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飾曆史
史前服飾,基本上隻是為了禦寒、避害,是人類適應地理環境和自然時序轉換的手段。與此同時,古代原始部落,還有文身的習慣,用文身來表達對神秘力量的崇拜。服飾產生後,畫在肉體上的文身圖樣被衣裳所掩蓋,從而出現了“畫繢”工藝和服飾紋樣,並將染色技藝體現在服飾上,而部落首領為了表現出自己特殊的身份,還會佩帶上特別的佩飾。從文身到服飾的轉化、佩飾的出現,服飾由原始的圖騰意識逐漸發展出身份標識功能,從此,服飾除了基本的實用功能外,衍生出符號意義,成為傳播個人和社會信息的載體,與“傳播”、“交往”建立了密切的關係。後來“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易經 係辭下》),奴隸主自稱天子建立嚴格的等級製度,並以“禮”的形式固定下來,將服飾作為“禮”的內容確立冠服及服章製度,後世代代傳承,形成了中國服飾獨特的媒介特征和傳播屬性。
服飾媒介的構成及特征
服飾媒介是物質實體、符號、信息三層麵要素合一的媒介。
有學者將人類交流的傳播媒介分成三套係統 :“一是推理性的符號係統(包括語言、文字等)和繪畫、音樂、舞蹈等表象符號係統。二是實物係統,不僅包括與語言文字聲像有關的,與通訊有關的實物(如石磬、木鼓、牛角),更是指凝結人文信息的各種產物,它們從源自地向四外擴散,本身既是傳播的內容又是文化載體。三是人體係統,包括人際傳播和族群遷徙等等”。(周月亮:《中國古代文化傳播史》,北京廣播學院出版社,2000年,20頁)服飾屬於實物媒介係統,“實物不是意符,但利用實物的特點代表一種意義。就成為一種象征性的意媒,它本身同時也是介質。”(劉建明,《當代新聞學原理》,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10頁。) 麥克盧漢說媒介即信息,服飾是物質實體、符號、信息三層麵要素合一的媒介。從其物質形態來看,服飾包括材料、樣式、色彩、紋飾四個層麵要素,作為承載信息的符號,所有的層麵要素及其共組形態都在曆史發展過程中符碼化,使服飾的物理形態成為符號形態,增生“能指”意義。
中國古代服飾符碼過程是社會、曆史、政治、文化等各方麵綜合作用的結果,統治階級成為服飾媒介核心編碼者,加上封建禮教的強力衝擊,衣服的材質、樣式、色彩、紋飾較多地承載了政治、倫理因素,形成獨具特色的媒介符號係統。
服飾媒介屬性與功能
麥克盧漢曾經指出,人的所有器官及其機能的延伸(如車輪是腿的延伸,電話是口和耳的延伸,電視是耳朵和眼睛的延伸,電腦是人腦的延伸)最終都是一種交往(傳播)媒介。服裝的禦寒功能純粹是指向個人的(個人穿上什麼衣服,其冷暖自知),但服裝出現之後很快就成為一種交往媒介——在人的社會生活中擔當貯存信息、傳達信息的功能。“衣服作為皮膚的延伸,既可以被視為一種熱量控製機製,又可以被看作是社會生活中自我界定的手段。”(麥克盧漢《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商務印書館2004,P159)如果說在表達自我個性至上的現代社會,服飾可以當仁不讓成為“自我界定”的最方便最直接的手段,而在中國古代中央集權統治下,衡量服裝“好”與“壞”就很難以個人的身體感受(寒和熱)為標準,更多地是由他人(社會群體或統治階級)來確定,“非其人不得服其服”的外在“冷熱”標準替代了自我的界定,“鏡中之我”是他者的眼睛通過由統治階級的規範所界定,人的服飾生動地體現了人的社會性而非個人性,人成了別人眼裏的服飾。在古代中國, 經常可以見到用一種服裝的名稱來指稱一種相應的性別、社會和文化身份,比如以“裙釵”代指婦女,以“縉紳”代稱高官,以“黃衣”代指道士,以“左衽”代指不服朝廷的遠方敵人,將養尊處優、遊手好閑之徒稱為“紈絝”。卡西爾說“人是符號的動物”,在中國古代人成為“穿衣服的動物”,服飾即人,服裝作為一種媒介,以最直觀的符碼形態傳達著關於一個人的時代、民族、性別、社會地位、階級差別等“訊息”。
