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展與停滯並存的西北經貿(1 / 3)

(一)國家經濟發展規劃的製定

西北五省區的“一五”計劃是按照國民經濟計劃分級管理的原則製定的,既安排有國家投資建設的項目,又結合自身情況有計劃地發展本省區的經濟。這其中,陝西、甘肅兩省被國家作為新工業區進行重點投資,其餘三省區則側重本省區的經濟發展。國家“一五”計劃的實現,使中國人信心倍增。

此時期,由於國家高層決策者的失誤,堅持以階級鬥爭為國家建設的主要中心工作,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忽略了經濟建設的重要性。

1958年5月,中國共產黨八大第二次會議根據毛澤東的創議,通過了“鼓足幹勁,力爭上遊,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這條總路線雖然反映了廣大民眾迫切要求盡快改變中國經濟落後狀況的普遍願望,但是它嚴重忽視了經濟建設中的客觀規律,否定了國民經濟計劃中的綜合平衡,片麵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導致國家經濟工作中出現了一係列的失誤。與此同時,在宣傳總路線的基本精神中,片麵強調“速度是總路線的靈魂”,要用最高的速度來發展中國的社會生產力,“快,這是多快好省的中心環節。”於是,盲目求快,快速躍進,就成為壓倒一切經濟建設任務的中心了。

在國家“一五”計劃時期,中央政府已經發現了國家原有的經濟布局的不合理,因此,在編製國家第二個五年計劃時,特別強調了要兼顧內地與沿海的發展。對西南地區要積極發展建設新型鋼鐵工業基地;根據資源優勢,在西北地區開發與建立有色金屬工業基地;在陝西與河南交界的三門峽地區修建大型水電站。在“二五”計劃期間,還將繼續完成“一五”計劃期間開工的重點建設項目,包括武漢鋼鐵公司、包頭鋼鐵公司等大型鋼鐵聯合企業以及川、陝、甘等省的國防工業建設。為了加強西北、中原地區的工業基礎建設,還計劃新開工建設一批重點建設項目,如第二重型機器廠、第二汽車製造廠、新的鋼鐵聯合企業等。

在西北少數民族地區,中央政府非常重視基礎設施的建設。把西北少數民族地區和內陸腹地、東部沿海地區聯係得更密切的鐵路建設計劃,列入國家“二五”計劃中,如通往北疆西部的蘭新鐵路西段,通向克拉瑪依的蘭新鐵路克拉瑪依支線和包蘭鐵路等鐵路建設。

1958年西北地區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高指標、浮誇風和“共產風”嚴重泛濫,經濟建設急於求成,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失控,積累與消費比例嚴重失調,使西北的經濟建設未興即衰。

尤其是20世紀60―70年代,根據毛澤東“為了平衡工業發展的布局,內地工業必須大力發展”的認識,以及“新的工業大部分應當擺在內地,使工業布局逐步平衡,並且利於備戰,這是毫無疑義的”,“如果采取消極態度,就會妨礙內地的工業的迅速發展”的思想,並且,鑒於對國際關係以及周邊環境的考慮,國家在經濟建設布局時,將國防安全和建設放在經濟結構、建設合理化之首,以國防工業為主的三線建設成為重中之重。

(二)西北經濟的“以鋼為綱”的全麵躍進

從1958年起,西北地區進入社會主義的“以鋼為綱”的全麵躍進時期,不切實際的高指標和“浮誇風、瞎指揮風、共產風”呈蔓延之勢,違背客觀經濟規律的做法屢見不鮮。

“大躍進”時期“以鋼為綱”的工業建設方針,關鍵是各經濟協作區要獨立建立完整的鋼鐵基地。在“一五”計劃時期,東北地區、華東地區已擁有一定的工業基礎,已建立了鞍山鋼鐵公司、本溪鋼鐵公司、馬鞍山鋼鐵公司和上海各鋼鐵廠。但是在西北地區發展鋼鐵工業的條件很不充分,此時強行通過行政命令來發展西北鋼鐵工業基地,實為不明智之舉。1958年西北的鋼鐵工業基地――酒泉鋼鐵公司開工建設,但是由於缺乏資金和先進的技術,1960年酒泉鋼鐵公司建成高爐後,就被迫停工,直到1985年才煉出了第一爐鋼。

1958年2月,陝西省委作出“苦戰三年,改變全省麵貌”的決定,要求三年內糧、棉總產量比1957年翻一番;全民辦工業,產值增3倍。要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把地方工業總產值由7.5億元增加到45億元,提高5倍,新建和擴建中小型廠礦企業8000個,即平均每天要建四個半廠礦。甚至提出了縣縣辦大學,這種不切實際地的文教規劃指標。在“全黨為1070萬噸鋼奮鬥”的號召下,陝西掀起了全民大煉鋼鐵的違背工業建設規律的群眾運動。與此同時,在農村積極推進人民公社化運動,也給陝西的經濟建設造成了重大損失。陝西全麵發動的“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高指標、浮誇風和“共產風”嚴重泛濫,經濟建設急於求成,基本建設投資規模失控,積累與消費比例嚴重失調,使陝西經濟建設遭受嚴重挫折。

