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交往素質要求(2 / 3)

人際交往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作用。成功的交往,首先要使自己的交往行為能引起對方良好的反應,引發積極的交往行為,這樣才能縮小交往雙方的心理距離,使人際關係的建立有一個良好的開端。為此,在交往中應當遵循一些最基本的原則。

1.真誠原則。真誠,是交往的基礎,是人與人之間順利溝通的橋梁。人際交往過程是雙方相互理解的過程。坦誠相見,推心置腹,才能相互理解,才能引起雙方感情上的共鳴,從而建立相互的信任感,雙方關係才能鞏固和發展。在現實中,人們都渴望他人的理解,這需要首先向交往對象袒露自己,虛偽、圓滑的交往態度,換來的隻能是庸俗的人際關係。那種對有利可圖的朋友加強感情投資,對自己無用的舊朋友則棄之一邊;或抱著“投桃報李”的交際心理,一旦在交往中沒有得到期望的回報,就翻臉不認人;或期望別人真誠待己,自己卻遮遮掩掩,虛情假意,那麼就不會獲得真正的友誼。健康的交往要以真誠為基礎,真誠幫助他人而不圖回報,對不同意見直陳觀點而不是口是心非;對對方的缺點,要當麵委婉指出,而不能在背後指指點點。隻有真誠待人,才能換來真誠的交往。

2.尊重原則。相互尊重,是處理人與人關係的一個基本原則。在交往中,一個人隻有得到他人的尊重,才能感受到自我價值的存在。尊重,包括自尊和尊重他人兩個方麵。自尊就是在交往中自重自愛,維護自己的人格。不自重的人往往也得不到他人的尊重。過分自大或自卑,都不利於交往的成功。尊重他人就是在交往中重視他人的人格和價值,平等相待。由於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人們在能力、氣質、性格以及社會地位等方麵都存在著差異,但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人格尊嚴,並期望在交往中得到他人的尊重。所以,成功的交往是建立在尊重的基礎上。隻有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激發相互的信任與忠誠,縮短心理距離。

3.寬容原則。由於人與人之間各種條件的差異,在交往中不可避免地會產生誤會、矛盾,這就要遵循寬容原則。寬容在交往中表現為對非原則性問題不斤斤計較,即使自己一時受到委屈,也不會采取“以牙還牙”的衝動行為。寬容是一種良好的心理素質,它能促使人們理智地看待交往中的種種衝突,保持良好的心態;有助於擴大交往空間,也有助於消除人際間的緊張和矛盾。在交往中,人們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交往對象。由於出身、經曆和教育程度等的不同,因而具有千差萬別的性格與行為,其中有些可能是不為你所接受的。這時,隻有盡量寬容,才能淡化矛盾,在交往中遊刃有餘。如果事事斤斤計較,則往往被別人孤立和嫌棄。當然,對於原則性問題,也要堅持自己的立場。

4.互酬原則。人際交往既是人們心理上的一種需要,又是滿足某種需要的一種手段,因而具有互償性。交往雙方既有所施,又有所受,這樣雙方的關係就會繼續發展下去。如果某一方隻獲取不給予或者隻給予而得不到酬償,交往就會中斷。人際間的互酬,不是商品的等價交換,它既包括物質的內容,也包括精神的內容,更注重的是精神的內容。隻有雙方的精神需求在交往中得到了滿足,才能建立起親密的人際關係。交往中的精神需求表現為一種尋求自我價值與情緒安全感的傾向,希望別人承認自己的價值,並表現出支持、接納和喜歡。過分地關注自我,忽略了對方的感覺和心情,是交往出現困難和障礙的主要原因。建立在相互喜歡和接納、相互重視和支持基礎上的人際關係,才是真正鞏固和長遠的。