而從更深的層麵來講,服飾是統治工具,是限定個人的社會語言,是政治倫理規範的表征。服飾更多的是中國古代社會中人們不得不戴的麵具,服飾內的人不過是社會係統內的角色扮演,驅動情節發展的不過是階級意誌。
服飾媒介傳播特征
服飾媒介與禮儀傳播。台灣學者王關仕在《儀禮服飾考辨》序言中一針見血地指出:“服飾之事雖微,然而屬曆代禮儀典製之所係。”中華服飾曆史悠久,文物衣冠,紛繁複雜,然而“千年衣服所尚,大體則同”。這個“大體”即服飾的永恒靈魂——儀禮及典製,從一開始,服飾製度就完全與禮儀、官製結合在一起,服飾成為體現禮儀差序的符號形態。
夏商時期,開始建立禮製,周禮是曆代統治者整定禮儀製度的典範。周代將禮劃分為五類:“吉禮”(祭禮),凶禮(喪禮),軍禮(行軍、出征、田獵、校閱、獻俘),“賓禮”(朝覲),“嘉禮”(冠笄、婚嫁),與這些禮儀活動相適應,便出現了各種冠服製度,如祭祀時著祭服、朝會時著朝服,婚嫁有吉服,從戎有軍服,服喪有凶服等。從符號學和傳播學的意義上來看,禮儀活動本身是人類的一種自覺的符號化互動行為,在此過程中,符號意蘊得以展示。換言之,現實中的禮儀活動本身也是一種傳播行為,禮儀活動當事人在媒介事件中確認彼此施行的禮儀符號及其代表意義,是服飾媒介傳播的重要方式。
關係確認是服飾傳播的本質。荀子曾說:“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荀子 富國》)不同的儀禮限定,目的隻有一個,與“勸善別尊卑”的典章程式對應,信息的第一個傳輸功能是在發送者和接受者之間建立一種接觸或一種關係,與其說是讓人知道一件事,不如說是讓人重新確認一件事。這種傳播在傳播主體和客體之間產生了感染性和複雜性,以此強化了關係。以在中國古代基本保持不變的喪禮為例,需要著“五衰”或“五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這五種服飾的形製和質料都有區別,表示不同的親疏關係和不同程度的哀痛之情。五服之中以斬衰為重,使用極其粗疏的生麻布,製作時將麻布斬斷,不加縫緝,形成毛邊。兒子、未嫁之女為父母;孫為祖父;媳為公婆;妻妾為夫;臣為君等服喪;都用這種服飾,是至親最悲痛的表達。次於齊衰的大功使用一種經過鍛治的熟麻布,色微白,質地比齊衰細。男子為已出嫁的姊妹及姑母,為堂兄弟; 為丈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服喪,都用此服,關係比較疏遠。儀典化的事件套入已經具備時間和空間框架的形式,社會的時空架構攜帶著自己的標記為它們在事件中的性質和形式定性。
在儀式典禮中,人們是麵對麵進行信息交流,但與一般人際傳播不同。在麵對麵人際傳播中,有三個必要的要素。即兩個以上的傳播參與者、傳播符號和意義(信息)和人際傳播媒介(語言、聲波、光波、聽覺、觸覺、嗅覺、視覺、肌肉運動、助聽器、服飾等工具或載體)。斯圖爾特指出“人際傳播發生在個體的人之間,而非角色之間、麵具之間,或者定見之間。隻有當我們每個人能夠發現使我們生性成為一個有個性的人,同時也意識到能使他人生性成為一個特別之人的諸事物時,人際傳播才在你與我之間發生。”(斯圖爾特《是橋不是牆》P4,6版),“人際的”這一詞語用來修辭“傳播”時,不隻具有“兩個人的”、“麵對麵的”、“非正式的”等表麵的意味。人際傳播中的人是有個性的人,是在言說與傾聽交替存在的對話之中,溝通心聲的人。“個體間”是人際傳播的一個重要觀念。它深深地涉入了“我與你”的傳播世界。將人際傳播定位於個體間的交往,定位於個性的溝通,是基於人與人的相遇。而在儀式典禮中,服飾媒介指認“身份”,傳遞的“群體”關係,而不是個體“自我”的訴說與傾聽,是“麵具”與“麵具”的彼此確認,“個性”被降到了最低限度。如果說人際傳播的特征在於符號互動,服飾媒介的傳播僅是社會關係的複製或再現,使“人與人的相遇”變成了“麵具與麵具的印證”。
