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黨在反腐敗鬥爭中的成功經驗和主要問題(1 / 3)

中國共產黨在80餘年的奮鬥曆程中,“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對黨內腐敗現象一直進行著堅決的鬥爭。尤其是在改革開放以來的征程中,黨積累了反腐敗鬥爭的成功經驗,為全黨進一步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奠定了堅實基礎;反腐敗鬥爭中存在的問題,也為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如何通過製度創新,實現源頭治腐,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一)黨在新時期反腐敗鬥爭中的成功經驗

進入改革開放的社會主義新時期以來,中國共產黨在反腐倡廉的實踐過程中,形成了有關反腐敗的一整套完整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基本戰略、工作任務、工作步驟、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積累了反腐敗鬥爭的豐富經驗。其主要經驗有:

第一,在反腐敗鬥爭的領導力量和指導思想方麵,毫不動搖地堅持中國共產黨的統一領導,堅持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江澤民同誌指出,新時期反腐敗鬥爭是關係黨心民心、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嚴重政治鬥爭。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善於組織群眾,宣傳群眾,聯係群眾,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脫離群眾。開展反腐敗鬥爭,說到底是要在新形勢下鞏固和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聯係,鞏固我們黨的執政地位,使我們黨更好地擔負起領導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曆史重任。

第二,在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方針方麵,必須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要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服從和服務於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把反腐敗與經濟建設重大措施的實施緊密結合起來,針對妨礙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及時製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對策。要按照“三個有利於”的標準,判斷是非,掌握政策,既支持、保護廣大黨員幹部改革創新的積極性,又嚴肅懲處嚴重幹擾破壞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的違紀違法行為。在整個改革開放過程中都要堅持不懈地開展反腐敗鬥爭,保證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改革開放和懲治腐敗這兩手都硬起來。實踐證明,擺正反腐敗鬥爭的位置,正確處理反腐敗鬥爭與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的關係,是保證反腐敗鬥爭保持正確方向和取得顯著成效的基本前提。

第三,在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戰略方麵,堅持把反腐敗作為一個係統工程來抓,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持之以恒。反腐敗鬥爭的重點是加強教育、健全法製、強化監督,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反腐敗鬥爭要深入,很大程度上有賴於經濟體製轉變過程中一些深層次矛盾的解決。我們黨在大力推進經濟體製改革的同時,十分注意從管權、管錢、管人等容易產生腐敗現象的具體體製、製度和薄弱環節入手,通過體製、機製和製度的創新,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第四,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務方麵,堅持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反腐敗三項工作格局,在全黨築起拒腐防變的黨紀國法和思想道德兩道防線。反腐敗的目的是增強黨的拒腐防變的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的戰鬥力。因此,必須對極少數腐敗分子嚴厲懲處,使他們在黨內無藏身之地。同時,要著眼於教育和防範,針對新形勢下黨員幹部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問題,見微知著,防微杜漸,製定道德和行為規範,明確哪些行為是允許的,哪些行為是禁止的,及時教育,防患於未然。這樣,就在全黨逐漸地築起了拒腐防變的黨紀國法防線和思想道德防線。這兩道防線的建立和鞏固,對於反腐敗鬥爭的勝利具有戰略意義。

第五,在反腐倡廉的工作步驟方麵,堅持戰略上總體規劃,戰術上分階段部署,從解決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具體問題抓起,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反腐敗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既要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又要有現實的緊迫感。我們黨在工作目標上,堅持把長期性任務和階段性目標緊密結合起來;在工作思路上,堅持從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首先遏製住腐敗蔓延的勢頭,進而逐步把腐敗減少到最低限度;在工作方法上,在從宏觀上作出戰略規劃的同時,還注意從群眾反映強烈、幹擾改革開放、阻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政策界限比較清楚和經過努力能夠取得成果的問題入手,提出明確、具體的階段性要求和目標,集中力量進行整治,力求抓一項成一項,積小勝為大勝。

第六,在反腐倡廉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方麵,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科學有效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是取得反腐敗鬥爭勝利的重要保證。隻有建立健全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才能保證反腐敗鬥爭與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保證領導與群眾、上級與下級、紀檢監察部門與其他部門同心協力,形成全黨抓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麵。

上述經驗,是中國共產黨對反腐倡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不懈探索的結晶,是馬克思主義同中國反腐倡廉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我們必須深入學習和正確把握這些來之不易的寶貴經驗,在新的實踐中不斷加以豐富和發展。

