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北少數民族特色商貿(2 / 3)

1962年國家開始在民族聚居地區的民貿商品實行專項指標優先照顧,特需商品增加生產供應,特別是對邊遠山區、邊遠牧區的民族貿易實行特殊照顧政策。從1963年起,寧夏實行三項照顧的民貿地區就有10個縣、市。同時,對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給予政策上的照顧。如,為了支持照顧邊遠地區人民的生產生活,從1968年起,中央政府對新疆22個邊遠縣的民族貿易企業實行“三項照顧”政策:按正常商品資金定額,國家撥給自有流動資金,利潤留成,民族貿易企業20%,飲食業留70%;保護價格,22個邊遠縣的民族貿易,大部分或全部工業消費品實行城鄉同價,差價部分由財政補貼。這些政策有利地促進了民族特需品的生產與供應。這一時期,可以說是西北地區少數民族特色商貿發展得比較好的時期。

這一時期的西北地區民族貿易也存在:商品的盲目調撥,造成商品花色、品種和規格不對路,往往供需脫節等問題。

20世紀60―70年代,由於受“左”的思想影響,西北地區民族經濟貿易統得過多,管得過死,使市場流通不暢,既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商品生產的發展,又嚴重影響了民族商業貿易本身的發展。西北民族地區的集市貿易經曆曲折,特別是十年動亂期間,民族集市貿易被當做資本主義尾巴砍掉,在很大程度上限製了農牧區的商品流通,影響了廣大農牧民的生產和生活。

(二)西北地區民族貿易的鞏固和發展

中國共產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西北民族地區各省區積極清除“左”的影響,在流通領域進行了一係列改革。在堅持社會主義國營經濟占主導地位的前提下,實行多種經濟形式、多種流通渠道、多種經營方式的開放式流通體製,搞活了經濟,繁榮了市場,使西北民族地區社會主義的商業貿易得到了迅速發展。

1978年以來,西北民族地區各省區增強了民族政策觀念。各地商業部門為了適應少數民族群眾的生活需要,積極組織和供應少數民族喜愛的特需商品,對一些緊缺的工業品,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給予特殊照顧,並陸續恢複和發展了一批地方工業和民族用品工廠。20世紀80年代末,寧夏回族自治區為增設一批清真網點,擴建和改造清真食品加工廠,由自治區政府投資200萬元,並為回族聚居的南部山區各市、縣增加了裝配式汽車、冷藏櫃、冷藏車等清真肉食儲運設施。全自治區已有40多家工廠專門生產民族用品。

西北民族地區民族貿易的發展,為促進社會生產,繁榮經濟文化,改善各族人民群眾生活,加強各民族之間的團結,作出了優異成績和重要貢獻。以青海省牧區的6個少數民族自治州為例,1985年與1952年相比,商業網點增長68.3倍,從業人員增長27.6倍,羊毛收購增長2.2倍,菜牛增長4.5倍,菜羊增長9.2倍。包括民族貿易在內的經濟體製改革,有力地促進了畜牧業生產的發展。“六五”期間,牧業產值年遞增10%,種植業年遞增4.3%,林業,漁業、副業產值年遞增4%以上,工業產值年遞增7%。畜產品商品率由6.6%提高到12.1%。牧民群眾收入增加,生活有了顯著改善,1985年牧民人均收入達到459元,比1980年增長150%。民族貿易的發展,不僅表現在商品收購與供應工作方麵,更重要的是擴大了民族之間的交往,促進了少數民族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促進了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變革。

西北民族地區的一些重點市、縣還設置了名種各樣的專業商店,如民族用品商店,家用電器商店,新藥特藥商店,文化、體育用品商店,婦女用品商店,華僑、友誼商店等等。多種經濟成分在商業貿易戰線的出現以及各種專業市場和商店的設立,使西北民族地區的市場空前活躍,有力地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各族群眾對商品的選擇有了較大的餘地,對中、高檔商品、花色品種和款式新穎的商品需求量不斷增加。消費者需求發生明顯變化,吃的向營養化、方便化發展,穿的向多樣化轉化,用的向電器化、高檔化發展。

21世紀,西北地區民族商業貿易具有一定的優勢和潛力。西北民族地區有著豐富的農副土特產品資源,具有發展商業貿易的物質基礎。西北民族地區地形複雜,氣候多樣,農副土特產品資源十分豐富。在畜產品方麵,有馳名中外的新疆細毛羊塔城牛、寧夏灘羊等。在副產品方麵,種類更是繁多:西北大草原上盛產的發菜、寧夏的枸杞;甘肅的白蘭瓜、醉瓜、冬果梨、花牛蘋果、百合、黑瓜子、大杏、獼猴桃、蕨菜、發菜、黃花菜;吐魯番的葡萄、瓜果等等,都是馳名世界的山珍名貴產品;此外,西北民族地區還有豐富的水產品、野生動植物、藥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