“定期傳播”與自上而下的“多層傳播”。由於組織活動的要求,禮儀必須定期重複舉行,這種“定期傳播”方式使信息能在時間中流傳延續。如每年都要舉行不同級別層次的祭禮,由於組織結構具有層次性,天子、諸侯、大夫、士等階層各有與之相應的禮儀活動,禮儀層層舉行,把信息傳播到各層中去,這種“多層傳播”使信息在空間上擴散傳播。禮儀既可以複製信息,又與“定期傳播”和“多層傳播”等傳遞信息的方式相結合,這就能在較長的時間和較大空間中形成大規模的傳播活動,滿足了古代大眾傳播的需求。
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宗法製度,皇帝以“一言九鼎”確定了在服飾傳播體製中的主宰地位,同時,“獨尊儒術”造成儒家思想的“一元”統治地位。家國一體觀念深入人心,這既使倫理政治化,也使政治倫理化,政教與禮教的一元合一,使縱向傳播強勁有力,社會橫向傳播受到輕視和抑製。曆朝政府製定服飾法規,強製執行,各種人都不得違犯,特別是社會下層和賤民,監督比較嚴格。這種監督來自兩方麵。一是官方的,不按規定穿衣,叫作“服色違製”,或叫“服色逾製”,依法處理。“服色等第,上得兼下,下不得僭上。”(《元史 輿服》)另外一方麵的監督來自民眾之間,如清初葉夢珠在《閱世編》中所說,若平民出身的讀書人沒有取得功名,穿上秀才的服裝,士人必然“群起而嘩之”,指斥他到“無顏立於人世”的地步。社會規範早已變成個人規範,服飾從上而下的傳播成為自然而然。
2.服飾在中國
清朝的服飾,向前追溯,來源於滿族的服飾,向後觀察,也非漢服傳統。所以雖然是漢人所穿,但不符合漢族傳統服飾的“傳統性”要素,所以不能劃入漢服範疇;而今天漢人所穿的服裝,其源流主要是來自西方,“唐裝”馬褂、旗袍等主要(要分清主次)源流來自滿族的傳統服裝,所以不能稱為:漢族的“傳統服裝”。即要分清,一個漢族人所穿的服裝和漢民族整體的傳統服裝之間的區別。
漢服即漢族服飾的簡稱:主要是指明末以前,在自然的文化發展和民族交融過程中形成的漢族服飾。
漢服作為一種獨立服飾體係,在曆史的傳承與發展中,形成了獨特的文化背景和民族風貌,即已形成了鮮明的風格特色,並且明顯區別於我國其它民族,及世界任何一個民族的傳統服裝,更與現代服飾在製式風格上有著質的不同。
漢族服飾博大精深。因為其曆史悠久,應用地域廣泛,並在不斷的創新與融合中發展演變,使得對中國服飾研究較少的人難以把握,而作為一個大的服飾體係,不能僅以表象和簡單的製式來界定漢服,而應以其主導風格為界定標準。
所以漢服的界定標準可以用以下文字進行表述:“上溯炎黃,下至宋明,漢(先秦時期則為華夏)族人民所穿著的服飾為基礎,並在此基礎上自然發展演變而形成的一種明顯具有獨特風格的一係列服飾的集合。”
如此界定漢服—漢民族的傳統服飾,主要基於以下三點性質的考慮:
1.漢服的民族性,即漢服是漢民族的服飾。而中國古代胡人所穿的服裝不能稱為漢服。民族是個整體的概念,所以一個漢族人所穿的胡人的服裝,也不能稱其為漢族的傳統服飾。
2.漢服發展的傳統性,而傳統又必須分為兩方麵,即傳承性與統一性。漢服的傳承性表現在:漢服的源流可以追溯到中國上古黃帝時期,並一直保留風格傳承而不斷的發展演化。漢服的統一性表現在從黃帝時期到宋明,在中國廣袤的土地上,在曆時近五千年的時間跨度,和數百萬平方公裏的空間廣度上,所有漢族人的服飾在其主流中擁有的共同特點。即以右衽、大袖、深衣為典型代表。
3.漢服發展的自然性,即非外力強製下,漢人自覺自願的情況下,通常不易被人們明顯覺察到的自然的發展,這也是一般事物或文化發展的常規規律。而漢服發展的自然性,更是一個民族傳統服裝的傳承性的基礎,即某一事物或文化,在其自身正常的發展軌跡之下的正當發展演變的方向。其方向,可以通過一般的規律,向前追溯其源頭,也可以向後預測其發展方向。
以此界定下,中國古代,除了清裝外,隻要是明末以前的漢人所穿的服裝,不論樣式、地域、融合、分化、發展,都可稱為漢服,而現代古戲裝,除清戲裝以外,雖然與古代有所區別,但也是依照傳統風格合理改製而來,所以也可以稱為漢服。而漢服,用肉眼是很容易將其與其它民族的傳統服裝(包括滿裝、洋裝、現代裝)區分開的,現在這種漢服,又多被稱為“古裝(除清裝外)”。
