,最終鏟除任人唯親、唯派、唯利和買官賣官、跑官要官的腐敗現象。有的同誌認為,我國人民的文化素質低,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群眾還當不了家,作不了主,隻能由少數人代表他們行使民主權利。這種把人民群眾的民主素質與文化素質完全等同起來的觀點是不正確的。不可否認,從總體上講,當前我國人民群眾的文化素質還不是很高,而文化素質又與民主素質是有聯係的。但這並不等於人民群眾就沒有基本的民主素質。識別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判斷一個政黨是為誰服務的,這種最基本的民主素質,我國人民群眾早就具備了。經過五十多年社會主義實踐和當家作主的鍛煉,人民群眾這種基本的民主素質得到了極大提高。過去能堅決跟共產黨走、認清國民黨反動本質的人民群眾,難道現在反而識別不了哪些幹部好,哪些幹部差,哪個領導夠格,哪個領導不像話?那種認為人民群眾缺乏基本民主素質的觀點,既脫離實際,也否定了我們黨幾十年來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果,把群眾當成了“阿鬥”,這不是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
健全的彈劾、罷免製度和選舉製度一樣,是人民群眾實施當家作主權力的重要製度。列寧認為,任何由選舉產生的機關或代表會議,隻有承認和實行選舉人對代表的罷免權,才能認為是真正民主和確實代表人民意誌的機關。這是真正民主的基本原則。人民群眾選舉自己的公仆,當然要選最能代表自己利益,最有能力為自己辦事的人。但是,由於本質和現象不一定完全吻合,人的思想、行為又都是發展變化的,這就決定了選舉也不是一勞永逸的。有的人為了當官,常常口是心非,用假象騙取群眾的信任。這種人一旦中選當官,就會利用人民給的權力,為自己牟取私利、為非作歹;也有的人在沒有走上領導崗位時,表現確實不錯,但地位變了後,往往目空一切,妄自尊大,不再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上。在這種情況下,人民群眾就應該將他們隨時撤換。人民有權選舉,當然應該有權罷免。資產階級民主可以彈劾罷免總統、總理之類的大人物,我們共產黨人、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翁,為什麼不能彈劾罷免一些不稱職的領導?早在1987年,中央有關文件就指出:要“認真地解決好我們黨和國家中央一級的民主集中製問題,能夠有一套製度製約和監督黨和國家的高級領導人,特別是職務最高的領導人都能嚴格遵守憲法,遵守黨紀,不至於不受任何限製地自由行動,使我們黨和國家的治理,基本上靠製度而不是靠人治”。如果我們能夠做到這些,真正實現了依法治國,腐敗現象就失去了產生的土壤,失去了避難所。
要健全輿論監督製度。任何監督部門的視野都有局限性,社會生活中出現的腐敗問題,必須通過全社會的力量,也就是通過廣大人民群眾的力量去消除,這就要首先形成強大的群眾輿論。輿論監督是一種很好的群眾監督形式,任何一種違背民意的行為,都是見不得群眾的,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形成社會輿論,就會群起而攻之,就失去了存在的條件。因此,用有效的機製來保證輿論監督作用的發揮,也是達到為政清廉的重要手段。健全輿論監督製度,必須增強透明度,用製度和法律確保人民知政、議政。隻有讓群眾知政、讓群眾說話,不搞神秘化,不把“主人”當“外人”,才能真正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其次,要從機製上保證紀檢監察和人大行使獨立的監督職權。紀檢監察和人大的監督也是民主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麵,在機製上確保這些監督職能的行使,是解決為政不廉的又一個重要措施。在這方麵,應該在完善現有監督機製的同時,突出抓好兩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