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水滸傳》是一部男人的戲。在《水滸傳》故事裏,女性隻是起了一個穿針引線的作用。而《水滸傳》裏稍費筆墨描寫的女性,又大多是“淫婦”、“蕩婦”或其他不良的形象。這既與作者對女性的態度有很大的關係,也與作者所處的封建統治時代有關。在男權社會中,女人是沒有什麼社會地位的。我們在《水滸傳》中可以看到女性有時候就像是物品一樣被男人輕易處理掉了。這一點,恐怕連作者本人都沒有意識到。盡管如此,《水滸傳》中還是出現了少數幾個具有正麵形象的女性。本章主要用現代的眼光,以全新的視角,重新審視這些女性。另外,水滸一百零八將中也有三位女將,但她們已被男性化了,並且上文也有論述,故不再述及。
潘金蓮是“淫婦”嗎?
潘金蓮是《水滸傳》為數不多的女性中用筆墨最多的一個人物,由於在《水滸傳》中對潘金蓮偷情殺夫等情節淋漓盡致的刻畫,潘金蓮也在後世讀者心目中樹立起了“淫婦”這一形象,時至今日,人們仍愛用“潘金蓮”來喻指那些對丈夫不忠的女人。潘金蓮真的就是一個“淫婦”嗎?也許,是到了為潘金蓮翻案的時候了。小說中,潘金蓮一出場,作者便給她塗抹上了十分光彩的一筆。潘金蓮原是清河縣一大戶人家的使女,年方二十出頭,頗有些顏色。老而好色的大戶要收她做通房丫頭,潘金蓮不肯,大戶不放,又要糾纏她,所以潘金蓮隻好告訴了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寥寥數筆,卻寫出了一個有尊嚴、有性格的女性形象。
大戶不能如願,遂記恨於心,出於報複將她嫁給了一個身不滿五尺,麵目醜陋,頭腦可笑的“三寸丁穀樹皮”武大郎。而且不要武大一文錢,反倒賠了些嫁妝,就白白的嫁給他了。武大與潘金蓮,真是烏雞配上了金鳳凰,這種強烈的反差會令所有的人都感到不適。就連西門慶得知潘金蓮是武大的娘子時,也笑得前仰後合,還十分痛心地說:“好一塊羊肉,怎地落到狗口裏!”
那麼藩金蓮到底是一塊怎樣的“好羊肉”呢?原著第二十四回“王婆貪賄說風情,鄆哥不忿鬧茶肆”是這樣描述潘金蓮的:“眉似初春柳葉,常含著雨恨雲愁:臉如三月桃花,暗藏著風情月意。纖腰嫋娜,拘束得燕懶鶯慵;檀口輕盈,勾引得蜂狂蝶亂。玉貌妖嬈花解語,芳容窈窕玉生香。”
不管作者以怎樣的筆調、語氣進行描繪,都不能否認潘金蓮是個貌美如花的女子。而武大郎呢?卻是一個身不滿五尺,麵目醜陋,頭腦可笑的“三寸丁穀樹皮”。潘金蓮嫁給武大郎,這種婚煙本身就是不協調、不般配的。潘金蓮的內心感受注定是痛苦的、哀傷的,可又無法抗拒和訴說。試想一下,如果潘金蓮嫁的不是武大郎而隻是一個平常的人,她的生活也應該是幸福的,她也會知足的,她也絕不會到外麵去招蜂引蝶。說不定潘金蓮還會成為一名貞婦烈女,這從她反抗大戶的威逼中就可以看出。
在那個封建社會,潘金蓮也許隻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可潘金蓮偏不,她不是一個向命運低頭的女性,她顯然不會滿足於這種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她一定有過許多“非份”的想法,所以書裏說“這婆娘倒諸般好,為頭的愛偷漢子。”正因為如此,才引得一班狂蜂浪蝶在她家門前挑逗。武大在清河縣安身不牢,隻好把家搬到了陽穀縣。家是搬走了,可是潘金蓮的思春之心會因為換了一個環境而歸於沉寂嗎?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子,感情世界絕對不會單調、貧乏,對愛情的渴望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果然在遇到英氣逼人的武鬆後,她的心扉又被撞擊開了。當她得知武鬆未曾婚配時,當時就想:“不想一段因緣卻在這裏!”但武鬆不是輕薄之人,更嫌她是自己的嫂嫂,又怎可動非份之想?在挑逗武鬆被拒絕後,愛心湧動的她不願壓抑自己的感情和欲望,這時西門慶又乘隙而入,這才有了和西門慶的奸情。當風流倜儻的西門大官人向她大獻殷勤、表情達意時,潘金蓮焉能無動於衷?對愛的渴望,使她很自然地投進了西門慶這個情場老手的懷抱,使自己的渴望之情得到些許滿足。
潘金蓮和西門慶通奸,應當屬於道德範疇,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但她並沒有犯罪!但是,當她和西門慶、王婆合謀,下砒霜毒死武大郎,“騎在武大身上,把手緊緊地按住被角,那裏肯放鬆寬”時,就完全質變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殺人犯,最後落了個身首異處的可悲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