1958年春,青海全民大辦水利,揭開了青藏高原區“大躍進”的序幕。隨後,各行各業都先後掀起了“大躍進”高潮。“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使本來就十分落後的青海經濟,處於更加艱難的境地。青海經濟的嚴重衰退主要表現在農牧業,1960年青海的農業總產值比1958年下降26%,糧食產量下降29%,油料產量下降79.8%,牲畜總頭數下降38%。由於青海農牧業的連年減產,加上對農牧業的高估產、高征購,導致糧食供需異常緊張,群眾口糧嚴重不足。

1958年10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後,時逢“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蓬勃興起,使得寧夏經濟漸入困境。僅有66.8萬勞動力的寧夏,從山川各地動員了10萬人上山大煉鋼鐵,結果是煉成的鋼鐵隻能如數庫存不說,還耗費了占1957年寧夏工業總產值三分之一以上的補貼款。由於大批強壯勞力被調離農村大搞鋼鐵會戰,再加上在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大搞“一平二調”的“共產風”,1958年寧夏農業豐產卻沒有豐收。

1959年繼續“躍進”中的寧夏工業,由於國家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因而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京津滬地區不少工廠內遷寧夏,隨工廠內遷的人員和大批支援寧夏建設的青年達到近14萬人,對寧夏建設產生了巨大的促進作用。1960年春,中寧縣出現5000多農民外流的現象,加上寧夏又遭受比較嚴重的自然災害,使得寧夏農業減產與工業躍進之間的矛盾終於激化。

1958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掀起全民大煉鋼鐵的“大躍進”運動。1958年冬,全區就有100多萬人上山采礦和大煉鋼鐵。全自治區計劃大煉鋼鐵24萬噸,實際生產生鐵17.35萬噸,合格2.44萬噸,生產3萬噸鋼,合格的僅1.89萬噸。這種違背工業建設規律的做法,結果煉出的是一堆廢渣。在新疆如火如荼的人民公社化運動中,一味強調所有製的純而又純,“一大二公”、“一平二調”的平均主義以及行政命令的做法,導致農業與牧業、農村與農民、農民與牧民的矛盾日益嚴重。

這種“以鋼為綱”的“大躍進”給中國經濟發展造成慘重的損失,致使西北地區國民經濟比例失調日趨嚴重。首先是積累和消費的比例失調;其次是工業和農業比例失調,重工業畸形高速發展,農業卻連年直線下降;再次是工業內部各部門比例失調,鋼鐵生產擠占大量能源、原材料和交通運輸,使其他部門無法正常生產;而且基本建設攤子鋪得過大,結果導致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造成財政收支不平衡加大及社會購買力和供應商品之間比例嚴重失調,從而出現了巨大的財政赤字和市場緊張。

“大躍進”給國民經濟造成的另一重大損失是農業生產遭到極大破壞,高估產、高征購,嚴重挫傷了西北地區廣大農、牧民的積極性,加上大麵積自然災害不斷,農業產品產量急劇下降,輕工業生產也急劇衰退,西北地區經濟一蹶不振。

(三)“調整、鞏固、充實、提高”中的西北經濟

1961年1月,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九中全會通過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標誌著國家指導方針的轉變,西北各省區的經濟建設和全國其他省區一樣,進入了新的轉機。

陝西對國民經濟建設中的重大失誤進行了反思,積極展開調整工作。首先壓縮了工礦企業,將大批勞動力回流到農村,充實農業生產第一線;繼續糾正“共產風”,調整人民公社的規模,減輕農民負擔;協調好工農業之間、工業內部、農業內部以及消費和積累之間的比例關係。經過三年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陝西經濟從艱難困苦中走出,重獲發展,達到了一個新的發展水平。

1961―1962年,寧夏從恢複和發展農業入手,經過三年的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寧夏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開始穩定,但是農業生產仍未恢複到1957年的水平,企業數量減下來,勞動生產率仍然低於1957年的人均5696元的水平。1961―1965年青海國民經濟進入調整階段。1961年下半年起,青海為應對經濟困難局麵,大力進行了工作調整。調整的內容涉及到政治、經濟各個方麵,並迅速收到了效果。盡管1962年農業總產值比上年增長14.8%,糧食總產量增長5.9%,牲畜總頭數增長6.7%。但是青海的市場商品供應仍然緊張,許多重要生產指標還沒有恢複到原有水平,財政收入繼續下降,需要繼續加以解決的問題很多。1963―1965年,青海經濟國民經濟的調整進入到深化階段,使青海的經濟發展欣欣向榮。

在國民經濟初步調整時期,新疆盡管備受折騰,損失重大,但是初步調整仍然使新疆經濟建設有所發展。新疆進行了整頓人民公社、加強農業,縮短基建戰線。在整頓人民公社的工作上,自治區下了狠功夫。一方麵認真調整人民公社的所有製和分配關係,實行“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另一方麵堅決糾正“一平二調”的錯誤,加大清理算賬和退賠人民公社成立以來平調的社隊和社員的財力、物力。新疆的工農業產值均有增長,1962年的糧食產量為165.35萬噸,比1957年還增加了19.78萬噸,但是棉花產量、油料產量、豬牛羊肉的產量以及大牲畜年底存欄頭數都有較大幅度的減少。新疆多門類的工業體係也在此期間初步形成。1962年8月,蘭新鐵路全部建成通車,為新疆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