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雙十懷古民國二二年看十九年秋(2)(2 / 3)

不做文章,就整理舊稿,在年底裏,粘成了一本書,將那時被人刪削或不能發表的,也都添進去了,看起分量來,倒比這以前的《偽自由書》要多一點。今年三月間,才想付印,做了一篇序,慢慢的排,校,不覺又過了半年,回想離停筆的時候,已是一年有餘了,時光真是飛快,但我所怕的,倒是我的雜文還好像說著現在或甚而至於明年。

記得《偽自由書》出版的時候,《社會新聞》曾經有過一篇批評,說我的所以印行那一本書的本意,完全是為了一條尾巴——《後記》。這其實是誤解的。我的雜文,所寫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來,已幾乎是或一形象的全體,不加什麼原也過得去的了。但畫上一條尾巴,卻見得更加完全。所以我的要寫後記,除了我是弄筆的人,總要動筆之外,隻在要這一本書裏所畫的形象,更成為完全的一個具象,卻不是“完全為了一條尾巴”。

內容也還和先前一樣,批評些社會的現象,尤其是文壇的情形。因為筆名改得勤,開初倒還平安無事。然而“江山好改,秉性難移”,我知道自己終於不能安分守己。《序的解放》碰著了曾今可,《豪語的折扣》又觸犯了張資平,此外在不知不覺之中得罪了一些別的什麼偉人,我還自己不知道。但是,待到做了《各種捐班》和《登龍術拾遺》以後,這案件可就鬧大了。

去年八月間,詩人邵洵美先生所經營的書店裏,出了一種《十日談》,這位詩人在第二期(二十日出)上,飄飄然的論起“文人無行”來了,先分文人為五類,然後作結道——除了上述五類外,當然還有許多其他的典型;但其所以為文人之故,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因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錢。一枝筆,一些墨,幾張稿紙,便是你所要預備的一切。嘸本錢生意,人人想做,所以文人便多了。此乃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的事實。

我們的文壇便是由這種文人組織成的。

因為他們是沒有職業才做文人,因此他們的目的仍在職業而不在文人。他們借著文藝宴會的名義極力地拉攏大人物;借文藝雜誌或是副刊的地盤,極力地為自己做廣告:但求聞達,不顧羞恥。

誰知既為文人矣,便將被目為文人;既被目為文人矣,便再沒有職業可得,這般東西便永遠在文壇裏胡鬧。

文人的確窮的多,自從迫壓言論和創作以來,有些作者也的確更沒有飯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謂“詩人”,又是有名的巨富“盛宮保”的孫婿,將汙穢潑在“這般東西”的頭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喪”有些不同,即使雇得一大群幫閑,開鑼喝道,過後仍是一條空街,還不及“大出喪”的雖在數十年後,有時還有幾個市儈傳頌。窮極,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銀又並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還是買長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兒總不免常常誤解,以為錢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確的,也許還可以通神,但通文卻不成,詩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詩便是證據。我那兩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說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帶官兒,卻沒有裙帶文人的。

然而,幫手立刻出現了,還出在堂堂的《中央日報》(九月四日及六日)上——女婿問題 如 是

最近的《自由談》上,有兩篇文章都是談到女婿的,一篇是孫用的《滿意和寫不出》,一篇是葦索的《登龍術拾遺》。後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則不在手頭,刊出日期大約在八月下旬。

葦索先生說:“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後一句“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立論十分牢靠,無瑕可擊。我們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們的父親也是人家的女婿,我們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壇上“北麵”而坐的魯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會要上文壇的”是不成問題的,至於前一句“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這句話就簡直站不住了。我覺得文壇無時無刻不在招女婿,許多中國作家現在都變成了俄國的女婿了。

又說:“有富嶽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能用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我覺得這種人應該佩服,因為用妻子的錢來作文學資本,總比用妻子的錢來作其他一切不正當的事情好一些。況且凡事必須有資本,文學也不能例外,如沒有錢,便無從付印刷費,則雜誌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辦書店,出雜誌,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來,妻子的錢自然也是私蓄之一。況且做一個富家的女婿並非罪惡,正如做一個報館老板的親戚之並非罪惡為一樣,如其一個報館老板的親戚,回國後遊蕩無事,可以依靠親戚的牌頭,奪一個副刊來編編,則一個富家的女婿,因為興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當然也無不可。

“女婿”的蔓延 聖 閑 狐狸吃不到葡萄,說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於是對於一切有富嶽家的人發生了妒忌,妒忌的結果是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