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年代初期,以英、法、德為代表的美國歐洲盟國曾一度對美國的導彈防禦計劃產生興趣。由於歐洲也擔心導彈技術擴散有可能形成的安全挑戰,這些國家也傾向於發展TMD類型的導彈防禦體係。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1997年之後,隨著NMD部署在美國導彈防禦係統中的地位日趨突出,歐洲國家逐步改變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歐洲國家普遍對美國的國家導彈防禦計劃表示疑慮和不滿,對美國有可能不顧國際社會的反對一意孤行部署NMD的前景充滿了擔憂。觀察家們開始認為,導彈防禦計劃可能會構成美歐關係的“一大變數”。
在冷戰時代,歐洲安全一直是依靠西歐國家和美國的軍事同盟來維持的。在核安全問題上,美國對歐洲國家提供核保護傘以及英法等國在北約架構內保持獨立的有限威懾能力構成了歐洲戰略威懾力量的主體。由於可以憑借美國的“延伸威懾”戰略,歐洲長期以來並沒有出現過像美國那樣的有關戰略防禦問題的爭論。冷戰結束後,英法各自有限的核力量在各自安全構想中的地位進一步上升。英法兩國都強調各自的核報複能力在嚇阻對本國安全威脅中的作用,認為利用裝備核彈頭或者常規彈頭的彈道導彈,有能力威懾其他國家,使它們不敢發動對英法的直接軍事攻擊。因此,冷戰後英法的核戰略,依然是建立在相互確保摧毀基礎上的進攻性核威懾。
英法的核力量與美俄相比雖然隻是一支有限威懾力量(雙方各自擁有520枚和480枚核彈頭),卻是兩國防務構想和地區安全中不可缺少的威懾力量。特別是隨著後冷戰時代美俄核裁軍進程的深入,核武器進一步保證了歐洲在地區安全事務中擁有獨立的發言地位,保障了歐洲一定程度上的自主防禦能力。我們可以看到,盡管冷戰結束了,歐洲安全有了實質性改善,但英法這兩個歐洲的核大國,依然強調各自核力量在安全戰略中的作用,拒絕作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承諾,並進一步突出了運用核武器在北約安全力量構成中的顯著地位,在防禦態勢中推行核力量優先原則。
1993年克林頓政府上台後推出了彈道導彈防禦計劃,以此來促進美國在後冷戰時代的戰略安全,回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給美國造成的挑戰。這也刺激了英法德等歐洲國家對導彈防禦的興趣。英法等國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海外軍事力量部署和派遣的問題,也麵臨著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衝擊。所以,在防擴散和抑製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MD)有可能造成的安全傷害問題上,美歐在導彈防禦係統的研製和部署方麵有著共同利益。美國竭力爭取北約內部的歐洲盟國支持美國的導彈防禦計劃,力圖將戰區導彈防禦計劃擴大到整個北約國家。美國也需要通過與歐洲國家聯合研製的方式,為美國的TMD武器係統的發展負擔龐大的經費。
在1993年10月召開的北約國家軍備主管官員會議(CNAD)上,①當時美國主管裝備的副國防部長約翰·多伊奇(John Deutch)就曾向北約國家提出建議,主張將TMD的聯合研製與部署列為北約國家加強防務合作的五大領域之一。這次會議決定設立一個工作組,繼續討論大西洋兩岸在戰區導彈防禦方麵的具體合作。但是這個工作組的成員並沒有包括所有北約國家,而隻是由對TMD計劃有興趣、也有能力參與合作的國家組成。它的成員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荷蘭和意大利。這個工作組主要討論了北約防務中低成本的、近期的武器係統開發合作,從來沒有正式討論過如何發展一套旨在防衛整個歐洲的戰區導彈防禦係統,而隻是討論了應該為北約軍隊介入區域外軍事行動提供反導彈保護的問題。這說明了從一開始,歐洲國家與美國在TMD問題上的興趣和目標存在著相當大的不同。歐洲國家對本土遭受有可能來自所謂“流氓國家”導彈攻擊的擔憂感比美國要輕得多。
1993年11月,北約發表了《北約在後冷戰時代的彈道導彈防禦》報告,提出北約應該加強現有的“愛國者”反彈道導彈武器裝備,決定采取新的武器係統來對付長期性的威脅,包括計劃設立全歐洲大陸範圍內的導彈防禦係統。這份報告還提出,到2005年北約應該建立一個導彈防禦體係,以便對付來自具有潛在敵意的國家正在出現的、而且還在不斷增加的彈道導彈攻擊能力。但是,北約的歐洲成員國從來役有達成過一致的意見,也沒有製定出具體的導彈防禦武器研製和部署的戰略;當然,也沒有在北約整體範圍內形成防擴散或者積極防禦的具體目標和時間限定。這其中最重要的問題是北約的歐洲成員國對於TMD成功的可能性和所需經費心中沒有底。另外,部分北約國家也懷疑以研發戰區導彈防禦係統這樣一個軍事手段來防擴散是否適宜。②
1994年1月的北約布魯塞爾首腦會議期間,美國國防部長阿斯平(Les Aspin)提出了反製擴散的8點計劃,其中就要求北約接受美國的戰區導彈防禦係統。但是,這次北約首腦會議拒絕將阿斯平的這8點計劃宣布為一個統一的北約政策模式。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北約繼續支持進攻性威懾戰略。結果是,這次北約首腦會議隻就防擴散問題達成了一個籠統的意見。會議結束時發表的最後公報指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和它們的投擲工具的擴散,構成了對當代國際安全的一個重要威脅。北約對此深表關注。我們已經決定加強和擴展北約防擴散的政治和防務努力,考慮其他的國際單位或機構已經在采取的行動。在這方麵,我們已經指示立即采取與北約同盟的合作相適應的行動,製定一個廣泛的政策框架來考慮如何加強正在采取的預防性措施,減少擴散危險,並保護北約盟國免受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打擊。”③