(二)了解交往中的心理效應

人際交往是從彼此認識開始的,隨著交往的深入,彼此的印象不斷形成和發展。而對交往對象的印象,則會直接影響交往能否順利進行以及進行的程度。對交往對象印象的形成,是一個心理過程,這個過程常受各種社會因素的影響,因而在不知不覺中產生一些心理效應,影響著交往的過程。如果認識到對方是一個熱情、誠實的人,則願意與之交往;如果覺得對方刻薄、自私,則不願繼續與之交往。這些心理效應,往往使人們在認識方麵出現一些偏差,影響對人的正確判斷。了解這些心理效應,因勢利導,揚長避短,可使交往取得滿意的效果。

1.首因效應與近因效應。首因效應又稱優先效應或第一印象。人們根據最初獲得的信息所形成的印象不易改變,甚至會左右對後來獲得的新信息的解釋,這是首因效應。近因效應是指最近的信息對人的認知具有強烈的影響,最後留下的印象比較深刻。首因效應與近因效應的產生原因是因為人的認知過程具有非常矛盾化的傾向,即便後來的感覺與先前的感覺不一樣,人會本能地加以拒絕,以免引起內心的矛盾與衝突,除非後來的感覺足夠強,才會突破原先的印象。

由於首因效應的存在,在交往中,第一次見麵留下的關於他人的最初印象往往比較鮮明、牢固,並且先入為主,影響個體對其以後舉止行為的看法。由於最初印象往往是膚淺、零碎的,甚至是錯誤的,往往使個體“一葉障目,不見森林”。近因效應在交往中的影響則表現為,最近感知到的交往對象的新信息往往占優勢,甚至掩蓋對其過去一貫的認識。比如,在日常生活中,臨別時的印象總是很深刻的,而一次偶然的失誤會令良好的印象前功盡棄。

首因效應與近因效應看起來似乎有些矛盾,其實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兩者都發揮著各自的作用。一般來說,人際交往中,第一印象和最近的印象對人的影響都是比較重要的,所以要有良好的開端,也要有良好的結尾,虎頭蛇尾的形象常令人失望。比較而言,對陌生人的知覺中,首因效應比較明顯,而對熟人或者分別很久的人的認識中,近因效應則更加明顯,所謂“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

首因效應和近因效應在人際交往中有積極的作用。可以用來為自己服務,以便給對方形成良好印象。但是,在對他人的知覺中,由於是一時之見,難免有偏差,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這種偏差,努力減少其消極影響。在交往中,不要以初次印象定論,“以貌取人”,而應該注意後來交往中反饋的信息,隨時完善和修正對他人的印象,不固守最初的成見。同時,也要注意,評價一個人時,要觀其現狀,也要考察其曆史,全麵把握,不可因眼前一事或一行而妄下定論;與人相處,也不可因一次誤會,而放棄多年的友情,應冷靜處理,珍惜過去,淡化矛盾。

2.光環效應。光環效應,是指在人際交往中形成的一種誇大的社會印象和盲目的心理傾向,從他人所具有的某個特性而泛化到他人的其他品質上去,從局部信息形成一個完整的印象。如果認為某個人好,就把對方形象看得好得不得了,就像形象背後有光圈始終閃閃發光,為之傾倒。“情人眼裏出西施”,就是一種光環效應。光環效應之所以產生,是由於人們傾向於形成一致性的印象。人們認為人的各項品質之間是有內在聯係的,因而認為勇敢正直的人往往襟懷坦白,熱情的人往往樂於助人,自私自利的人必然虛偽狡詐,口是心非。

光環效應在交往中往往會產生錯誤的印象,根本問題在於以偏概全。了解某個人的個別特性,並不能反映其全貌。認識到這一點,在交往中就應避免光環效應帶來的影響,自覺防止陷入以偏概全的誤區。看他人,不要理想化、偶像化;發現其缺點,也不要全盤否定其本人。在人際交往中,外貌的光環效應特別明顯,人們往往賦予外表吸引人的人以更多的理想人格。所以在現實中要注意自覺地避免光環效應。對他人評價,應經過周密的觀察,細致的思考,冷靜理智地透視人生。