3.中國古代服飾的變遷
一部人類服飾演化史,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部感性化了的人類文化發展史。
服飾是人類特有的勞動成果,它既是物質文明的結晶,又具精神文明的含意。人類社會經過蒙昧、野蠻到文明時代,緩緩地行進了幾十萬年。我們的祖先在與猿猴相揖別以後,披著獸皮與樹葉,在風雨中徘徊了難以計數的歲月,終於艱難地跨進了文明時代的門檻,懂得了遮身暖體,創造出一個物質文明。然而,追求美是人的天性,衣冠於人,如金裝在佛,其作用不僅在遮身暖體,更具有美化的功能。
原始社會服飾(公元前21世紀之前)
戰國時人撰寫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黃帝、胡曹或伯餘創造了衣裳。從出土文物方麵考察,服飾演化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有1枚骨針和141件鑽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證實當時已能利用獸皮一類自然材料縫製簡單的衣服。中華服飾文化史由此發端。
商周服飾(約公元前16世紀~前771年)
商代衣服材料主要是皮、革、絲、麻。由於紡織技術的進展,絲麻織物已占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細織造極薄的綢子,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時,等級製度逐步確立,周王朝設“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王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國冠服製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
從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飾裝飾雖繁簡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製。
春秋戰國服飾(公元前770~前221)
春秋戰國時期織繡工藝的巨大進步,使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日見繁多。工藝的傳播,使多樣、精美的衣著服飾脫穎而出。
春秋戰國時期的衣著,上層人物的寬博、下層社會的窄小,已成為趨勢。
深衣有將身體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階層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禮服,男女通用,可能形成於春秋戰國之交。深衣剪彩獨特,衣與衫相連在一起,製作時上下分裁,中間有縫相連接,用途最為廣泛,隆重程度僅次於朝祭之服。
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推行“胡服騎射”。胡服指當時“胡人”的服飾,與中原地區寬衣博帶的服裝有較大差異,特征是衣長齊膝,腰束郭洛帶,用帶鉤,穿靴,便於騎射活動。
秦漢服飾(公元前221~公元220)
這一時期的衣料較春秋戰國時期豐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發展。
西漢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張騫[qiān]奉命兩次出使西域,開辟了中國與西方各國的陸路通道,成千上萬匹絲綢源源外運,曆魏晉隋唐,迄未中斷,史稱“絲綢之路”。於是,中華服飾文化傳往世界。