(二)目前反腐敗鬥爭存在的主要問題

作為腐敗的高級或者極端形式的職務犯罪,已成為人類社會生活、經濟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顆毒瘤,它極大地損害著社會正義,破壞著經濟發展,腐蝕著政治清明。權力的製約是監督的核心。沒有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監督不力也會導致腐敗。從監督體製和機製入手根治腐敗,已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目前,在我國政治領域推廣科學監督,還存在著許多亟待克服的障礙,其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1.思想障礙

各級領導特別是各級黨委領導,普遍對監督的重要性缺乏認識,對監督在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鬥爭方麵的作用認識不足。加之監督涉及整個政治體製,管理者往往擔心監督會打亂原有的正常的社會政治生活秩序,因而多數黨委領導不會把實行監督列入自己的主要議事日程。

此外,對於如何從源頭治理腐敗,也存在著不同認識。一種觀點認為,腐敗主要是個別黨員幹部思想修養不夠,一旦權到手便把私利謀,因而要解決腐敗問題首先要從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覺悟、增強黨員幹部的黨性修養入手;還有人認為,目前腐敗問題嚴重主要是執法不嚴的緣故,要根除腐敗必須課以嚴刑峻法。這些觀點,看到了問題的一個方麵,但仍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目前我國的腐敗問題,從根本上說是由於現行各類管理機製的種種漏洞所造成的。如權力配置和權力運行機製中存在的弊端,使權力界限不清,自由裁量過寬,導致相當數量領導幹部的權力實際上是無界限的,批錢用人,無所不能。這也是各級黨委對腐敗分子的打擊力度越來越大,而仍然會有一些幹部在利益驅動下不惜以身試法,甚至出現前任翻身落馬、後任重蹈覆轍的“前腐後繼”現象的主要原因。

前幾年聞名全國的首鋼大案,人們也許會記憶猶新。首鋼在前後不到五年的時間裏,連續發生五起大案。尤其令人震驚的是,原首鋼北京鋼鐵公司黨委書記管誌誠,因貪汙受賄150餘萬元被處決之後,楊立宇、趙東祥被提拔為管誌誠前所在的北鋼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就在管剛剛走上黃泉路不到兩個月,楊、趙二人便開始聯合作案,各自收受了保定新華物資供銷處的賄賂款而被押上了審判台;1997年10月河南省原交通廳廳長曾錦城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2個月之後,其後任交通廳黨委書記、廳長張昆銅又東窗事發,因收受巨額賄賂被立案偵查……

如此“前腐後繼”的現象並非鮮見。看來反腐敗僅僅靠打擊還遠遠不夠。馬克思在論述資本對利潤的追逐時說過:如果有50%的利潤,他就會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他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他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而那些有資格搞腐敗的人大都是“坐地為王,唯我獨尊”,一句話可以決定下級的升降沉浮,一支筆可以吞吐企業的巨額財富。正因為有這種無本萬利的生財之道,所以出現“前任倒下,後任跟上”的“前腐後繼”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2.機製障礙

所謂機製障礙,指反腐敗運行機製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五方麵的表現:

第一,民主監督體製的依附性。目前我國的監督體製,機構不獨立,體製不科學。與其他許多工作一樣,監督機構分為黨政兩條線,對黨內是紀律檢查委員會,對行政則是國家行政監察機關,無論是紀檢還是監察,它都不是一個獨立的反腐機構。在領導體製上,監督機構一般都要受上級業務部門和同級黨委、行政機關的雙重領導,並以同級黨委和各級機關的領導為主,但實質上是各級黨委和政府手下的一個工作部門,幹部配備和經費開支等都掌握在同級黨委和政府手中。這種監督體製的依附性導致了監督主客體的錯位,直接影響了監督的力度和效力。反腐敗的特殊職能與反腐敗不能獨立的普通機構的矛盾注定了我國反腐敗的乏力性,既難以有效地監督同級黨政領導班子的領導成員,上級監督機構也無法及時和全麵了解情況,對下級監督也要經同級黨委批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監督。如受體製、機製局限,對“一把手”監督乏力。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曾經說過:“官做到我這一級,就沒有人能夠管得著了。”有位領導犯罪後更為透徹地說道:“不能自律又失去監督,是我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的重要原因……現在雖有多種監督,比如法律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但這些監督對一個地方的最高領導來說是脆弱的,是虛監。”

第二,民主監督體係的分散性。我國現行監督體係中包括黨內監督、權力機關監督、行政監督、經濟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人民政協監督、民主黨派監督、班子成員內部監督。這些監督之間雖然看似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但在具體運行中,各監督係統之間卻職能交叉重複,職責權限不清,加之整個監督體係群龍無首,缺乏必要的溝通和協調,相互扯皮推諉的現象時有發生,導致監督職能發揮不充分,監督主體之間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