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的一項基本職能,也是國家賦予各級行政機關的重要權力。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行政審批已經不適應形勢的需要,特別是行政機關的公職人員利用行政審批為個人或小團體謀取私利的情況日益增多,用行政審批損公肥私、進行錢權交易等問題越來越突出。有行政審批權力的部門和工作人員成了不法分子為謀取私利而進攻的重點對象。由行政審批而引發的腐敗問題,在以權謀私的腐敗案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因此,在西部大開發中,從機製上對現行的行政審批製度進行全麵改革,是預防腐敗、從源頭上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
行政審批製度的產生和發展,經曆了一個漫長的發展過程。了解其產生和發展的基本情況,才能認真總結曆史經驗,從機製上對其進行必要的改革,從而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一)行政審批製度的產生和發展
從廣義上講,行政審批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在原始社會,所有社會成員共同勞動,共同消費,在日常的生產、生活等活動中,人們處於平等的地位。由於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整天為維持自身的生存而奔波。那時候,人類社會的所有目標,就是能夠取得足夠的食物,從而維持和延續自己的生命。隨著人類的進化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私有製產生,人類社會出現了階級、國家。統治階級為了維護他們的利益,體現他們的意誌,便把已經取得的政治特權和經濟利益用行政命令、法律條文的形式固定下來,強製性地迫使社會成員和被統治的對象遵守執行。應該說,這就是最初意義上的行政審批製度。但是,這樣的行政審批製度是不健全、不完整的。因為完整意義上的行政審批,應該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它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具有強製性;第二,審批的內容或者項目,有明確的要求,有文字依據,重要的或者基本的內容,要用法律條文予以固定;第三,要由個人和下級部門、單位、團體提出申請,呈報有關文件材料。在奴隸製社會、在階級和國家產生後相當長的曆史階段,雖然有了行政審批製度,但這種行政審批隻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中第一條的要求,因此不是完整意義上的行政審批,其主要職能和作用,也隻限於維護統治階級自身的利益。
人類進入封建社會後,生產力比奴隸社會有了很大提高,生產的門類、涉及的範圍和領域也越來越廣泛,為了使社會機器正常運轉,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有秩序地進行,保證社會穩定,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必須加強對社會生產和生活的有效管理。比如,對稅收的項目和標準的確定;對大的工程項目,如江河湖海的治理,影響國計民生的資源的開發、生產、管理等等,都要納入行政審批。有的由地方各級行政機構審批,有的要報最高行政機構甚至國王直接審批。因此,人類發展到封建社會,特別是在封建社會的後期,行政審批已經成為國家管理社會的一項重要職能。
以機器生產為主要標誌的資本主義社會的出現,使社會生產力得到了劃時代的發展。馬克思說:資本主義社會創造的生產力,要比在它之前的所有社會創造的生產力的總和還要多。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和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使國家對經濟活動和生產發展等社會事業的計劃和管理,顯得越來越重要。為了促進社會穩定,使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行政審批幾乎存在於經濟生產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成為國家管理社會經濟活動和生產、生活的重要職能和基本手段。行政審批既促進了經濟發展,使經濟活動能夠有計劃地進行,又較好地體現了國家的意誌,使國家通過行政審批的導向作用,把社會生產和經濟活動納入法製化的軌道。因此,行政審批製度的產生和發展,始終與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相伴隨。在當代社會,世界上無論哪一個國家,無論其國體、政體如何,要有效地對社會和經濟活動進行管理、服務,都毫無例外地要采用行政審批這種形式。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也是政府對經濟和社會活動進行管理的一個基本方法和手段。
(二)我國現行行政審批製度存在嚴重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