秦代服製與戰國時無大差別,保持中國服飾深衣的基本形製。西漢男女服裝,仍沿襲深衣形式。不論單、綿,多是上衣和下裳分裁合縫連為一體,上下依舊不通縫、不通幅;外衣裏麵都有中衣及內衣,其領袖緣一並顯露在外,成為定型化套裝。下著緊口大褲,保持“褒衣大裙”風格。秦代服製,服色尚黑。
漢代有了輿服製度。史書列有皇帝與群臣的禮服、朝服、常服等20餘種。服飾上的等級差別已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冠服在因襲舊製的基礎上,發展成為區分等級的基本標識;佩綬製度確立為區分官階的標識。
公元前202年,劉邦戰勝項羽,建立漢朝,定都長安,
漢初統治者汲取秦亡的教訓,對農民采取輕徭薄賦的休養生息政策。一般製度多無太大改變,冠服製度,也大都承襲秦製。直至東漢明帝永平二年,才算有正式完備的規定。
漢初,由於統治者采取了休養生息政策,經濟得到恢複發展,出現了“文景之治”這樣的太平盛世。農業和手工業得到了長足提高。當時民間手工業最普遍的就是紡織業。這一時期絲綢錦繡產量極多。漢代的紡織工藝也達到很高的水平。
漢朝的衣服,主要的有袍、襜褕[直身的單衣]、襦[短衣]、裙。漢代因為織繡工業很發達,所以有錢人家就可以穿綾羅綢緞漂亮的衣服。一般人家穿的是短衣長褲,貧窮人家穿的是短褐[粗布做的短衣]。漢朝的婦女穿著有衣裙兩件式,也有長袍,裙子的樣式也多了,最有名的是“留仙裙”。
[相傳漢朝趙飛燕被立為皇後以後,十分喜愛穿裙子。有一次,她穿了條雲英紫裙,與漢成帝遊太液池。鼓樂聲中,飛燕翩翩起舞,裙裾飄飄。恰在這時大風突起,她像輕盈的燕子似的被風吹了起來。成帝忙命侍從將她拉住,沒想到驚慌之中卻拽住了裙子。皇後得救了,而裙子上卻被弄出了不少褶皺。可是說來也怪,起了皺的裙子卻比先前沒有褶皺的更好看了。從此,宮女們競相效仿,這便是當時的“留仙裙”。]
漢代創造的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使漢代人對人類生產能力持有樂觀信心。在《中國美學思想史》中作者說到“漢人繼承了道家美學的基本思想,又舍棄了它的消極出世思想,吸取了儒家某些合理觀點,注意了自然規律與人的目的的統一性,堅信廣大的外部世界存在著無限豐富多樣的美,人們應當積極地去發現、占有,享受這種美。”
魏晉南北朝服飾(220~589)
魏晉和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有所變革,民族服飾大為交融。魏初,文帝曹丕製定九品官位製度,“以紫緋[大紅]綠三色為九品之別”。這一製度此後曆代相沿雜而用之,直到元明。
南北朝時,北方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人民錯居雜處,政治、經濟、文化風習相互滲透,形成大融合局麵,服飾也因而改易發展。北方民族短衣打扮的袴褶漸成主流,不分貴賤、男女都可穿用。女子衣著“上儉下豐”。
東晉末至齊、梁間,衣著為襦裙套裝,原始於漢代,晉代時具有了上衣短小、下裙寬大的特色。少數民族服飾受漢朝典章禮儀影響,穿起了漢族服裝。
鮮卑族北魏朝於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後,魏孝文帝推行華化政策,改拓跋姓氏,率“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原來鮮卑族穿著夾領小袖衣服,這次改革舊俗,史稱“孝文改製”,使秦漢以來冠服舊製得以賡續,推動了中華服飾文化的發展。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服飾,大體上仍承襲秦漢舊製。南北朝各少數民族初建政權時,仍然按照本族的習俗穿著,後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也開始穿著漢族的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