3.刻板效應。人們往往在過去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有限的信息資料對某一類人產生一種比較固定、概括而籠統的看法,這就是刻板效應。比如對不同民族,不同國籍的人的固有看法,對不同年齡、不同職業群體的整體印象,往往有刻板的成分。人們長期生存於同一條件下,如相同的地理環境、風俗習慣、政治地位、經濟條件、職業、文化水平等,會產生許多共同點,刻板印象就產生於對某一類人共同點的籠統概括,是對社會群體最簡單的認識,是一種特殊的認知模式。

刻板印象有助於簡化認識過程。在人際交往中,我們首先把交往對象作為特定群體的成員來認識,可以有選擇地抓住其突出特征。比如我們認知一個人,首先辨別出對方的性別、年齡、國籍、職業等,有利於我們參照這一類人可能具有的特征,分別地認知和對待他們。但刻板印象同樣有消極作用。由於缺乏充分的客觀依據和科學分析,易形成先入為主的偏見,影響正確認知群體中個體的個性差異,從而影響人際關係的正常進行。為了避免刻板效應,在交往過程中,應有意識地克服戴有色眼鏡去看人,加強與對方的接觸與交往,以防止因缺乏全麵感性材料而作出錯誤的主觀概括,對具體的交往對象要具體分析,慎重評價。

4.從眾效應。從眾是指人們自覺不自覺地以某種群體規範或多數人的意見、標準為準則,作出判斷,改變態度的現象。人際交往中的從眾是指在交往中人們對交往對象的選擇、交往方式的運用以及交往關係的發展等都願意遵從大多數人的行為模式,人雲亦雲。比如在現實中,人緣好朋友多的人,陌生人也樂意放心地去與他交往;人緣差朋友少的人,熟悉者也會猶豫再三是否與他交往。這裏就有從眾心理在起作用。從眾效應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從眾行為使人獲得一種安全感,同時從眾行為易被群體接受,得到人們的接納、承認和尊重。由於從眾是一種盲目的、無個性的服從,往往不能真實地表達交往者的真心意圖。

人際關係中的從眾行為,有積極和消極之分。遵從正確社會規範、輿論導向的從眾,有利於健康的人際關係的發展;遵從不正確的群體規範、輿論導向的從眾,往往導致庸俗的人際關係。從眾現象是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在人際交往中,一般來說,經驗不足、閱曆短淺、自信度低、成功感弱的人,最易受他人的影響。因此,克服從眾,特別是消極的從眾,有利於個性的成熟。

(三)充分運用人際交往中的吸引因素

如果把人際關係看做是一幅人與人的相互作用的動態圖,它的表現就是人們之間的相互吸引與排斥。一般情況下,人們都希望自己能夠產生人際吸引力,被別人接受和喜歡。在人際交往中能否吸引他人,除了受深刻的社會、經濟、政治等因素的影響外,還有一些更為直接的、具體的因素的影響。了解這些因素,在人際交往中自覺地發掘並展示這些因素,可以改善我們的人際交往狀況。總結起來,製約人際吸引的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麵:

1.能力因素。一個人的能力大小與他的人際吸引力的高低有密切關係。一般說來,在其他條件相當時,一個人越有能力就越吸引人。為了滿足精神和物質需要,人們總是喜歡與聰明能幹的人交往,而不喜歡與愚蠢無能的人交往。聰明能幹的人往往可以給人以幫助和啟迪,其言談舉止容易使人感到“賞心悅目”,因而產生吸引力。但是,能力與吸引並不永遠成正比。社會心理學上有“犯錯誤效應”理論,有能力的人犯了錯誤反而更加招人喜歡。這或許是人們對能力極強的人敬而遠之,或者感到自慚形穢,因而產生排斥心理。相反,有能力的人暴露出一些缺點、錯誤,能使人感到更加親近,因而更加喜歡。

2.外表因素。外表在人際吸引中的作用是十分常見的。一般情況下,人們更喜歡與那些外貌漂亮、衣著得體、舉止優雅的人交往。漂亮的外表容易給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促進人們間的繼續交往。同時人們也往往賦予漂亮的人以更多的理想人格,產生外貌“光環效應”。加上同外貌漂亮的人在一起,可以感受到美的精神酬償,因而外表美能產生強大的吸引力。然而,外表的作用也不是萬能的,隨著人際交往的不斷深入,外表的作用會越來越小,而內在品格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假如一個人道德品質低下,人們或許更加厭惡其漂亮的外表,特別是當惡劣行為與其外表有關時。所以外表與吸引之間的關係也是十分複雜的。

3.空間與頻率因素。空間上的鄰近也是導致人們之間相互吸引的重要條件。個體交往也好,群體交往也好,距離越近,越容易建立親密的人際關係。鄰近產生吸引力的原因有二:一是鄰近是有用的。鄰近的人在生活上彼此之間可以得到更多的幫助和照顧,得到更多的報答,所以鄰近也就更容易成為朋友。二是相互鄰近的人由於彼此間距離小,接觸次數較多,因而相互熟悉、了解,彼此之間都必須學著如何行動時避免不愉快的事。所以鄰近的人交往都會產生吸引,但有時空間距離小、接觸次數多,反而易發生摩擦和衝突,導致相互的排斥。

4.相似性因素。人們彼此之間的某些相似特征可以導致相互的吸引。“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人們通常願意與那些各方麵與自己存在著某種程度相似的人進行交往。如有相似的年齡、性別、學曆、興趣、處事態度等的人,容易有共同語言,情投意合,建立維持良好的人際關係。相似產生吸引力,心理學上有不同的解釋。如強化理論認為,他人表現出與己某些方麵的相似,是對自己的一種社會性支持,具有相當高的強化力量,所以彼此之間便產生了吸引。認知理論認為,類似的東西往往被作為同一體而感知,一般來說我們是喜歡自己的,所以就會對歸納為自己類似的人產生好感,願意與之進行交往。相似的範圍很廣,如興趣、愛好、地位、經曆、態度、觀念上的相似等。其中深層的因素是態度、觀點上的相似,這是人際交往定向的主要坐標,也是產生人際吸引的持久因素。有研究表明,在其他方麵不太合意的情形下,如果彼此價值觀、態度相似,也能產生喜歡而彼此吸引,即所謂的“誌同道合”。

5.互補性因素。人際關係的基本製約因素是彼此間需求的滿足狀況。因而,人際交往中,當雙方的需要和期望正好滿足時,往往會產生強烈的吸引力。人際交往中性格、氣質的互補就是常常看到的。這種互補是指,雙方性格、氣質不同,但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方式和態度,並不影響另一方以個人心願處世行事,甚至有助於他實現自己的願望和習慣的處世行事方式。這種互補的例子在生活中很多。比如,一個控製欲強烈的人與一個依賴性較強的人,就是很典型的性格和氣質上可以互補的一對夥伴。因為這樣兩個人在一起,前者的控製欲可以得到滿足,而後者感到有人可以依賴。相反,兩個控製欲都很強的人難以相處,會產生同“性”相斥。

6.個性品質因素。在眾多的影響人際吸引的因素中,大量的研究表明,優良的個性是最為關鍵的吸引因素。人們願意與那些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和良好的心理素質的人進行交往,而對那些道德品質低劣、心理不成熟或不健康的人,避之惟恐不及。有社會心理學家把對人際交往有影響的個性品質分為三類:積極型、適應型、破壞型。積極型的個性品質有:真誠、善於理解、尊重他人、有責任感、遵守諾言、興趣廣泛、開朗、幽默等;適應型的個性品質有:循規蹈矩、好動感情、靦腆、固執、天真、好空想、愛衝動、沉默寡言等;破壞型的個性品質有:虛偽、不守信用、多嘴多舌、嫉妒心強、尖酸刻薄、懷疑心重、目光短淺、驕橫等。具有不同類型的個性品質,其人際交往狀況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